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5日,笔者从陕西省商洛市山阳县生态环境分局获悉,今年以来,山阳县坚持环境执法为生态环境质量保驾护航理念,在环境执法上突出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力量、加大生态环境保护监管力度、加深生态环境保护执法交流,助力环境执法提质增效。
为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力量,山阳县生态环境分局实行“股室包抓镇(街道)、干部包抓企业”的“人盯人+”网格监管体系,加强项目事中事后监管,全面夯实了环境监管一体化责任,全县18个镇(街道)154家重点企业实现包抓监管全覆盖,建立了《城区涉气污染源联系包抓制度》,将城区划分为四大片区,实行“科级领导包片,干部职工包企”,全局全员参与执法监管,执法监管力量不断加强。同时,加大生态环境保护监管力度,相比去年同期,2024年出动执法人员增加28人次、增长3.68%,检查企业增加7家次、增长2.27%,人均上传检查笔录增加1条以上,执法监管范围进一步扩大,环境执法监管更加精细。共立案查处环境违法行为17起,实施按日连续处罚1起,查封扣押1起、移送公安1起、拘留1人,办理生态损害赔偿案件4件。
山阳县生态环境分局还不断加深生态环境保护执法交流,今年以来,先后选派生态环境执法业务骨干15人次,参加省厅组织的大气污染治理监督帮扶工作和市局组织的环保督察交叉检查工作等工作,基层执法人员的执法思路、视野都得到了有效扩展,执法能力得到了有效提升。(王卫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