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日暖阳高照
晴空一碧万顷
白云似三两轻舟徐徐飘动
天高云淡,金风送爽,体感舒适
正是外出游玩的好时节
其中
放风筝是不少亲子出游的必备选择
在湖州的公园里、广场上
也时常能看到大家放风筝的身影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
纤细的风筝线
也可能成为伤人伤物的“利器”
近日,北京一摩友就在正常行驶时
遭遇了风筝线这一“拦路虎”
幸好人没事!
10月23日
北京一摩友骑车上班
骑至北京动物园附近时
路边一根风筝线直接切进车身
给外壳割开两个口子
摩友说还好自己当时车速不快
没有造成人员伤亡
知情人士介绍
风筝线切到的是下三路
但是车体壳受伤比较严重
路上遗留的风筝线是真要命啊!
结合网友的评论
带入一下已经开始害怕了!
所以大家千万不要
小瞧这些风筝线
每年都有风筝线伤人事件及
引发的事故发生
↓↓↓
事故案例
1.外卖小哥送餐途中被风筝线割喉
2023年12月,甘肃酒泉的外卖小哥茹某送餐途中,经过某广场时被一根风筝线刮伤。经医院治疗诊断为“颈部及拇指损伤”。
警方查实,放风筝的是一未满14岁的小孩王某某,由于风筝线过长又靠近路边不易被发现,茹某途经此地看到后虽立即采取紧急制动措施但仍遭此横祸。
2.小男孩被风筝线割伤
2023年2月23日,海南海口一小朋友与妈妈在公园游玩时,被风筝线划伤,后颈一道长长的口子让人心疼。
男孩妈妈表示,当时看见一个小女孩拖着很长的风筝线从身边跑过,自己用手去抓的时候已经晚了,孩子的后颈已经划伤流血。
3、车身被风筝线切开
2022年4月23日,辽宁大连一位车主在行车途中突然听到一声异响,下车后发现竟是一根又细又长的风筝线,将其前保险杠被直接割开,导致汽车前保险杠受损。
从物理学角度来说,风筝线的杀伤力与材质、风力、人的运动速度有关。
市面上的风筝线分为绒线、丝线、渔线、航空线,材质以腈纶和丙纶材质居多,质地坚韧,最多可以承受100千克力左右的拉力(1千克力相当于1千克物体所受重力的大小,约等于9.8牛顿)。
另外,风筝之所以能在高空飞起来,就在于其借助了空气流动力。在4级以上风力时,风筝线的拉力将达到50~100千克力,甚至是超过100千克力。风筝飞得越高,承受的力就越大,风筝线支撑的力度也随之增强,越来越紧绷起来。
从物理学角度来说,风筝质量越重,物体运动速度越快,风筝线与物体接触时间越少,产生的作用力就越大,换句话来说就是对与之接触的人体伤害越大。
那么
我们该如何安全地放风筝?
被割伤了怎么办?
一起来学习!
放风筝导致公共设施受损,或需承担哪些责任?
根据《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第十四条及《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第五十三条规定,架空电力线路导线两侧各300米、铁路电力线路导线两侧各500米的范围内是禁止放风筝的,也就是所谓的“禁飞区”。
如扰乱了电力单位、铁路单位秩序,致使工作、生产等不能正常进行的,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规定,还将面临行政拘留的处罚。如果确实造成了财产损失,则应根据过错情况,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放风筝导致他人受伤应如何担责?
要根据具体事件进行具体分析。如果只是给他人造成了比如说剐伤等不是非常严重的伤害,按照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根据双方过错情况,受害人可要求放风筝当事人承担侵权责任。
但如果情节比较严重,造成了轻伤害以上的行为,那除承担侵权责任外,还有可能会触犯《刑法》。如过失致人重伤或死亡的,还可能涉嫌触犯《刑法》第二百三十五条过失致人重伤罪、第二百三十三条过失致人死亡罪。
但如果说他是有主观故意,也就是如果放风筝的行为主体明知道他所选择的地方是非常危险的,经常有行人路过的,他还在这里放风筝,并且主观上有放任危险行为发生的情况的话,那他有可能需要承担刑法中的故意伤人的相应责任。
在禁飞区内外放风筝所产生的不良后果,处理方式有何不同?
一般来说,在禁飞区放风筝造成伤害或损失的,放风筝当事人一般需承担主要责任,甚至全部责任,具体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判断。
在非禁飞区放风筝造成伤害或损失的,则需要根据不同情况确认放风筝当事人过错大小,根据过错情况承担相应的责任。
但如果确实站在非禁飞区,但是风筝飞到了禁飞区以内的话,那依然属于行为人本身违反了禁飞的相关规定,因为要保证实施的行为是整体上都不违反禁飞规定的才可以。
公园等公共场所是否需要承担相应责任?
首先,园区应当有一个安全保障义务。如果园区内没有设立明显的标志牌,又确实有人在这放风筝,园区没有及时进行管理,而且确实最终造成了他人损害的结果,在这种情况下,园区需要承担责任,并且是要与施害人来共同对受伤害的人负责,但是会根据具体情况划分责任比例。
秋日风起意 风筝飞满天
湖州公安提醒广大群众
放风筝要选择空旷的环境
不要选择道路周边等
人员车辆密集地带
一定要确保安全再放飞
放飞风筝后请记得收回
切勿随意切断风筝线
本文由“湖州七彩警薇”微信团队出品
核发:赵亚琪 审核:洪官升
责编:翁文杰 编辑:叶梦婷
来源:人民网科普、新京报、北京交通广播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