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各省份出生人口、死亡人口与全国数据的对比

昨天的文章《2023年黑龙江出生率姗姗来迟,在各省份中排名倒数第一》提到,今年6月黑龙江省统计局发布的《2023年黑龙江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没有公布出生率,直到最近出版的《中国统计年鉴2024》才公布了2023年黑龙江出生率。

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下统称“省份”)都已在今年上半年公布了本省份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其中,绝大部分省份都在2023年统计公报中公布了本省份的出生率,只有黑龙江、新疆等少数省份是例外。

既然《中国统计年鉴2024》已经公布了31个省份的出生率和死亡率,那么,根据出生率和死亡率,可以计算出生人口和死亡人口。计算公式是:

某年出生人口=该年平均人口X出生率,

某年死亡人口=该年平均人口X死亡率,

该年平均人口=(该年末人口+上年末人口)/2

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2023年我国出生人口902万人,死亡人口1110万人。

下面我就按照上述方法计算各省份2023年出生人口和死亡人口,并把各省份的出生人口和死亡人口数据分别加起来,看看是否等于国家统计局公布的2023年我国出生人口和死亡人口。

下表我是根据《中国统计年鉴2024》表2-7公布的31个省份的出生率、死亡率而计算的出生人口和死亡人口,单位是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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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上表的各省份出生人口加起来,得数是901.85万人,四舍五入取整数是902万人,与国家统计局公布的2023年出生人口数据相一致。

把上表的各省份死亡人口加起来,得数是1110万人,也与国家统计局公布的2023年死亡人口数据相一致。

按照各省份2023年出生人口降序排列如下:

省份       出生人口(万人)

广  东  103.0

河  南  69.5

山  东  61.0

四  川  52.9

贵  州  41.1

河  北  41.0

江  苏  41.0

广  西  40.5

湖  南  39.5

安  徽  39.5

云  南  38.5

浙  江  38.3

湖  北  32.0

江  西  29.5

福  建  28.5

陕  西  27.0

山  西  21.3

甘  肃  19.1

新  疆  18.4

重  庆  17.9

辽  宁  17.0

北  京  12.3

内蒙古  12.0

上  海  9.8

海  南  9.6

黑龙江  9.0

吉  林  8.8

宁  夏  7.3

天  津  6.1

青  海  5.5

西  藏  5.0

可见,2023年出生人口最多的省份是广东,达到103万人;出生人口最少的是西藏,只有5万人。虽然西藏出生率最高,达到13.72‰,但由于西藏常住人口最少,只有365万人,所以出生人口最少。

按照各省份2023年死亡人口降序排列如下:

省份       死亡人口(万人)

山  东  83.1

四  川  79.0

河  南  78.7

广  东  68.0

江  苏  64.3

河  北  61.7

湖  南  59.8

安  徽  52.4

湖  北  50.4

浙  江  44.0

辽  宁  40.6

云  南  40.3

广  西  38.4

江  西  33.3

陕  西  32.2

黑龙江  30.3

贵  州  30.0

山  西  29.1

福  建  29.1

重  庆  28.5

甘  肃  22.4

吉  林  21.5

内蒙古  20.2

新  疆  16.0

上  海  15.8

北  京  13.4

天  津  9.6

海  南  6.7

宁  夏  4.8

青  海  4.5

西  藏  2.1

可见,2023年死亡人口最多的省份是山东,为83.1万人;死亡人口最少的是西藏,为2.1万人。

虽然广东常住人口比山东多(2023年广东常住人口12706万人,山东常住人口10123万人),但山东老年人口比重高于广东(2023年广东65岁以上老年人口比重为9.96%,而山东这一比重为17.43%)。由于64岁以下人口的死亡率低于65岁以上人口,所以2023年广东死亡人口少于山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