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4日,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向社会公布了2024年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典型案例(第四批),涉及食品安全、侵权假冒、消费欺诈、销售改装电动自行车等违法行为。其中,三亚田独庄辉阳海鲜店被查出8天缺斤短两9次,该店在消费者购买海鲜过程中,员工使用无提手的筐去皮后,再将装有海鲜且有提手的筐替换称重。此举欺诈消费者的行为,被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作出处罚款50万元、停产停业3个月的行政处罚。(11月6日,澎湃新闻)
购物原本是一件比较开心的事情,但是,如果发现购买的商品缺斤短两时,谁都会有一种被欺骗和愚弄的感觉。非常有必要对这种恶意缺斤短两,欺诈消费者的行为严惩重罚,让作恶者得不偿失。
一般来说,人们购买商品时,往往能够通过外观、包装对商品质量作出初步判断并选择合适的商品。如通过观察水果、海鲜的外观评判其新鲜程度,并得出是否物有所值。但在社会分工日益精细化,“隔行如何隔山”背景下,很多人对秤的精准度难以判断和识别。莫说之前的传统杆秤,即便如易于观察数额的电子秤,也需要仔细观察方可作出判断。加之一些消费者未必会认真查看称的显示屏,更容易被蒙蔽。
此外,要是商家在称重时利用“小动作”更换物品或者包装,盛装工具的方式作弊,不明就里的消费者也难以发现。特别是,要是无良商家对秤做了手脚,进行了改装,消费者就更难识破,被蒙在鼓里还不自知。对于一些旅游城市,外来消费者较多,很多人因为人生地不熟,在遭遇缺斤短两等欺诈,宰客行为时,往往敢怒不敢言,自认倒霉了事。
一些无良商家之所以敢于欺生,就是在“主场”优势下,吃准了消费者在人生地不熟时,往往不敢拿他们怎么样。且很多消费者根本不了解计量工具的使用和作弊方法,称重时的“技巧”,难以发现猫腻。
众所周知,缺斤短两既有违诚实守信的道德法则,更涉嫌违法。这类行为均系明知故犯,性质更为恶劣,对城市形象的损毁更甚。因此,市场监管部门严惩缺斤短两乱象,是遏制欺诈的必要举措。
值得说明的是,海南省曝光的这起案例,并非因消费者举报所发现,而是市场监管部门执法检查时发现,且发现行为人共计替换了4个有提手的筐,经现场比对,有提手的筐比无提手的筐重0.075kg,共计多称了0.3KG,多收价款42.74元。又通过调取监控视频发现七天时间内还存在8次以作弊方式造成短斤缺两的违法行为。
作恶商家欺诈的金额并不大,也没有消费者主动索赔或举报,且依照《价格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上位法处罚的话,罚款金额较高。但监管部门依照《海南自由贸易港反消费欺诈规定》对其严惩重罚,让作恶者付出了“肉疼”的代价,起到了极强的警示作用。
这是对恶意欺诈消费者行为作出的严肃又正确的处理方式。在欺诈消费者现象依然多发的背景下,这种从严惩处确有必要。其他地方也有必要通过制定地方法规的方式大幅度提高欺诈行为的违法成本,让商家感受不敢作恶的威慑。同时有必要公开曝光作恶商家,将其丑行公之于众,让所有消费者知晓并“避坑”。以最严的处罚构建诚实守信的市场环境,进一步保护消费者权益。
文/史洪举
编辑/王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