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公司作为资本市场重要中介机构,是连接资本市场与实体经济的桥梁纽带。近期,监管部门持续对券商严监严管,督促券商做好资本市场“看门人”。从“罚单”数量看,据不完全统计,2024年10月,证券监管部门至少向券商开出61张“罚单”,其中针对机构的“罚单”有25张,针对从业人员的“罚单”有36张。
11月1日,浙江证监局披露罚单,财通证券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浙江证监局表示,经查,财通证券存在以下问题:一是未按规定进行任免职、兼职等事项报备;二是证券从业人员登记管理不到位;三是部分分支机构负责人代为履职超期;四是人员管理内控机制不健全。同日,湖北证监局公布了对长江证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湖北证监局称,长江证券存在以下违规事实:部分从事相关业务的人员未取得从业资格;对部分从业人员注销登记不及时;个别员工的解聘流程不规范;未在劳动合同中确定薪酬递延支付标准、年限和比例;对高级管理人员和分支机构负责人履职情况的内部稽核或外部审计落实不到位;未按规定对个别高级管理人员及时进行离任审计并报送离任审计报告。据了解,长江证券、财通证券均违反了《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主要涉及人员管理,尤其是对高管的管理问题。日前,浙江证监局接连披露6张罚单,指向中银国际证券2家营业部及4名员工。经查,2017年1月至2022年5月期间,中银国际证券杭州环球中心证券营业部多名员工的直系亲属证券账户在营业部供客户使用的交易电脑上存在委托下单记录,其中部分员工存在使用上述账户替客户办理证券认购、交易的行为。监管函称,该营业部长期未关注该异常情形,对交易电脑缺乏有效管控,对员工行为缺乏有效监督,反映出营业部合规管理不到位。根据相关规定,浙江证监局决定对该营业部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督管理措施。与此同时,中银国际证券绍兴迪荡湖路证券营业部也因管理漏洞受到处罚。事实上,仅10月份,被处罚的券商不在少数。根据公开信息不完全统计,2024年10月,证监会及派出机构、中国证券业协会、沪深交易所、全国股转公司公布的涉及证券公司的“罚单”至少有61张,其中机构罚单25张,人员罚单36张。其中,在25张机构罚单中,处罚对象为证券公司的有19张,涉及17家券商;处罚对象为分支机构的有6张,涉及5家券商。从61张罚单的处罚类型看,行政处罚3张,涉及3名证券从业人员代客理财、违规炒股;行政监管措施55张;自律措施3张。再看第三季度,联合资信发布的《证券公司行业季度观察——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显示,第三季度,证券行业严监管态势延续,监管机构对证券公司处罚频次同比明显提升,环比有所减少。根据Wind统计数据,2024年第三季度,监管机构对证券公司开具罚单67张,同比增加45张,环比二季度减少68张。从违规类型看,以公司运作、业务开展为主,信息披露相关违规情况相对较少。从处分类型看,以出具警示函和责令改正为主,立案调查及公开处罚很少。从具体的业务违规类型来看,经纪业务涉及问题主要包括未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从业人员违规炒股等;发布研究报告业务涉及问题包括发布研究报告前泄露研究报告内容及观点、证券分析师违规向客户私自荐股等方面;投行业务涉及问题包括保荐违规、持续督导未勤勉尽责等。值得关注的是,因违反反洗钱法相关规定,近期,海通证券、申万宏源领到“百万罚单”,相关责任人一并被罚。11月1日,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市分行公布两份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2024年第152期、153期),涉及海通证券、申万宏源证券两家券商及相关责任人。其中,海通证券被处罚395万元,申万宏源证券被处罚349万元。根据处罚信息公示表,海通证券因存在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按规定报送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与不明身份的客户进行交易等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分行处以罚款395万元。处罚信息公示表还显示,时任海通证券总经理助理陈某钱对上述3项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对其处以罚款7万元。时任海通证券合规总监王某业也对上述部分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分行对其处以罚款5.25万元。与海通证券情况类似,此次申万宏源证券被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市分行处罚,同样涉及三项违法行为: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按规定报送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与不明身份的客户进行交易。《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第三十二条提到,金融机构存在未按照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按照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或者可疑交易报告等行为,致使洗钱后果发生的,处五十万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罚款,并对直接负责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