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的山东“工作模式”:工作滞后,“挂牌督办”!

11月7日,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山东优化农村地区道路交通安全环境,护好乡村振兴幸福路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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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在全国现场会上推广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的山东“工作模式”,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总队长刘大为介绍,全省公安交警部门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理念,在工作中,坚持边实践边总结,固化形成了“党政主导、公安牵头、部门共治、社会参与、闭环管理、压实责任”具有山东特色的工作模式。

向党政主导、公安牵头要凝聚力。16市全部建立道路交通死亡事故党政领导干部到场制度,152个县级交安办实现公安、交通、公路、住建、综合执法等成员单位集中办公,形成了隐患排查整治“短平快”齐抓共管模式。德州发挥乡(镇、街)、村两级工作机制作用,全市交通事故起数、死亡人数连续三年下降。

向部门共治、社会参与要战斗力。联合省教育厅、交通运输厅、住建厅、应急管理厅等省交安委16个成员单位共同出台《山东省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指南》,围绕“人、路、车、企”四个方面,梳理出设施缺失、标志不全等34类“显性”隐患和疲劳驾驶、企业源头等40类“隐形”隐患,推动各部门分类施策,落实整治措施。4.7万个村居将三轮车违法载人、面包车超员、不佩戴安全头盔、酒醉驾等易发多发交通违法行为纳入村规民约,推行信誉积分管理,群众自管自律意识大幅提升。烟台筹集资金1970余万元,全面整治农村平交路口,让群众出行更安全。

向闭环管理、压实责任要执行力。建立“第三方评估、对账复盘”精准督查模式,对发现的问题一律“点名道姓”通报、一律制作问题清单、一律抄送属地政府,对工作滞后和“老大难”问题,实行“挂牌督办”。各市公安交警部门组建事故深度调查专业队伍,加大对较大以上和“四类”涉企亡人事故深度调查力度,对存在隐患治理不到位、部门监管责任或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等问题的,探索运用政府督查、纪检巡查、检察建议等手段,倒逼责任落实。

记者:陈彤彤 编辑:曹梦佳 校对: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