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评丨“试岗第一天被要求陪睡处对象”,职场不是猎场

潮新闻客户端 评论员 高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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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源:雁塔公安官方微博

近日,有网友发帖称,其应聘了陕西西安一公司的总经理助理岗位,“试岗第一天被要求陪睡处对象”,相关消息引发热议。西安市公安局雁塔分局发布“警情通报”称,已对该公司总经理陈某(男,34岁)治安处罚。

该男子被罚是咎由自取,别以为言语骚扰就不是性骚扰,很多人以为开几句黄腔没什么关系,拿开玩笑为自己的龌龊意图打掩护,《民法典》第1010条规定:违背他人意愿,以言语、文字、图像、肢体行为等方式对他人实施性骚扰的,受害人有权依法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也就是说不限于肢体行为,言语文字也同样能构成性骚扰。该男子见色起意,言语下流,在女子试岗的第一天就以言语骚扰自己的员工,身为总经理,行的却是卑劣之事,给职场蒙上了一层阴影,理当受罚。

也要为女生的勇敢机智点个赞,该男子之所以敢如此胆大妄为,恐怕还在于错估了女子维权的决心,以为女子会为了试岗表现选择沉默。事实上,在工作场所、饭桌上开黄腔、讲黄笑话、用下流语言挑逗和暗示,拿女性的性别特征打趣取闹等不是个别现象,很多女性为了息事宁人,不得不隐忍这种言语上的冒犯骚扰。性骚扰案件普遍具有隐晦、取证难等维权难题,也让不少女性维权受到阻碍。但隐忍只会等来变本加厉,积极取证、保留证据,学会用法律手段来保护自己才是正解。微信里的聊天记录是可以作为证据使用的,警方据此作出治安处罚有力地维护了当事女生的合法权益。

这一事件引发的关注还引起了社会对健康职场环境的保护意识。在一些企业,员工处于弱势地位,得不到应有的尊重,在职场中是被选择的人,权利被忽视,社会需要保护员工的权益,支持员工积极维权。

职场不是猎场,员工也不是老板砧板上的鱼肉,双方签的是劳动合同,是合作的关系,也不存在什么人身依附关系,大家都是平等独立的个体。可总有人藉着自己手中的权力,摆出高高在上的姿态,想侵犯别人的合法权益。这是社会无法容忍的。

一个公平的就业环境对大家意义重大,对每个人而言都是无比珍贵的,大家都应该自觉维护。人们不希望能力以外的东西成为谋取职位的筹码,更不希望职场各种潜规则盛行,伤害了公共利益。

警方这次作出了处理,招聘平台也应该将其纳入失信黑名单,以约束企业以及管理者的行为。《民法典》第1010条同时规定,机关、企业、学校等单位应当采取合理的预防、受理投诉、调查处置等措施,防止和制止利用职权、从属关系等实施性骚扰。也就是说用人单位有责任采取措施预防这样的事发生。该男子是临时起意还是早有前科,需要进一步深入调查,根据调查情况作出进一步处理,严惩作恶者才能让心怀不轨者不敢伸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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