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10月山东农村道路交通事故起数同比下降10%以上

随着乡村振兴战略全面推进,我省农村地区迎来交通大发展,人、车、路等交通要素增长迅猛,公路里程达26.4万公里,5.36万个行政村全部实现村村通;现有农村驾驶人1842万人、机动车1359万辆,分别占全省总数的48.1%和37.2%。农村交通管理承担的工作任务,在整个交管工作中占比最大、担子最重,其工作成效直接决定着整体交通安全形势,影响着人民群众安全出行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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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7日,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山东优化农村地区道路交通安全环境,维护好乡村振兴幸福路情况。

在发布会上,省公安厅副厅长、一级巡视员,省交安委副主任修春清介绍,今年伊始省公安厅党委将农村交通安全管理列为今年的十项重点工作之一,全省公安交警部门聚焦农村地区道路交通安全风险,截至10月底,全省农村道路交通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同比均下降10%以上。

建立省市县三级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委员会,推动各成员单位齐抓共管。目前,16市全部出台了关于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43个县级政府主要负责人担任交安委主任。

按照“主体在县、管理在乡、延伸到村”三级架构,152个县级交安委组织公安、交通、公路等主要成员单位集中办公,落实联合督导、研判会商、调度通报等机制;指导各地依法明确乡镇抓交通安全的履职机构和人员,县级交安委每月推送任务清单,督促乡镇落实属地责任;推动4.7万个村居将隐患排查、宣传劝导等纳入村干部和网格员工作职责,将文明交通纳入村规民约。

在全国率先制定出台《山东省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指南》,明确“一镇一档、一村一档、一路一档”台账标准,全面摸清隐患底数、分类施策整改。

特别是去年以来,全省治理道路交通安全隐患74.2万处,其中重点整改平交路口1.36万处、排查整顿“马路市场”3721处,整改农村学校周边道路隐患12598处。淄博针对穿村过镇路段事故多发问题,综合施策,取得显著突破。

针对农村群众出行特点,科学安排错时勤务,紧盯农村三轮车、面包车等重点车辆,从严查处违法载人、超员超载、酒驾醉驾重点违法,今年以来,全省共查处农村地区重点违法行为19.1万起,全面释放严管信号。推动村居建设“一栏一牌一喇叭”交通安全宣传阵地5.2万个,发动村干部每周通过大喇叭通报本村身边人、身边事。

今年9月,省公安厅党委出台《关于加强公安交警中队建设的意见》,聚焦农村地区,推动交警中队与乡镇建立“双向驱动、信息互推”工作机制,协同排查务工务农重点车辆4.96万辆、重点人员7.7万人,“三见面一建档”农村三轮车1016.6万辆。

记者:陈彤彤 编辑:曹梦佳 校对: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