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保险92年开始实施,但有部分地区是96年实施,这4年如何计算

我们国家的职工养老保险是从1992年开始实施的,但是并不是全国所有的地区都是统一的标准,因为有些地区它是从1992年起开始实施,但是也有一些地区相对晚一些,比如说,到了1993年甚至到了1994年甚至比较晚的地区,到了1996年的时候才进行实施养老保险。那么这段时间我们养老保险的待遇该如何计算呢?对于我们个人来说会产生一个什么样的影响呢?
我们要知道作为企业单位,在职职工在1992年之前的工龄,通常都能够被认定为是属于视同工龄,那么也就是说你实际上没有缴纳养老保险,但是他也能够认定你的工龄部分,所以说等同于实际缴费年限,我们称之为视同工龄,视同工龄的这一部分,最终是以过渡性养老金的方式来给予计算,所以说最终自己能够获得多少钱的养老金,其实跟自己有没有视同缴费年限,有成正比的关系。
那么这样一来的话,我们就很容易理解了,有些地区是从1992年开始建立基本养老保险缴纳,也就意味着你在1992年之前的工龄可以被认定为视同工龄,但是1992年之后的工龄,我们就要依据你养老保险的实际缴费年限来给予认定,但是还有一些地区,比如说相对比较晚的地区,它可能1996年以后,才开始建立养老保险的缴纳,这种情况下最终自己所能够认定视同工龄都是从1996年之前开始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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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终就是有些地区视同工龄比较长,有些地区可能视同工龄是比较短,它所影响的就是你过渡性养老金的待遇,因为过渡性养老金待遇,统一按照平均缴费指数130%或者是140%来计算的,相比于我们的实际缴费年限,可能会更加占有优势,在这样的一个背景下,视同工龄越长,往往获得养老金的待遇水平也就会更高,这和自己的养老金最终是成正比关系的。
而我们认定视同工龄的依据,也是非常的简单,必须要提供有效的个人档案,通过个人档案才能够进行正常的认证,如果说你无法提供个人档案,最终的结果是很难去认定视同工龄的部分,有些人他虽然说很早就参加工作了,比如说80年代就已经参加工作,但由于在退休之前无法提供有效的个人档案,可能是因为下岗失业以后原单位已经不存在了,个人档案也丢失了,最终的结果就是无法认定视同工龄的部分。
而自己在办理退休的过程中,就要根据养老保险的实际缴费年限来认定了,如果说你是从1992年开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的,可能相对来说累计年限可能还会更长一些。原则上,比起1996年开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的人,要多4年的累计缴费年限,而这个个人档案,对于自身来说,也都是非常重要的,如果说无法提供个人档案,那么最终的视同工龄就会受到影响,最终过渡性养老金的待遇也随之要受到影响,这是非常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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