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日,记者从市住建局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科了解到上述信息。
该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此举旨在进一步释放住房公积金的潜力,将有助于更多公积金缴存者实现从“有房住”到“住好房”的愿望。
据该负责人介绍,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房地产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提振市场信心,推动房地产市场全面提速向好,10月23日,《克拉玛依市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有关措施》(以下简称《措施》)开始实施。
《措施》有效期两年,结合当前全市房地产市场形势,从降低居民购房成本、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提升房地产市场活力、优化政策执行标准4个方面入手,提出了16条具体针对性措施,包括了降低居民购房成本,满足居民购房需求的多项政策,如居民换购住房退还个人所得税、落实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优惠政策、落实“认房不认贷”政策、降低商品住房首付比例和利率水平、落实人才购房补贴等。
《措施》还涉及合理安排用地供应,优化商品住宅用地供应,加快存量用地开发,以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为了大力促进商品房消费,推进住房以旧换新,《措施》支持优先去化存量商品房,允许依法依规改建商品房,以提升市场活力。
另外,《措施》包括优化保障性住房配建比例、合理确定和充分利用公共服务设施、积极推进商品房现房销售改革、建立健全促进房地产发展服务机制、全面落实“交房即交证”和“带押过户”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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