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心!“刷流水” 沦为电诈工具人

“刷够流水就能贷款”“仅需手续费即可提供包装服务”……假如有人以帮你获得低息贷款为由,用你的银行卡来“刷流水”,遇到这样的情况,一定要提高警惕,当心被骗子利用,沦为犯罪的“工具人”。

今年1月的一天,犯罪嫌疑人许某上网时看到一则声称“无需征信即可办理贷款”的信息,着急用钱的他便添加微信与“客服”联系。“客服”假意提示许某,其银行卡转账额度不够,需要“刷流水”来提高银行卡额度,并且主动提出可以帮其“刷流水”。

虽然意识到这样办理贷款的流程并不正规,自己的银行卡、手机卡可能被用于犯罪,但是许某仍心存侥幸,在微信“客服”的指示下,将自己的手机、手机卡、银行卡邮寄给对方“刷流水”。第一次寄送时,许某被告知邮寄银行卡、手机卡,要先行至当地反诈中心进行备案。本该有所警觉的许某仍未醒悟,并把情况告诉了“客服”,对方又指示许某将手机卡放在手机中,连同身份证一起藏在手机盒里寄出。

许某按照此方法于1月10日成功将快递发出。而这一寄,便掉入了犯罪分子的陷阱中。事后,许某多次联系“客服”督促贷款手续,对方均以正在审核、工作人员休息等理由不断拖延。直到1月17日晚上,许某的银行卡被犯罪分子用于实施网络诈骗活动,短短十几分钟,数人受骗,累计转账金额高达人民币74万余元。此后,许某再也没有联系上所谓的贷款“客服”,不仅没能如愿办到贷款,他寄出的银行卡也被公安机关依法冻结。

6月15日,许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9月3日,公安机关将该案移送至宿迁经开区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官审查后认为,许某明知他人利用网络实施犯罪,仍为之提供帮助,应当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追究刑事责任。10月11日,宿迁经开区检察院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依法对许某提起公诉。

检察官提醒,刷“流水”办理贷款以及所谓“黑户”办理贷款,这类说法绝不可信。一旦将银行卡、手机卡流入犯罪分子之手,就会成为他们实施诈骗等犯罪活动的工具。如此一来,不但无法获得贷款,还会因涉嫌犯罪而追悔莫及,实在是得不偿失。办理贷款务必通过正规渠道,无论在何种情况下,都不能将本人的银行卡、手机卡、微信和支付宝账户等提供给他人使用。

扬子晚报网/紫牛新闻记者 刘浏

校对 李海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