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11月8日讯 根据厦门市应急管理局近日发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厦)应急罚(2024)66号〕显示,因当事人违反了《涂料生产企业安全技术规程》(AQ5204-2008)第6.4.4条及《危险化学品仓库储存通则》(GB15603-2022)第11.3.2条强制性条文的规定,对福建省台华化学工业有限公司给予警告,并处人民币18000元(壹万捌仟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据了解,福建省台华化学工业有限公司是一家从事化学品生产、货物进出口、涂料制造等业务的公司,成立于2004年07月12日,公司坐落在厦门市同安区城东工业区榕源路108号,法人是陈启荣,注册资本为1000.000000万人民币。
(台海网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