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溪率先出台金华首个 《校园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工作指引》

【来源:金华日报】

本报消息(通讯员 叶杨帆)日前,兰溪市市场监管局在我市率先出台《校园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工作指引(试行)》(以下简称《指引》),进一步强化校园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推进校园食品安全监督检查规范化系统化,切实防范和消除校园食品安全风险隐患,保障师生饮食安全。

校园食品安全一直是社会各界关注的重点,也是市场监管局工作的重中之重。今年以来,兰溪市市场监管局积极开展校园食品安全排查整治专项行动、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春秋季开学食品安全检查等,编制印发《指引》顺应校园食品安全监管需求,从检查人员、检查内容、检查结果记录公示等方面作出具体规定,为监管人员开展校园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提供指导和参考,进一步明确学校食堂主体资质、设施设备、加工制作、阳光厨房、人员管理等各个点位的检查事项,有效解决学校食堂“怎么查”的问题。《指引》实施后,校园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工作操作性更强、更为规范,有效提升监管人员监管效能,进一步提升兰溪校园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声明:此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来源错误或者侵犯您的合法权益,您可通过邮箱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将及时进行处理。邮箱地址:jpbl@jp.jiupainews.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