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7部门联合发文,优化调整房地产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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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6日,海南省住建、发改、资规、财政、税务、银行、金融监管等7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我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通知》提出,对于贷款购买商品住房的居民家庭,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不再区分首套、二套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统一为不低于15%。因多孩家庭等原因获得多套房购房资格,并已结清相应市县名下购房贷款的居民家庭,又申请贷款购买住房,银行机构可根据借款人偿付能力、信用状况等因素审慎把握并具体确定首付款比例和贷款利率水平。新供地的住宅小区项目可适当配建部分小于100平方米户型,但原则上不得低于80平方米,且不超过总面积的15%。(海南发布)

(来源同花顺,以上信息为南都·湾财社AI大数据自动生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