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积极开展伊宁市冬季清雪工作的通告

为做好冬季清雪除冰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降雪对居民工作、生活造成的不便,确保城市秩序正常运转,保障市民安全顺畅出行,营造良好的城市市容环境。现通告如下:

一、全市各级党政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要发挥示范带动作用,自觉投身到清雪行动中,做到“以雪为令、即下即清”,高标准完成责任区清雪任务,为美化城市市容环境作出表率。

二、环卫作业企业要严格按照“即下即清、雪停路净”的要求,上路开展作业,确保在规定的时间达到“无积雪、无残冰、见路面”的标准。要以市民群众安全出行、城市交通秩序井然为目标,及时实施城市清雪作业,努力为广大市民创造安全的出行环境。

三、临街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基建工地、个体工商业户要落实好门前“五包”责任制,沿街清除的积雪堆放做到边角整齐,不冒尖,不影响车辆行人通行。对不能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完成清雪任务或造成不良影响的,将依法依规处理。

四、各物业小区要按照“以雪为令,即下即清”要求,对小区内道路开展清雪作业,达到院内道路无积雪、露出小区地面、单元门和车库门前无积雪的标准。无物业管理的小区,村(社区)要积极动员小区居民对楼前积雪及时进行清扫,确保道路正常通行。

五、下雪至雪停后的24小时内,道路机械作业密集,请广大市民尽量避免驾车出行,在冰雪路面行车中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服从交警指挥,停靠在主次干道两侧、非机动车道、人行车道车辆会妨碍机械化作业,请主动配合驶离,为除雪提供足够作业空间,超时滞留的车辆,公安交警部门将依法依规处理。

六、 清雪期间不得损坏道路路面和市政公共设施,各单位、居民区清理的积雪,自行清运到指定地点,不得随意向街路、巷道、绿化带内倾倒,对阻碍城市管理和公安执法人员执行公务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依规处理。

七、全市乡镇(街道)村(社区)要积极开展清雪志愿服务活动,动员更多的志愿者投入到清除冰雪的工作中来,为畅通道路,保障安全,城市建设奉献爱心,传递社会正能量。

八、冬季清雪作业期间,倡议各临街机关、企事业单位、商家有条件的请开放临时休息室,为一线清雪工作者提供热饮、取暖等帮助,传递社会的温暖,奉献我们的爱心。

广大市民朋友们,让我们共同行动起来,积极投入到清雪除冰劳动中来,创造安全顺畅的生活环境,为建设和谐美丽伊宁尽一份责任、出一份力量,让冬季的伊宁变得更温暖、更美丽!   


                          伊宁市公安局
                         伊宁市城市管理局
                            2024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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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宁城管

监制丨杜   磊

审核丨米   洋

责编丨姜宏铭

编辑丨李卫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