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支持化债,将重塑地方政府财力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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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国家相关政策的背景下,化解地方政府债务不断提上日程。

11月6日下午,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委员长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

会议听取了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主任许宏才作的关于《国务院关于提请审议增加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置换存量隐性债务的议案》审议情况的汇报,审议了关于批准该议案的决议草案代拟稿。

此前,10月12日财政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为了缓解地方政府的化债压力,除每年继续在新增专项债限额中专门安排一定规模的债券用于支持化解存量政府投资项目债务外,拟一次性增加较大规模债务限额置换地方政府存量隐性债务,加大力度支持地方化解债务风险,该项政策是“近年来出台的支持化债力度最大的一项措施”。

紧接着,11月4日召开的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了增加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置换存量隐性债务的议案。可见地方政府债务的化解,成为未来国家政策发力的重要领域。

分析表示,地方政府是推动我国经济发展和改革开放的核心力量。近年来,受房地产市场下行、历史遗留问题等因素叠加影响,各级地方政府财政收支压力显著加大,地方财力问题成为困扰地方经济发展的重要瓶颈。具体来看,受房地产市场下行影响,近年来地方政府土地出让收入大幅下降,2023年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降至5.8万亿元,较2021年高点下降33%,部分地区降幅甚至达70%至80%。土地出让收入的锐减导致地方政府可支配财力显著下降。

全面激发地方经济活力是我国实现新一轮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而重塑地方政府财力体系是促进地方经济发展的关键。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聚焦地方政府财力问题,在理顺、增收、减负、化债等方面作出一系列改革部署,对于理顺中央与地方关系、增加地方自主财力、优化各级政府间事权和财权关系、提升地方政府债务可持续性具有重要意义。地方政府要抓紧贯彻落实好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入推进省以下财税体制改革,健全地方税征管体系,提升转移支付资金利用效率,完善债务管理制度,健全地方资产负债表编制和管理体系,以改革充实财力,以健全的财力提振地方经济发展活力,巩固我国经济长期稳定向好局面。

分析认为,地方政府要积极探索实行地方宏观资产负债表管理,切实推动地方宏观经济治理创新。

一要推动完善地方宏观资产负债表编制工作,制定进一步优化资产负债表编制的工作方案。要以省级行政区统计部门为核心,整合地区科研院所资源和高校资源,加强对地方宏观资产负债表的理论研究,并与研究机构共同建立工作推进机制,梳理资产负债核算基础资料来源,为各地统计落地提供具有可行性和可操作性的指引,确保数据采集与分析的全面性和完整性。

二要建立系统全面的地方宏观资产负债统计数据库。要推动省以下各级行政区统计部门围绕职能划分、资产范围分类、资产负债核算方法等内容开展调研,采集资产负债核算所需基础数据,做好上下级数据的共享和整合工作。各地政府要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将基础资料较为完整、核算方法较为成熟、数据可得性、易得性、连续性较高的领域作为先行先试对象,注重数据时效性,积累数据采集和统计经验,然后再逐步推广至其他领域。

三要加强对地方资产负债表的研究和运用。转变过去仅从增量视角解决经济问题的惯性思路,将增量分析和存量分析、资产分析和负债分析、供给分析和需求分析有机结合,提高宏观经济政策时效性和全局性。例如,在消费领域,地方政府要减少对消费券的依赖,更加重视从降低负债压力、稳定资产价值等居民资产负债表角度提升居民财富效应,修复居民消费信心;在投资领域,要用好和盘活好地方存量基础设施存量资产,依据基础设施建设运营成本、市场供求竞争关系、旅客承受能力等,制定灵活折价、有升有降、差异化的基础设施定价机制,提升基础设施投资回报;在债务领域,要摸清家底,通过地方宏观资产负债表评估各部门资产负债状况,分析偿债能力,监测预警地方经济运行,强化对各地资金、资产、资源的优化配置。

(来源:新华社、上证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