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晚报网11月8日讯(记者 季宇轩 通讯员 周志军) “您好,您在滆湖鲌类保护区内使用单杆单钩违规垂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江苏省渔业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对您给予相应处罚,这是电子《行政处罚决定书》,请签字确认。”
“这是对接省财政统一公共支付平台的‘扫滆码’,请扫码支付……电子票据的链接已通过短消息发送到您的手机。”11月6日晚,江苏省滆湖渔政监督支队(下称支队)执法人员在对进入保护区违规垂钓进行执法办案时,通过滆湖渔业执法办案技术保障平台“‘滆’慧执法”送达第一份《行政处罚决定书》电子文书,开出我省渔政系统第一张罚没款专用电子收据。
随着禁渔后渔业资源有效恢复,加上滆湖两个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紧邻岸区,违规垂钓案件多发,简易程序案件量大,罚没款收缴极不便利,当事人缴款跑银行费事,执法人员收款解款易形成执法风险。为规范执法行为,提升执法效能,支队先行完成简易程序在线快速办理,自动生成文书进行保存、发送;“‘滆’慧执法”正式启用后,5分钟左右可以办结一起简易程序案件,真正实现移动执法、现场办案,第一时间处置。
支队还对接省财政厅,并在省统一公共支付平台开通电子支付、电子票据,当事人只需使用微信或支付宝,扫描缴费通知单上的“扫滆码”,即可完成支付,当场获取《江苏省罚没款专用收据(电子)》,“一站式”实现案件处理、罚没款缴费及电子票据开具、下载、打印,顺利实现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有效提升了滆湖禁渔监管智慧化水平。
校对 盛媛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