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自行组装生产销售非国标减压阀,检察官公益诉讼拧紧燃气“安全阀”

液化气减压阀是确保燃气供应安全稳定的重要部件,它的产品质量直接影响到燃气的使用安全,关系到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但是个别人为牟取利益,生产、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液化气减压阀,销往全国各地。日前,宝山区检察院办理了这起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

2023年10月,民警发现网购平台上有商铺对外销售不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的液化气减压阀。经过侦查,民警在外省抓获生产这些液化气减压阀的田某等人,并在田某工厂仓库查获伪劣液化气阀门共计2800余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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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源:东方IC

自行组装生产非国标减压阀获刑

田某交代,他自从初中毕业后就在老家从事燃气生意。2018年11月,田某一些开酒店的老顾客提出想要购买一些非国标的液化气减压阀,因为酒店用的都是猛火炉,需要高压力,才能来火不冒黑烟。田某就通过阀门工厂进货后,将非国标阀门搭配自己销售的炉子送给顾客。田某生意越做越大,他便用妻子王某的身份注册了X经营部,在村里租了加工厂和仓库,2021年年底开始营业。随着单独需要减压阀的顾客越来越多,田某便购入非国标减压阀后加价销售。到了2023年7月,田某在市面上已经买不到非国标的液化气减压阀,他便自己购买零件组装并通过微信、网购平台对外销售。王某和田某的父母在厂里分别负责发货打包、涂胶水、打扫卫生、检查仓库等工作。经鉴定,在田某仓库查获的减压阀均不符合国家标准。

案件移送宝山区检察院审查起诉后,刑事检察官对案件进行全面审查。在讯问田某时,田某表示,非国标的减压阀就是可调节的减压阀,用久了会导致密封性不好,可能会漏气引发燃气危险,但他为了多赚钱,仍然选择继续生产、销售。王某和田某父母在工厂内负责协助组装、漏气检验、快递发货,明知田某收来减压阀零部件组装对外销售,产品质量检验仅是简单检测是否漏气,三人对于系不合格产品同样具有主观明知。在刑事检察官的释法说理下,田某等人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并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针对田某提出的网购平台店铺销售部分国标阀门的辩解,刑事检察官引导公安机关对店铺销售情况重新予以查证并进行补充审计,最终确定了本案的犯罪金额。

经审查,田某、王某以及田某父母结伙,生产、销售非国标燃气阀门,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宝山区检察院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对四人提起公诉。法院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对田某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王某和田某父母系从犯,法院对三人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至九个月,均宣告缓刑,并处罚金。

无害化处置、公开赔礼道歉并发布警示信息

但案件并未就此结束,刑事检察官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发现,田某等人可能存在危害公共安全、损害公共利益的行为,便将线索移送本院公益检察室。

公益检察官经审查发现,田某等人生产、销售的减压阀既没有封固结构又没有过流切断装置,容易导致液化气瓶内的气体泄露,引发一氧化碳中毒、起火、爆炸等消防安全事故。因此,田某等人的行为罔顾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存在重大安全事故隐患,且产品销往全国各地,涉及面广,危及不特定人群的人身和财产安全,侵害了公共利益。因此,经诉前公告,宝山区检察院对X经营部、田某等人提起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审判阶段,在法院的主持调解下,宝山区检察院与X经营部、田某等人达成协议,X经营部、田某等人承担无害化处置费用,在正义网公开赔礼道歉并发布警示信息,将已销售的非国标减压阀存在的潜在安全隐患告知消费者。

案件发生后,相关网购平台已陆续将平台上含有“可调节”“非国标”等字样的伪劣减压阀下架。宝山区检察院将案中已销售产品的召回线索移送X经营部所在省市的相关行政部门进行处理。

民之要者,以安为重。宝山区检察院将进一步落实“检护民生”专项行动部署要求,聚焦人民群众身边的安全隐患,通过刑事打击、公益诉讼等检察职能,助力燃气安全使用和管理,拧紧燃气“安全阀”,守护人民群众美好生活。

通讯员 金玮菁 新民晚报记者 郭剑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