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地名故事·荔波篇 ——“中国南方喀斯特·世界自然遗产地”
荔波位于贵州高原南部,地处桂黔两省(区)交界处,隶属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东北与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的从江、榕江县接壤,东南同广西壮族自治区的环江、南丹县毗邻,西面和独山县交界,北面与三都水族自治县相连,是贵州通往两广一带的南大门。面积2415.47平方千米,辖5镇2乡1街道(其中1个水族乡、1个瑶族乡),共92个村、8个社区,总人口18.6万人,有布依族、水族、苗族、汉族、瑶族等27个民族,少数民族人口占全县总人口的93%以上。荔波为当地布依族语音译,“荔”是“姣好、美丽”,“坡”为“山坡”之义,荔波即美丽的山坡,故而得名。荔波是一个集红色文化、历史文化、生态文化、民族文化为一体的全域旅游资源富集县。荔波地名始于宋代,宋开宝三年(970)置荔波州,隶融州,元至元十六年(1276)改置荔波县,旋复为州。属庆远南丹溪洞等处军民安抚司。明洪武元年(1368)并入广西思恩县。十七年复置荔波县,治时来埲喇轸村(今时来旧县村),隶广西庆远府。正统十二年(1447)改隶南丹州。成化十二年(1476)还属庆远府。正德元年(1506)改隶河池州。清顺治十六年(1659)县治迁袄村(今方村),雍正十年(1732)划入贵州都匀府。乾隆二年(1737),县治迁蒙石里全亨寨(今县城)。1914年隶黔中道。1935年属第十一行政督察区。1937年属第二行政督察区。1949年属独山专区。1952年属都匀专区。1956年属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1958年并入独山县。1961年原地复置荔波县。
荔波县城
荔波红色文化底蕴深厚。是革命老区县,贵州抗日第一枪在这里打响,也是中共一大代表邓恩铭的故乡,曾养育出蒙九龄、杨家骝、全正熹、郑希侠等一大批爱国英雄人物。现有邓恩铭故居、红七军板寨会师旧址、黎明关抗日遗址等全国革命遗址11个,洞塘蒙家坳遗址、板寨坡格坳遗址等其他遗址4个,特别是革命领导人邓恩铭故居现已被列入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和全国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小七孔风景区
荔波自然风光旖旎迷人。境内有国家级樟江风景名胜区和国家级茂兰自然保护区,主要景区有大小七孔景区、瑶山古寨景区、荔波古镇、水春河漂流等,现已查明旅游资源共有1109处,五级旅游资源9处、四级旅游资源14处。1996年经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批准纳入“国际人与生物圈保护网络”,并于2002年被载入世界吉尼斯大全;2004年被省政府确定为全省首批优先发展三大重点旅游区之一;2007年成功申报为贵州第一个、中国第六个世界自然遗产地。在这亚热带喀斯特地貌上,堪称生物多样性保存最完好的一块宝地,8种国家一级重点保护植物,139种二级保护植物在这里相依相生;9种国家一级保护动物,100余种二级保护动物在这里和谐相处。小七孔风景区
荔波是一个多民族聚居县,民族节日多姿多彩,民族风情古朴浓郁。有国家级传统村落8个、中国少数民族特色村寨6个、贵州省少数民族特色村寨24个;25部水书、17部布依文古籍入选国家珍贵古籍名录,《猴鼓舞》和《打猎舞》入选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有入选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水书习俗》《猴鼓舞》《布依傩戏》,有省级非物质文化《打猎舞》《雯当姆》等名录10项;有热烈诙谐的布依族婚礼中的唱“朗外”,盛大非凡的水族“卯坡”对歌,自由纯朴的苗族婚恋,古朴神秘的瑶族凿壁谈婚和抢腰带,令人神往。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猴鼓舞》
荔波山川秀丽、人杰地灵、历史悠久、人文丰厚,属于中亚热带季风湿润气候区,植被保护完好,冬无严寒,夏无酷暑,年平均气温18.3℃,气候宜人,自然风光与人文景观交相辉映,被誉为“地球绿宝石”,素有“地球之花、山水天堂”之美誉,先后被评为“国家卫生县城”“全国文明县城”“全国科普示范县”“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中国最美的地方”“国际王牌旅游目的地”“中国县域旅游品牌百强县”“中国最美丽县城”“中国最美休闲小城”“全国首批创建生态文明典范城市”“美丽中国十佳旅游县”等称号。
来源:贵州省民政厅、荔波县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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