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出借自己手机一个小时,就能获得数百元收入!这样的兼职实在令人心动,殊不知已沦为了诈骗分子的工具人。近日,重庆市公安局北碚区分局成功破获一起利用“手机口”实施诈骗案件,抓获2名违法犯罪嫌疑人。其中,犯罪嫌疑人黄某某正是以每小时120元,出借自己的手机卡,让境外诈骗分子实施了“手机口”诈骗。
“手机口”是什么?据介绍,“手机口”是指两部手机通过同时打开扬声器,一部手机通过网络软件接通诈骗分子,另一部本地手机拨打不特定受害人电话,进行语音中转,使得双方可以直接对话,又成功掩饰诈骗电话归属地,更加具备隐蔽性和欺骗性。
9月21日,北碚区分局燎原派出所在梳理“断卡”行动线索时,发现一条涉嫌电诈案件线索,进一步分析发现嫌疑人黄某某手机号码与涉诈团伙有密切联系,遂立即将其传唤讯问。
到案后,黄某某对其利用“手机口”实施电信诈骗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据交代,今年5月,黄某某的同学陈某某询问其是否要做“兼职”,并提出要借其手机,称只要借给他电话卡,一小时付给黄某某报酬120元。正愁没钱花的黄某某听了十分心动,虽然其也有所怀疑,但是抱着侥幸心理将电话卡借给了陈某某。
随后,黄某某与陈某某通过手机搭建“手机口”,一部手机通过网络软件接通境外诈骗分子,另一部手机则用黄某某手机号拨打国内受害人电话,实现语音中转,导致受害人王女士被电信诈骗33000元。事后,黄某某收到来自陈某某的报酬500元。
对于当时的行为,黄某某表示了后悔:“我当时想只是帮着拨打了电话,又没有说话,不是直接参与诈骗。”经过侦查,陈某某很快被公安机关抓获。经讯问,陈某某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犯罪嫌疑人黄某某、陈某某已被依法采取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警方提醒,诈骗分子通常将“手机口”业务包装成“高薪”兼职,然后在各大平台发布虚假招聘广告,瞄准急需用钱的网友。广告中会声称借手机一个小时就可以获得100-500元不等的报酬。一旦参与其中,虽然全程没有说一句话,但是诈骗过程是明知的,这就是知法犯法。明知他人实施电信网络违法犯罪行为,却还是心存侥幸,参与“手机口”诈骗活动,无论是否获得报酬,这些行为都涉嫌违法犯罪,将被依法追究相应责任。
上游新闻记者 何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