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香港警方联合社会福利署公布多个诈骗集团自导自演交通意外骗取伤亡援助金的案件,引发关注。11月7日,南都记者从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共有275人涉案被拘捕,涉案金额约1400万元港币,涉及121宗交通意外。社会福利署强调,骗取交通意外伤亡援助金属刑事罪行,可根据盗窃罪相关条例被起诉,最高可被判入狱14年。
警方缴获到的“虚假病假书”等证据。
7日,南都记者从新闻发布会中获悉,今年3月,福利署在处理援助申请时,发现部分申请人呈交的医疗证明文件有不清晰、错别字等可疑之处。经福利署调查,发现这些申请人均未前往为其提供医疗证明文件的医疗机构求诊,便将个案转交警方调查,同时即时停止处理相关申请人的申请。福利署助理署长马秀贞在会上表示,在警方拘捕的275人中,有182人的申请已获批核,涉金额约1400万元港币,其表示会继续向相关人士悉数追讨多领取的款项。
警方调查发现,部分案件为自编自导的交通意外,由诈骗集团设计剧本,安排成员充当司机及乘客,自行制造交通意外,再伪造医疗证明文件,向福利署申请交通意外伤亡援助金。其中一单涉及公共巴士交通意外,共发现11名疑犯,涉及援助金达70多万元港币。
此外,警方还发现部分案件涉及“通过伪造虚假病假书换取高额援助金”的行为,即疑犯在发生交通意外后,透过虚假病假书延长病假,从而向福利署申请更高援助金。涉款最高的一宗个案,被捕人原本只获两日病假,其后利用多张伪造病假书,将病假延长至180日,向福利署骗取约15.2万元港币。
经警方调查,部分涉案人员因欠下款项,受犯罪集团威胁而参与该案,事后瓜分“伤亡援助金”将赃款用作还债。
香港社会福利署强调,“骗取交通意外伤亡援助金”属刑事罪行,可根据《盗窃罪条例》(第210章)被起诉,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入狱14年。社署如发现任何行骗个案,绝不容忍和姑息,必将个案移交执法机关进行调查。福利署还表示,会继续严格核查交通意外伤亡援助金申请个案提交的资料,确保公款用得其所。
采写:南都见习记者 陈丹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