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局长揩油!用公务加油卡取现等手段贪污345万元

近年来,在持续大力整治下,“公车私用”等违规违纪问题得到有效遏制,但私车公养、公务加油卡套现等“揩”公家油现象屡禁不止,仍有一些人对公车使用的规定置若罔闻,我行我素。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近日以《公家的油,揩不得!》为题,曝光了几例“车轮腐败”。

报道称,10月28日,吉林省国防动员办公室(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原党组书记、主任穆占一被宣布“双开”,通报称其“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使用公车”。

报道还称,四川省成都市新津区在查办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花源分局原副局长余某某严重违纪违法案件时,发现他采用公车公务加油卡取现、消费等手段,贪污公款345万余元。办案人员介绍,其中既有余某某自己丧失底线、放纵贪欲的原因,也有加油卡报账制度存在漏洞,实行先报预算提前支付、后报销核账的因素。

报道还提及,不久前,新津区某医院车队负责人李某主动到区纪委监委,如实交代自己把公车加油卡用作个人消费卡的问题:“2011年至今,我用公车加油卡绑定自己微信进行个人消费和取现,一共用了14万元左右……”截至目前,新津区发现公卡私用、套取挪用等问题线索19件,立案审查19人。

此外,湖南省纪委监委去年12月通报了江华县自然资源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刘华私车公养案。2022年7月至2023年1月,刘华利用管理县“三非”办公车加油卡的职务之便,擅自用公车加油卡给私车加油12次,共计5181.04元,其中给本人车辆加油9次共3968.82元,给借用的他人车辆加油3次共1212.22元。在核查期间,刘华主动交代组织未掌握的其他私车公养问题,合计9902.26元。最终,刘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按规定予以收缴。

封面新闻综合自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成都市纪委监委、湖南省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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