锡盟委第七轮巡察完成反馈

7月29日至9月29日,锡盟委第七轮巡察派出5个巡察组,以“一托二”方式,对盟人社局、住建局、文体局、退役军人事务局、市监局、统计局、中心医院、蒙医医院、供销社、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0个盟直部门单位党组织开展了常规巡察;派出1个提级巡察组,对锡林浩特市宝力根苏木及所属嘎查(社区)开展提级巡察。
10月31日至11月4日,6个巡察组分别向本轮常规巡察的10个盟直部门单位及提级巡察的苏木党委进行了“一对一”反馈。盟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向被巡察党组织传达了盟委书记专题会议精神,巡察组组长反馈了巡察情况,被巡察党组织负责人作了表态发言。
反馈严肃指出了被巡察党组织存在的问题。有的履行职能责任有差距,谋划推动重点工作不到位;有的防范化解风险隐患意识不强,防控机制不健全;有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不够有力,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仍有发生;有的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不过硬,基层党组织建设比较薄弱。
反馈要求,被巡察党组织要坚决扛起整改政治责任,深入贯彻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认真落实盟委书记专题会议精神,按照整改“一条线”工作机制,严格对照反馈意见,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从严从实从快抓好整改落实。要树牢“改错就是改革”的理念,全面检视剖析存在的问题,从改机制、改作风上统筹谋划,做好完善机制、建章立制工作,坚决堵住漏洞、解决问题。
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要把督促巡察整改作为日常监督的重要抓手,聚焦重点问题,盯住具体人、具体事,强化实地检查,掌握真实情况,压实被巡察党组织整改责任。特别是针对一些重点问题要跟进盯住,以点带面地推进全面整改查深查实。要加强对整改方案的把关、整改效果的验收,整改不到位的坚决不能收工,确保整改质效。
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分别表示,将认真履行整改主体责任,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围绕巡察发现的重点问题发力,深刻反思问题产生的根源,进一步理清发展思路,细化工作措施,真正把巡察整改工作的成效体现在高质量发展的实践中,推动各项工作实现新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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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耿敏

编辑:温冬梅

校对:陈松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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