最少500元/人!在天门帮别人介绍工作还能领补贴!

为支持纺织服装企业发展
天门发放就业服务补贴啦
申报流程如下


文件依据


《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纺织服装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天政发〔2024〕7号)第二条:“支持招工用工。鼓励各类组织、机构及企业内部员工向常年用工50人及以上的纺织服装企业推荐员工,员工在同一企业工作满6个月的按500元/人的标准给予推荐者补贴,工作满1年的按1000元/人的标准给予推荐者补贴;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采取劳务派遣形式派遣员工到纺织服装企业工作,工作满1年的按1500元/人的标准给予服务机构补贴。相关补贴由市财政预算列支。”


申报对象


(一)向企业推荐员工的各类组织、机构;

(二)向企业推荐员工的企业内部员工;

(三)采取劳务派遣形式向企业派遣员工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申领流程及所需资料


(一)办理就业登记。

企业新招录员工应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并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办理就业登记。


企业办理就业登记所需资料:

1.《湖北省就业人员登记表》;

2.《湖北省录用人员就业登记册》;

3.就业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


办理地点:各乡镇人社中心。地址及联系方式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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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申请就业服务补贴。

注:向企业推荐员工的企业内部员工的就业服务补贴由企业代为申请补贴。


应向市人社部门提供以下资料:

1.《就业服务补贴申请表》;

2.就业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

3.劳动合同复印件;

4.工资发放证明(按申请补贴标准,需提供连续6个月或12个月的银行发放工资凭证、工资花名册和个人账户流水证明等证明材料。通过个人账户转账发放不能作为发放凭证);

5.企业常年用工50人及以上的佐证材料(选择提供员工花名册、劳动合同、员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等其中任一材料);

6.社保缴费凭证(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派遣员工提供);

7.劳务派遣合作协议(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派遣员工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