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球网财经综合报道】广东证监局于11月5日公布了两项行政处罚决定,确认周某江和梁某珊因违反《证券法》规定,涉嫌内幕交易金刚光伏股票。据悉,该案涉及金刚光伏的重大投资项目,在信息公开前,两人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了非法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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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行政处罚决定书,该事件可追溯到2022年3月。当时,金刚光伏的控股股东广东欧昊集团有限公司与公司高层召开会议,决定在甘肃酒泉投资建设大规模光伏电池片项目。同年6月,金刚光伏正式公告了这一投资计划,总投资额高达41.91亿元。
调查显示,周某江与金刚光伏实际控制人张某梁有工作关系,并在内幕信息敏感期内与张某梁接触。此后,周某江利用其个人证券账户大量买入金刚光伏股票,非法获利389万元。同样,梁某珊因工作关系与张某梁密切,也在敏感期内频繁通话并大量买入该股票,获利767万元。
广东证监局指出,周某江和梁某珊的交易行为均与其平时的交易习惯明显不符,且买入时点与内幕信息知情人张某梁的接触时间高度一致,构成内幕交易。尽管两人在听证过程中提出申辩,但广东证监局认为其申辩理由不成立,维持原处罚决定。
最终,根据《证券法》的相关规定,广东证监局决定对周某江和梁某珊进行严厉的处罚。周某江被没收违法所得389万元,并罚款1167万元;梁某珊被没收违法所得767万元,并罚款2301万元。此次处罚再次彰显了监管部门对打击内幕交易、维护证券市场公平公正的坚定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