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浙木拱廊桥联合申遗推进会召开 发布传承保护庆元宣言

中国青年报客户端浙江庆元11月2日电(中青报·中青网记者 李剑平)11月1日至2日,闽浙木拱廊桥联合申遗推进会在浙江省丽水市庆元县召开。来自浙江省庆元县、泰顺县、景宁畲族自治县,福建省政和县、屏南县、寿宁县、周宁县等七县领导,申遗、非遗、文物保护专家,木拱桥传统营造技艺代表性传承人等参加,并发布闽浙木拱廊桥传承保护庆元宣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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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庆元县兰溪桥。中青报·中青网记者 李剑平/摄

自宋代以来,廊桥以梁木穿插别压形成拱桥,是一种“河上建桥、桥上建廊、以廊护桥、桥廊一体”的古老桥梁,成为闽浙两地历史文化传统的重要载体,中国古代桥梁建筑的“活化石”。自2012年国家文物局将闽浙22座木拱廊桥列入中国世界文化遗产预备名录以来,两省四市七县组建中国闽浙木拱廊桥保护与申遗县市联盟,助力木拱廊桥申遗。福建省文物局副局长林文珍说,闽浙木拱廊桥将地域特色与桥梁结构技术集于一身,民俗文化、宗教信仰、经济社会沟通与自身的交通功能融为一体,是闽浙山区古代工匠和人民创作精神的代表作,具有很高的历史、科学、艺术价值。今年国家文物局对我国世界遗产预备名录进行调整,闽浙木拱廊桥再次入选。

浙江省文物局副局长夏丹荷介绍,目前,浙江省已公布为各级文物保护单位的廊桥有185处,其中属于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41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21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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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庆元县兰溪桥。中青报·中青网记者 李剑平/摄

为切实加强廊桥的保护、传承,推进申遗工作,闽浙七县发布木拱廊桥传承保护庆元宣言,倡议: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廊桥的历史、艺术和科学价值,将廊桥保护纳入日常工作议程,加大政策支持和资金投入。制定和完善廊桥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明确廊桥保护的责任主体和职责范围;建立紧密的合作机制,共同制定廊桥文化品牌创建的规划和实施方案,加强廊桥保护规划,对廊桥进行分类、定级,实施差异化保护措施。强化廊桥保护项目管理,遵循“修旧如旧”原则,保持廊桥的原貌和特色;深入挖掘廊桥的文化内涵,将廊桥保护与文化、旅游、体育发展相融合,提高廊桥及其文化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开展廊桥保护技术研究,运用现代科技手段,提高廊桥保护传承的水平和质量。

来源:中国青年报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