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安大厝:层台累榭广厦高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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顶层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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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岭大厝

福安市有一类建造于明中晚期至民国时期、体量庞大的民居十分有特色,这类民居在外观上具有一个标志性的高耸大屋顶,四周布有大小不等的屋面和院落,视觉特征十分明显。该类民居结构上通常采用三层以上的大木构架,有些屋舍甚至高达五层,单体建筑面积可达上千平方米。此类民居被称为“福安大厝”,当地人简称“大厝”,是闽东地区的重要民居类型。

大厝的一层主要是家庭成员休憩与交流的场所。主屋明间由太师壁分割为前后两厅,前厅作为主要的礼仪社交空间,而后厅则用作日常生活起居;前后厅与前后院共同构成了大厝内的主要活动区域;厅两侧的次间和稍间则作为卧室使用;稍间部分设有厅,与边院一起形成家庭生活的次要中心;主屋四周或设有厢房,用于厨房、餐厅、卧室、储藏室等辅助功能。

大厝的二层及以上楼层则主要用于加工和存放农产品。当地种植的早稻和中稻一般在7月至8月成熟,这段时间雨水丰富,雷雨和台风频发,月平均湿度在77%到90%之间,日均气温也超过25摄氏度。这种高温潮湿的天气对稻谷收获极为不利,湿稻谷若不能及时晒干,很快就会发芽变质。故福安大厝的二层中心区域设有多个粮仓,用于存放粮食,而紧邻粮仓的大空间则用于晾晒和加工农产品,周边还设有一些储藏空间。以上空间几乎可以满足传统稻作从田间到入仓的所有操作需求(包括晾晒、扬谷、入仓)。

尽管大厝外观间杂,但内部空间却灵活多变。“生活”与“生产”两种不同功用的空间得以统一,并被巧妙地整合在福安大厝标志性的“大屋顶”之下。其营造不仅反映当地居民对自然环境的理解,也映射出社会结构与人口变迁的历史脉络。清中后期,特别是在1840年鸦片战争之后,福州口岸的开放带来国际贸易的显著增长,尤其是茶叶等山区经济作物。这一时期,福安经济随之繁荣,促进村镇的扩张和人口的激增。根据明万历版《福安县志》的记录,当时福安的主要村落有143个,而到清光绪版《福安县志》所记载时,村落数量已增至720个。据1999年版的《福安市志》所述,当地清末的人口数是明末的18.1倍。

在人口锐增的现实背景下,福安大厝逐渐展现出“层台累榭,广厦高堂”的地域性特征。现存大厝大致可以分为三个时期,每个时期分别对应不同营造类型:明中晚期“彻上露明造”,明末清中“重栋造”,晚清民国“楼屋造”。

“彻上露明造”也称为“彻上明造”,其特点在于民居建筑内部不设天花,大木构架上方的梁、枋、檩、椽等结构完全暴露于室内,使人们在抬头之际,便可直观地领略到顶部大木构架。这种做法不仅可以增加室内空间的高度,同时有助于节省材料。这种营造技术在福安现存的明清传统大厝中最为常见。

“重栋造”为《营造法原》中记载的“顶槅”或“顶格”做法,指的是在前厅上方构建人字坡屋面,使得厅堂空间显得宽敞而明亮。李渔在《闲情偶寄》中描述:“精室不见椽瓦,或以板覆盖,或用纸糊,以掩屋上之丑态,名为‘顶格’。”“重栋造”的产生,不仅可以遮蔽简陋的草架,还能使前厅仪式空间显得更加庄严。根据所施坡面的数量不同,“重栋造”可分单坡和双坡两种形式。单坡在福安传统民居的发展过程中起到过渡作用,它尝试营造居住与仪式空间的和谐共存。而双坡则出现得较晚,是在前厅上方施加前后两坡面的人字顶。在这类大厝中,若身处下厅,抬头只能看见楼板;只有置身于二楼上厅,才能看到大厝真正的屋顶。不熟悉大厝的人,第一眼可能会直接将其误认为是屋顶的构造,而忽略了隐藏在厅堂上部的巨大劳作空间。“重栋造”的营造方式,体现了古人对空间层次和视觉深度的深刻理解,以及对建筑美学的不懈追求。

“楼屋造”是在本土木构架建筑的基础上对前厅仪式空间进行改造,融入洋楼中的楼层样式。晚清民国时期,福安传统民居的转型基本上沿着两个途径发展:一是外来移植,即输入、引进国外同类型建筑;二是本土演进,即在传统旧有类型基础上进行改造与演变。其具体做法为前厅上方不施假顶而采用楼板进行隔层,根据前厅楼板的高低不同,“楼屋造”也可分为一楼造、半楼造、二楼造。“楼屋造”的出现,增加了福安大厝可利用空间,让原本被人字顶所占的三层大面积敞开,从而提高空间灵活性,达到扩大暴晒作物面积的目的。该营造方式是从福安居民生产、生活需要的角度考虑,进而对前厅空间进行改造。

这类民居建筑不仅在福安本地分布广泛,在邻近的霞浦、柘荣等地也有所分布。在现代社会,福安大厝的居住智慧依然具有重要的启示意义,特别是在可持续发展和生态建筑方面,对空间的高效利用、对气候的适应性设计以及对家庭生活的深刻理解,仍为现代建筑设计提供宝贵的参考。

(作者单位:闽都建筑遗产保护传承与设计创新研究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