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具虚假检验报告?我市一公司被罚12.5万元!

清远市生态环境局

近日公布了一起

查处机动车检测公司

出具虚假排放检验报告案

该机动车检测公司被罚12.5万元



违反大气污染防治制度


2023年8月14日,市生态环境局对清远某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执法检查人员通过调阅相关视频、数据对比后发现,该公司于2023年5月25日、7月31日对车辆进行在用车检测时,明知车辆排放污染物检测结果不合格,仍通过使用排放合格车辆代替不合格车辆进行排气污染物测试的方法,致使原来排气污染物测试不合格的车辆数据达到合格标准,并以此出具虚假排放检验报告两份,上述行为已违反大气污染防治制度。


在本次执法监督检查中,执法检查人员主要检查了该公司尾气检测设备,翻查了该公司对在用车进行汽车尾气检测时的监控录像。在监控视频中可以看到,该公司于5月25日14时、15时、16时分别对某在用车进行了三次检测,该公司提供的车尾气检测结果报告显示,前两次检测值摩尔分数分别为1239×10-6及1724×10-6,结果均为不及格,而在最后一次检测中检测值仅为97×10-6并通过了检测。


三次检测的时间间隔不远,但是报告结果却大相径庭,因此执法检查人员对该公司负责人和检测人员进行了详细的询问及调查。结合视频录像、检测报告数据及对相关人员的调查询问等证据,认定该公司在5月25日及7月31日各有一次使用合格车辆代替不合格车辆进行检测并出具虚假排放检验报告的违法行为。针对上述情况,清远市生态环境局依法对该公司进行立案并作出行政处罚。



促进企业规范检测


市生态环境局方面介绍,该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伪造机动车排放检验报告、出具虚假排放检验报告的行为涉嫌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的规定,违反了大气污染防治制度。市生态环境局依法对其出具虚假排放检验报告的行为没收违法所得500元,并处12.5万元罚款,同时责令该公司改正违法行为。后续该公司亦根据市生态环境局的要求,对公司内的机动车环保检测设备进行整改及人员培训。


市生态环境局方面表示,在我国持续大力推进大气污染治理的背景下,加强机动车尾气污染防治,是促进大气质量提升、保卫美好蓝天的重要内容,因此具有机动车检验资质的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应该按照法律法规所规定的规范标准及要求制作真实准确的检测报告,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绝对不能为了利益弄虚作假。执法检查人员在执法检查中要善于观察、注重细节,提升发现问题的能力,在发现问题后要坚决追查到底、厘清违法行为并对违法行为依法作出有力打击,以促进企业规范检测、自律自觉、遵纪守法。


采写:彭勇珍

编辑:罗璐

校对:张鍪

编审:田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