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观财报|亚泰集团回购金额显著低于下限被责令改正

  中新经纬11月8日电 拟回购3000万元至5000万元股份,实际仅回购398.02万元,亚泰集团被责令改正。

  亚泰集团8日盘后公告,公司于近日收到吉林证监局下发的《关于对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下称《责令改正》)。

  据《责令改正》,经查,亚泰集团存在以下违规事项:

  2024年10月12日,亚泰集团披露《关于回购股份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称,截至2024年10月11日,本次股份回购期限届满,公司回购金额仅398.02万元。公司回购金额显著低于3000万元的回购总额下限。

  吉林证监局指出,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证监会公告〔2023〕63号,下同)第三十七条的规定。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第三十七条规定,吉林证监局决定对亚泰集团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另外,亚泰集团在2024年11月2日披露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承诺将继续回购不低于2700万元,不超过3000万元的公司股份。

  对此,吉林证监局要求亚泰集团应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在披露的回购期限内及时完成股份回购,杜绝上述违规行为再次发生。

  据上述《关于回购股份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亚泰集团拟使用不低于3000万元、不超过5000万元的自有资金,以不超过1.60元/股的价格,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股份的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自2024年7月12日至2024年10月11日止)。

  对于实际回购总金额未达到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计划金额下限,亚泰集团给出两点原因。

  一是根据公司实际需要,为了确保公司的稳定经营及未来发展,公司优先将资金用于日常经营,导致公司实际回购金额与回购方案计划金额出现偏差。

  二是本次回购股份的目的是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回购价格上限为不超过1.60元/股,后期公司股价快速上涨,且在一段时间内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导致无法实施回购。

  公开资料显示,亚泰集团是一家综合类上市公司,形成了以建材、医药、金融、地产为核心,涉足煤炭、商贸领域的实体产业,搭建了体育文化、生态养生、旅游、互联网传媒的轻资产平台,建立了“多元化的产业结构、一元化的专业管理”的发展机制。

  企业经营方面,2024年前三季度,亚泰集团实现营业收入52.40亿元,同比减少33.8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2.91亿元,上年同期为-13.37亿元。

  对于营收下降,亚泰集团解释称,主要是受市场影响,公司建材和房地产业务需求减少所致。

  二级市场上,亚泰集团8日收跌1.88%报2.09元/股。(中新经纬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