峰峰矿区区委理论中心组举行11月份集中学习

11月9日下午,峰峰矿区区委理论中心组举行11月份集中学习,集体学习《河北省平安建设条例》。

会议强调:

一要深化理论学习。各级领导干部要原原本本、逐字逐句研究学习《条例》,把握领会内涵,做到学深悟透、融会贯通,并将其有效应用于我区平安建设实践,确保取得实质性成果。

二要统筹推进实施。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带头落实平安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与本单位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切实把《条例》的实施贯穿到工作各方面全过程。要扩大《条例》宣传的覆盖面和影响力,提高人民群众的知晓率和参与度,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

三要加强督导落实。要把贯彻落实《条例》纳入平安峰峰建设范围,各级各部门要严格按照《条例》要求,厘清各项条款中规定的职责任务,制定有力有效的工作措施,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取得成效。


■文字:蔺治畅(区委办)

■校对:白珍珍

■编审:闫亚卫

■监制:曹彦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