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壁市中伙铺镇:加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三资”监管代理

通讯员 从智

掌上咸宁报道

近年来,赤壁市中伙铺镇以规范管理为手段,以服务经济为目的,全面清理村级资金、资产、资源,加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三资”代理监管,“三资”的使用、购置、处置等行为进行管理和监督,代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核算业务。

该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账本由镇“三资”监管代理中心实行统一管理,按村委会、股份经济合作社建账、核算。村委会、股份经济合作社各设一名报账员,由村“两委”、股份经济合作社理事会成员兼任,履行出纳职责。

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报账员由各村委会、股份经济合作社推选,不得随意变动,确需变动的要报镇“三资” 管理监督委员会批准并备案。村党组织书记、主任,股份经济合作社理事长不得兼任报账员,其直、旁系三代以内亲属不得担任本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报账员。报账员变动或离职时,必须按规定办理交接手续,在未办理交接手续前,报账员不得擅自离职。

另外,该镇支持村委会和股份经济合作社实行事务分离、账户分设。股份经济合作社的账户由财经所统管,单独建账。村委会在镇“三资”管理监督委员会的领导下与股份经济合作社开展财务移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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