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死了!产权单位撒手,老楼面临断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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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朝阳区草场地国际艺术村里,与影视、文化相关的公司、园区一个挨着一个,坐落其中的草场地155号院则显得有些突兀。院里有一栋建设于上世纪80年代的职工家属楼,如今楼里住着27户居民。临近供暖季,居民焦急万分,由于该楼产权单位不再向供热单位支付采暖费,供热单位拒绝为这栋老楼供热。雪上加霜的是,个别居民见此情况,改动了楼里的供热管线,私添了供热设备,给自家先供了热。如此一来,供热单位拒绝供热的理由更充分了——由于暖气管路老化、管线人为改动,造成无法正常供热。

这栋楼里住着不少老人,有的没有其他住处可搬。居民盼望相关部门给想想办法,哪怕暂时搁置历史遗留问题,让大家先熬过这一冬天再做打算。

产权单位撒手

分摊采暖费有点高

用过煤球,烧过锅炉,回忆起这栋老家属楼在不同年代的条件,居民感叹,采暖一直都是头疼的事儿。这栋楼又被称作华垦家属楼,产权单位是北京华垦实业公司,上级单位是中国农垦商业公司。居民说,直到数年前,产权单位与家属楼隔壁的一家单位签订了供热协议,由该单位代为供热,大家每年冬天才不那么发愁了。

按照约定,该楼的产权单位每年要向供热单位缴纳15万元的采暖费。居民说,往年产权单位会缴纳10万元,剩下的5万元由27户居民均摊,这个价格大家是可以承受的。采暖费交到产权单位,再由产权单位交给供热单位,每年如此操作。

“今年10月,情况突然出现了变化,供热单位贴出通知,宣布不再为大家供热了。”居民说,原因是产权单位不再为居民缴纳采暖费了,这意味着想恢复供热,27户居民需要均摊全部的15万元,折算下来,一户要缴纳5500多元,居民觉得这个费用太高了。另外,即便大伙儿能把这钱凑起来,产权单位撒手了,钱如何交给供热单位?居民之间也没办法很快达成共识,更别提建立新的采暖费缴纳机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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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0日,供热服务单位贴出停止供暖的通知。

居民向记者介绍了这栋老楼的由来。上世纪80年代,这栋三层高的红砖楼以央属产权单位福利分房的形式分给了职工。经过属地核实,该处家属楼为1986年草场地村与北京华垦实业公司联营修建的宿舍楼,本质上属于租用农村集体土地的企业自建房屋。这样的产权性质一直没有变化,直到现在这里的居民也没有房产证

没有房产证、村集体土地的属性导致居民无法落户,在诸多未解决的历史遗留问题上,新的麻烦也不断涌现。这栋楼里住着不少年岁较大的老人,在供热单位不再提供服务的情况下,他们很难依靠空调、电暖器熬过这一冬天。因为无法落户他们就用不了民用电,电费一直是生活中较高的一项支出。如果一直开着电暖器、空调,电费总额可能比5500多元的采暖费还要高。同时,这栋老楼基础设备设施都趋于老化,20多户居民如果同时开电暖器、空调,很可能导致频繁跳闸停电。

个别居民想辙

改动部分管线

隔着草场地155号院的院墙,整齐放置着一大排形似空调室外机的设备。居民指认说,这是空气能设备,多年来隔壁单位为家属楼供热,用的就是这些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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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场地155号院原本的供热设施已显破旧,管道老化。

近日记者探访草场地155号院时发现,有位居民家窗户外也装上了一台空气能设备,且这台设备已经处于运转状态。居民说这台设备正在为楼里的3户人家供热。“我也理解,单位不给缴采暖费了,就各凭本事采暖了,这栋楼里的事儿,一直就是这样。”一位居民话语中透出些许无奈。居民所谓的“这栋楼里的事儿”,是指这栋楼常年都处于管理不善的状态。

在家属楼前,有居民搭起了金属的螺旋楼梯,一直通到楼顶,三楼顶上还有一间较大的自建房,金属楼梯已经锈迹斑斑,可见年头不短了。近期有居民举报其为违建。属地综合行政执法队的回复是,根据北京市严厉打击违法用地违法建设专项行动指挥部办公室制定的[2015]26号文件,对于1990年4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实施以前的无证房屋,均不属于违法建设一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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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前有居民自搭的螺旋楼梯,居民反映老楼多年处于管理不善的状态。

对于个别居民自设供热设备,有的居民也表示不满:“他们自设供热设备时,其实是给这栋老楼动了‘手术’,增加设备时连同改造了楼里的部分供热管线。现在他们把自家的热供上了,供热主管线是否受到影响,其他人家的暖气还能不能接进来都不清楚。”

目前草场地155号院不仅面临冬季采暖的难题,因为这件事还引发了更深的邻里矛盾。

协调产权单位供热单位均无果

为解决居民的供热难题,属地朝阳区崔各庄地区办事处做了大量工作,多次协调相关各方。10月21日,属地相关职能科室还查询到了北京华垦实业公司公示的多个电话,逐一拨打均未接通。随后又联系到了其上级单位中国农垦商业公司。但在随后的多次沟通中,中国农垦商业公司均明确表示不再负责此家属楼的相关问题,且拒绝面商。

经属地进一步核实,草场地155号院原供热设备属于无备案锅炉,这种情况不符合《北京市供热采暖管理办法》的管理范畴,该如何处置也难参照其他政策法规,属地建议居民与产权单位或供热单位协商解决。

10月29日,记者与草场地155号院的供热单位北京高士达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取得了联系。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作为一家建筑工程单位,原本就不属于专业的供热单位,在该楼产权单位无法支付采暖费的情况下,他们只能选择停止供热。

记者询问:“假设居民能够把今冬采暖费缴齐,是否能够恢复供热?”工作人员说,这栋老家属楼的供热管线原本就已经老化了,加上有居民改动管线的情况,从技术和安全方面考虑,很难保证管线是否还具备供热条件。“其实早期在管线被改动过程中,我们已经发现了情况,上前询问还被居民呵斥了。家属楼供热管线的产权确实不在我们单位,我们没有办法去制止,更别说现在居民想让我们帮着把管线再改回去了。”

来源:北京日报客户端

记者:景一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