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获黄金制品457克

近日,厦门机场海关在监管出境航班时,从一名选择无申报通道通关的旅客随身背包中,查获未向海关申报的疑似黄金制品457克,经鉴定该批制品均为足金。
目前,海关已依法对上述物品进行暂扣,并待进一步处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金银管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进出境旅客通关的规定》等要求,黄金及其制品属于国家限制进出境物品,旅客携带黄金及其制品进出境,超过50克需向海关进行书面申报。以藏匿、伪装、瞒报或其他方式逃避海关监管,运输、携带、邮寄国家禁止或限制进出境的货物、物品的,属走私行为。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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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稿/ 厦门海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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