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11月8日,全国产权交易中心披露,东莞市锋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40%股权正式挂牌转让,转让底价为82.112万元,转让方为东莞市新锋管道燃气有限公司,转让期限从2024年11月8日起至2024年12月5日止。
东莞市锋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23年1月16日,法定代表人黄浩鸿,注册资本300万元,业务涵盖物业管理、园区管理服务及创业空间服务等。股权结构方面,广东正润产业园区运营服务有限公司持股60%,东莞市新锋管道燃气有限公司持股40%。东莞市新锋管道燃气有限公司成立于1998年12月7日,法定代表人陈仲新,注册资本51800万元,业务包括燃气项目投资及管理、燃气商业信息咨询服务等。东莞市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100%持股新锋管道燃气,而东莞实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100%控股能源投资集团,最终由东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全资控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