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
湖北省生态环境厅印发
《关于发布产业园区规划环评
与项目环评联动试点
园区名单(第一批)的通知》
公布湖北孝昌经济开发区
湖北秭归经济开发区
湖北沙洋经济开发区
等3家经济开发区纳入
“湖北省第一批产业园区规划环评
与项目环评联动试点园区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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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次试点园区纳入工作,是按照生态环境部《关于进一步优化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意见》(环环评[2023]52号)及湖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申报开展规划环评与项目环评联动试点的产业园区的通知》的有关要求,省生态环境厅组织开展的全省第一批规划环评与建设项目环评联动试点。
根据全省各地申报材料,经审核,湖北孝昌经济开发区等3个产业园区符合试点要求,省生态环境厅决定纳入湖北省第一批产业园区规划环评与项目环评联动试点园区清单。
省生态环境厅要求,各试点产业园区管理机构应严格按照环环评[2023]52号和《关于申报开展规划环评与项目环评联动试点的产业园区的通知》要求,切实履行试点主体责任,严格落实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规划环评等要求,开展联动试点工作,并加强产业园区内企业的日常管理。各试点园区所在地生态环境部门应指导相关产业园区做好试点工作,及时组织总结试点情况和经验做法,形成可复制推广的经验做法,持续深化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改革成效。同时,省生态环境厅将适时组织对产业园区试点开展情况进行跟踪评估,评估发现不符合试点条件的产业园区,退出改革试点。
纳入“湖北省第一批产业园区规划环评与项目环评联动试点园区清单”后,各经济开发区内规划环评与项目环评联动的主要内容有3个方面:一是试点推进登记表免予办理备案手续;二是推广一批报告表“打捆”审批;三是简化一批报告书(表)内容。
试点期限12个月,从今年11月1日至2025年10月31日。
(湖北日报客户端通讯员 吴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