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购商品“货不对牌”,法院判决:三倍赔偿!

随着电商平台的繁荣发展,网购几乎成为广大消费者购物的首选方式,但由此带来的纠纷也在增加。近日,佛山禅城法院审结了一起因网购灯具“货不对牌”引发的信息网络买卖合同纠纷案,判令商家向消费者支付三倍赔偿。

据了解,陈某欲购买某知名品牌灯具,便在某电商平台搜索相关产品。经搜索,陈某在一家名为该品牌“官舰店”的店铺中下单购买了灯具,并支付2400余元。购买时,产品页面明确标注灯具为该品牌产品。然而,收到货后,陈某却发现网店发来的灯具并非该知名品牌的产品。为此,陈某联系网店客服,客服回复称产品系代工厂生产,虽然没有品牌标志,但质量和质保相同。陈某认为该网店构成欺诈,要求三倍赔偿,后双方协商未果,陈某便将该网店经营者麻某诉至法院。

法院审理后认为,麻某经营的网店名为知名品牌“官舰店”,易使消费者误以为该店系品牌官方旗舰店,从而产生所售产品均为该知名品牌产品的错误认识。且该网店出售的案涉产品明确标注产品名称为该知名品牌。从陈某与网店沟通的情况看,该网店明知所售灯具并非品牌正品,故意隐瞒事实,导致消费者作出购买案涉产品的错误意思表示,其行为构成欺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规定,法院最终判决网店经营者麻某应向消费者陈某支付三倍赔偿,计7300余元。该案判决现已生效。

法官说法

网络购物虽然方便快捷,但也存在交易风险。本案中,网店经营者利用消费者对知名品牌“官舰店”的信任,通过隐瞒真实情况诱使消费者下单,属于典型的欺诈行为。法院判令网店经营者向消费者支付三倍赔偿,对其欺诈行为予以否定评价,以倡导诚信经营理念,优化营商环境。

正值“双十一”购物节到来之际,法官提醒消费者在网购时,应仔细查看商品品牌、质量标准、售后服务等事项,并就疑问之处与客服沟通;收货后应及时检验商品质量,若发现商品外观或性能等存在问题,应当场拍照、录像,并及时向商家提出相应的质量问题。同时,应注意保存订单信息、与客服的沟通记录、支付凭证等证据,以便在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作为维权依据。

文|记者 黄松炜 通讯员 巫云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