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民政》点赞宝应为老助餐“八大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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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扬州民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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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统计,截至2023年末,我县60周岁以上人口23.54万,占户籍人口28%,其中,80周岁以上老年人口3.18万人,占户籍老年人口的14%,已达中度老龄化,并呈进一步加深趋势。为贯彻落实“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部署,我县以居家与社区为主、其他方式为补充,将为老助餐作为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重中之重的民生工程来抓,取得阶段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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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情况




近年来,我县积极探索以普惠性、多元化的老年助餐模式,充分发挥“行政推动+市场机制”作用,着力构建城乡联动、布局合理、共建共享的老年助餐服务网络。截至目前,全县已建成运营并具一定规模的社区老年助餐点12家、在建1家,设法有效缓解老年人“就餐难”。同时,以助餐点为阵地,拓展多样化服务,丰富老年人的晚年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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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运营方式


我县坚持以老年需求为导向,助餐点建设运营水平提升和可持续发展两手抓,积极探索鼓励多元化建设运营模式。


1.村居集体自办模式

村居依托自身的资源和优势,自主建办老年助餐点,如安宜镇莲花社区老年助餐点,充分利用社区资源区位优势,常年为40多名老年人服务,其中,免费为28名困难老人提供午餐。


2.养老机构延伸模式

在已有运营质态良好的养老机构内部设立助餐点,向外延伸服务,为周边居家老年人提供订餐、堂食及送餐服务,如安宜镇东升社区(慈盛乐护理院)和氾水镇东园社区(荣杏护理院)助餐点。从运营实际来看,一是提高养老机构资源利用,日均助餐人数达50多人;二是节省助餐点建设成本和运营成本,两家节省新改造费用26万元,餐品价格也从原来的15元降至8元左右,更加亲民惠民;三是扩大养老机构服务范围,向周边2~3个社区延伸居家服务,实现资源共享。


3.餐饮企业兼营模式

选择本地口碑良好的餐饮单位作为助餐点。目前,安宜镇南园社区老年助餐点(闻香阁店)、安宜镇学墩社区老年助餐点(状元楼)和县经济开发区东方红社区老年助餐点(茉莉餐厅店)已挂牌运营。通过兼营,一是助餐点的基本食品安全和消防安全得到有效保障;二是促进了助餐点的经营持续性,避免重复建设;三是更加切合老年群体就餐需求,菜品更加灵活,收获普遍好评,学墩社区(状元楼)老年助餐点7月份开业以来每天服务老人达70人左右;四是助餐点的加持也为餐饮企业带来人气,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业务和效益。


4.社会组织合作模式

村居与社会组织合作,通过减免租金、提供公有房屋,鼓励公益性社会组织参与老年助餐服务。安宜镇白田社区老年助餐点(县华源社工服务社)、罗巷社区老年助餐点(县快易洁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在满足老年人助餐需求的同时,借助社会组织自身的社会资源和网络,包括志愿者、捐助者和合作伙伴,额外提供健康咨询、社交活动等支持服务,一方面降低了运营成本,另一方面通过丰富服务内容形成较为稳固的老年受众群体。


5.老党员领办模式

将农村互助睦邻点、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等平台,交由本村居老党员、老干部、老年志愿者等开办老年助餐点。如曹甸镇三元村老年助餐点,动员村委会老主任和其他老志愿者参与助餐服务,打开农村社区老年助餐新局面。


6.乡贤能人捐办模式

夏集镇蒋庄村在外乡贤自发捐款40万元,将原村小学改造成集助餐、娱乐、日间照料等为一体的村级颐养综合体,目前正在施工,9月份可投运。


7.邻里自助共享模式

我县农村自主形成邻里间多户搭伙做饭的互助共享模式,饭菜制作、卫生清洁均由老人共同承担,彼此之间还能照顾生活起居、减轻孤独感,亲属关系、邻里关系也在自助共享模式下得到进一步升华。


8.国企连锁运营模式

我县正开展调研,与有关国企初步接触,拟利用国企较强的资源整合能力、资金实力和社会担当,建设和运营中央厨房和连锁老年食堂或助餐点。

此外,我县所有助餐点均统一使用“爱老如宝为老助餐”LOGO,将老年助餐点的经营理念、服务内容、服务特性等要素传递给社会公众,提高我县老年助餐点的识别度,扩大“爱老如宝”养老服务品牌的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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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有政策扶持


为推动社区老年助餐点可持续发展,我局探索实施运营补助政策,制定了《宝应县老年助餐点建设和运营补助实施细则(试行)》。对挂牌的助餐点给予一次性2万元的建设补贴,对新建或改建的助餐点按照面积分两年给予5万~15万元的建设补贴。同时根据就餐人数的不同,每年给予助餐点2万元、4万元、6万元、8万元的运营补贴。一是补助标准程序进一步规范。明确了补助的对象、条件、标准和申请流程,确保补助资金的合理分配和使用,避免资源浪费和滥用;社区老年助餐点的运营者可以清楚地了解如何获得补助,以及补助的具体数额和条件,提高了补助过程的透明度和公正性。二是助餐服务发展进一步促进。直接补助有效缓解了社区老年助餐点运营成本压力,运营方将更多精力投入提高服务质量、增强营销意识、自主开拓市场及吸引更多老年群体就餐上,从而促进其健康和可持续发展。三是社区居民福祉进一步提升。社区老年助餐点为居民提供价格合理、营养均衡的餐食,特别是对于老年人、低收入家庭等群体来说,运营方为了引流,通过自主定价或出台优惠政策,让老年群体在享受可口菜品的同时更能享受低价。如东升社区和东方红社区助餐点为90岁以上就餐老人提供免费餐饮,三元村助餐点探索实施低龄老年人通过累计低强度劳务次数或时长如送餐等来换取午餐。四是社会资本投入进一步撬动。通过实施细则的实行,积极引导更多社会资本投入助餐点建设运营。不少餐饮企业、个人前来咨询申请,显现出投资合作意向。

除出台建设运营补助政策外,我局投入资金对已建成的社区老年助餐点进行了升级改造,通过推行“气改电”“瓶改管”、更换部分厨房设备、统一配置智能助餐机与助餐系统等实际举措,进一步为老年人营造温馨安全便利的就餐环境;持续开办助餐点负责人及工作人员消防安全、食品安全、卫生安全、服务能力培训班,全面提高社区老年助餐点的服务质量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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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不足



1.农村老人助餐需求不多,人气不旺。受农村老年人思想意识、经济实力、路途较远、生活习惯等限制,相比去助餐点消费,农村老年人更倾向于自己种蔬菜、养家禽、做三餐,或者做一顿吃三顿。

2.农村助餐点难建设、难运营。一是合适的场所难找。交通方便、面积适当、安全有保障且适合用于助餐点建设的场所在农村属紧缺资源。二是热心负责的运营方难找。老年助餐收益不高,为老服务要求高,敢于、乐于经营助餐点的运营方不多。三是集体补贴难持续。无论是财政补贴还是村集体补贴,难以支撑长久需要。

3.助餐点建设运营政策支持还需加力。一是农村党群服务中心(睦邻点)之外的助餐点政策支持比较乏力。我县虽已出台《宝应县老年助餐点建设和运营补助实施细则(试行)》,对我县助餐点建设运营补助作出多项具体规定,但未充分考虑到农村老人助餐意愿不高、经济收入较低和每个助餐点辐射人群较少等客观因素,补助政策没有差异化。二是助餐点新装天然气费用太高。就目前市场价来看,新装一家天然气费用在8万元左右,这对于农村助餐点来说成本过高。三是公有集体房屋用于老年助餐点的房租存在较大争议。上级诸多文件中提到鼓励将闲置公有集体用房以低偿或免费方式用于支持举办养老服务,但未有明确操作细则,基层在具体落实时很难把握。

4.助餐点规范化服务和管理标准需加强。一是因农村助餐点分布较为分散导致统一监管难度高;二是助餐点规范化服务和管理标准尚未统一出台;三是安全隐患需要滚动排查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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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完善布点布局

建议本着“因地制宜,量力而行,建管并重,持续有序”的思路来推进农村助餐点建设。从农村实际出发,综合考虑辖区内老年人口规模、助餐服务需求、服务半径等因素,科学设置老年助餐服务点位,尽量缩短老人就餐距离,扩大老年助餐点在农村的覆盖面。同时,力戒形式主义,严防盲目追求数量,避免资源浪费,着力增进老年助餐服务的可及性、可持续性。


二是延长助餐点服务链

不依靠农村已有基础服务阵地(村居党群服务中心、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睦邻点等)建设的助餐点,可以探索实施“农村助餐+”建设,丰富服务内容,如休闲娱乐、卫生保健、精神慰藉等,延长服务链条,打造“微颐养”型农村老年助餐点,优化老人消费体验,从而保证老年群体客户黏性;通过网络发布调查问卷、回应老人需求、解答老人子女咨询,从而提高助餐点的知晓度和认可度,带动老人自身或家庭成员消费。


三是加强政策支持

充分考虑农村助餐点面临的实际困难,将补助政策向农村助餐点倾斜,尤其是对不依托已有基础服务阵地建设的助餐点,及时修订政策,加大建设运营补助力度;开设农村老年助餐专项资金捐赠项目,加强农村老年人“吃饭难”问题宣传力度,吸引各方社会企业、组织和个人关注农村老年助餐民生实事项目,所筹资金直接用于农村老年助餐;建立助餐点捐赠税收抵扣制度,对于长期公益助力农村助餐点建设运营的企业和个人,在计算缴纳个人或企业所得税时,参照慈善捐赠在税前扣除;达到一定服务运营规模的助餐点,除可享受减免房租优惠外,还可申请公益性岗位,从而降低运营成本,吸引和鼓励更多的社会力量参与助餐点建设运营。


四是强化考评监管

出台老年助餐点绩效考评办法,凭借统一的智慧助餐平台,根据服务人数、食品安全和老年人满意度等开展日常监管和绩效评价,评价结果与运营补助发放直接挂钩;在满足老年人用餐需求的基础上,服务企业必须能够通过社会化运营进行“自身造血”实现盈余,建议不搞“提包入住”,避免因企业投入过少而产生风险共担和市场竞争意识不强等问题,从而导致老年助餐点运营不可持续。进一步推进老年助餐服务的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建设,持续加强对助餐点工作人员的培训和管理,提高专业技能。紧盯生产安全监管,落实食品安全、消防安全、生产安全责任制,加强同市场监管部门的联合抽查检查,抓好食品安全和服务场所的生产安全,维护好“爱老如宝为老助餐”的良好形象。




编辑:华丽

审核:杜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