漆侠:论历史研究的方法

作者:漆侠

来源:“宋史荟”微信公众号

原文刊载于《中国文化研究》2003年第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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漆侠(1923年3月12日—2001年11月2日),字剑萍,著名历史学家、宋史研究专家,中国宋史研究会原会长。在辽宋夏金史、中国农民战争史、宋代经济史、宋代学术思想史等领域,均作出了重大贡献。主要著作有《王安石变法》、《秦汉农民战争史》、《两宋政治经济问题》(合著)、《宋代经济史》、《辽夏金经济史》(合著)、《求实集》、《知困集》、《探知集》、《宋学的发展和演变》(遗著)、《历史研究法》(遗著)等。今天是先生逝世23周年纪念日,我们特刊发先生在《中国文化研究》2003年第4期上发表的《论历史研究的方法》一文,以示纪念。

任何一门学问、学科,都是研究一种特殊的对象的,因而也都有它自己的特殊研究方法。自然科学是如此,社会科学也是如此。历史学研究是将人类社会发展演变作为对象。当然有它自己独特的研究方法。除了这个最基本的研究方法之外还有各种层次以及最高层次的研究方法。大体讲有以下几种:1、最基本的方法:搜集与考订材料的方法,即考据。2、历史比较法。3、统计方法。4、计量方法。5、马克思主义的研究方法。

一、历史研究的基本方法是搜集史料和考订史料的方法


古往今来的历史学著作,凡足以名家的,都有其共同点,即:具有丰富的内容,这种丰富的内容一是材料多,二是材料的准确。因而搜集更多的材料,以及对使用材料的考订,成为历史学的最基本的研究方法。特别是在观点分歧甚大的情况下,只能求同存异,评论史学著作的优劣得失,不能不集中在材料的多少以及对材料的使用方面。这样,历史学的考据方法不能不成为古今中外共同承认的一个基本方法。

一提到考据,人们总是不自觉地认为考据之学来自于清代的乾嘉学派,或清代考据学。其实自从有了历史学,也就存在对史料的搜集和考订的问题。孟夫子就说过:“尽信《书》,则不如无《书》。吾于《武成》,取其二三策而已。”对《书》的材料的真实性提出了怀疑。唯其如此,所以史学家们首先注意的就是这个问题。

大史学家司马迁就极为重视这个问题。他不仅充分利用他能够见到的任何材料,而且他还想尽办法扩大他的材料来源——这个办法就是调查访问方法。

人们常说,司马迁曾经遍游祖国的名山大川,因而开阔了他的神思,形成了他峭拔雄健的文风。这仅是事情的一个方面。司马迁之遍游名山大川,是在有意识地从事调查访问,一面亲自观察游历所在以及社会的各个侧面,一面从遗老口中和历史遗迹中对个别事物进行细致的访查。他调查访问来的材料,有的是传说,如《五帝本纪》:“至长老皆各往往称黄帝尧舜之处,风教固殊焉。”有的是战国末年秦汉以来的真实情况,以及帝王将相、引车卖浆之流的各种动态。司马迁还曾访查过知名人物的冢墓、居里,国君贵族们的故城宫室,到过孔子讲学的地方,李冰父子治理岷江的离堆,登上蒙恬兴修的长城、秦汉古战场等等。司马迁的调查访问,教导人们不能单纯满足文献记载,而要从对社会广泛接触中获得更多活的知识材料。

对材料真伪准确与否,司马迁是否也很关心?当然注意。他对各类文献材料中一些荒诞不经的内容是“不敢言”的亦不加使用。他提出了一个考订材料的标准就是“考信于六艺”。六艺即《诗》、《书》、《礼》、《易》、《乐》、《春秋》,只有这上面有记载,才算可靠。这个标准是否恰当是另一问题,但考订材料之要有标准却无疑是对的。而且,以这些较为古老的文献作考信的标准,也不能说毫无价值。司马迁的许多调查访问,就是对文献材料的一个订正。如《魏公子列传》中:“夷门者,城之东门也。”司马迁到大梁,亲自访问夷门,亦即侯生居住的地方,才知道就是大梁的东门。这就是对材料考订。司马迁见过张良的画像,在人们的想像中,张良用大铁椎刺秦王,一定是个魁梧的伟人,可是司马迁记录张良状貌却“如妇人好女”。这虽是细微末节,却使整个张良的形象活跃起来。总之,司马迁既开辟了广事搜集史料的路径,又认真考核使用的材料,以其生花之笔,写出了《史记》这部千古名著!

宋朝司马光的《资治通鉴》同样是既注意材料的搜集,又注意材料的考订。他将搜集来的史料,以年系月,以月系日,将材料分别列于年月日当中,按时间先后将材料排列起来。先作长编,然后又对所使用的材料,考核其异同,作了《通鉴考异》。考异就是对材料,真伪的辨别,对材料的分析。这种辨别和分析,是史家必具的一个基本功。史学著作成就高低,同这个基本功是分不开的。

史家这种对史料的辨析,到明末清初形成为考据学,乾嘉尤为兴盛,因而有乾嘉考据学之称。考据学开始是对经学的章句训释,从明末陈第开始的。陈第著有《毛诗古音考》、《屈宋古音义》对古今音变研究作出了重大贡献。他在《毛诗古音考·自序》中指出:

士人篇章,必有音节,田野俚曲,亦各谐声,岂以古人之诗而独无韵乎?盖时有古今,地有南北,字有更革,音有转移,亦执(势?)所必至。故以今之音读古之作,不免乖剌而不入。


接着他指出:“毋”古读作“米”,“马”读作“姥”,“京”读作“疆”,“福”读作“偪”之类,等等,“难以殚举”。陈第考订古音的方法有二:一曰本证,即以本书的例证来证明这一字音的音读;二曰旁证,即以《诗经》以外的古籍中的音读作为旁证。而这种考订方法是后来考据学广泛使用的。

经过顾炎武阎若璩等,形成考据学的吴、皖两大派,吴派以惠栋为首,皖派以戴震为首,戴震成就为当时之最,此外还有高邮王念孙、王引之父子,考据学大盛。清考据学讲章句训诂之学,恢复了汉儒治经的方法,而否定宋代义理之学,因而在经学发展史上形成汉学、宋学、清考据之学的发展历程,大体上是一个否定之否定的历程。了解清考据学源流,可读江藩《国朝汉学师承记》。考据学的主要内容和成就,在于音韵,因而清代音韵学成就甚高。前面说王引之认为训诂的中心在于字音而不在文字,所以清人对古音韵分析至为细密,到清末章太炎弟子黄季刚(侃)而告终结。

在乾嘉考据学昌盛时期,一些学者以考据学的方法去对史籍进行考订,形成为史学上的三大考据学家。如果排队,大体上是:

(1)王鸣盛(1722~1797)著有《十七史商榷》等,此书100卷,也包含《旧唐书》、《旧五代》,因而可改为“十九史商榷”。所谓商榷“商度而扬榷”,“改讹文,补脱文,去衍文”,又取其中典制事迹,铨解蒙滞,审核踌驳,而加商榷。

(2)赵翼(1727~1814)著有《廿二史札记》、《陔余丛考》等。前者36卷,实际上是廿四史,因当时未以《旧唐书》、《旧五代史》为正史,故称廿二史。是书对正史中纪传志表“参互勘校,其有抵牾处”,凡看到的即为之指摘出来。对于“古今风会之递变,政事之屡更,有关于治乱兴衰之故者,亦随见附著之”。陈援庵先生认为,是书“先考史法,次论史事”。王树民先生曾为之校注,可以说是该书的功臣,今流行之本即此本。

(3)钱大昕(1728~1804),著有《廿二史考异》100卷(不含《旧五代史》、《明史》)、《潜研堂文集》、《十驾斋养新录》等,是清代考据学家中最有成就者。他考据重点是:文字、义例、舆地、职官,富有特色。对赵翼甚为推崇,称之为“有体有用之学,可坐而言,可起而行”。陈援庵最佩服钱大昕,以钱为自己学习的楷模榜样。

对清代考据学,后人应当加以继承和发扬,因为考据方法是史学工作者的基本功的组成部分,应当读他们的书,核对他们是正于原书的地方,由此来掌握他们的考据方法。但应当认识到,这种考据方法,只是点,不是面;只见树木,不见森林;只能从个别的细微之处窥探史学,而不能从这种方法中取得对史学的系统知识和对史学深层次的理解和认识。只是由于这种考据方法,重视实实在在的考究,从个别、小地方下手,因而吸引人们从事这方面的工作。但这种方法的局限性很大,乾嘉之学要继承,要发扬,但绝不能倒退到乾嘉考据之学的老路上去。

西方与中国乾嘉考据之学有相通之处的,是普鲁士兰克(Leopold von Ranke ,1795~1886)学派,这一学派对我国近代史学影响甚大,应予研究。

中国古代史学讲考据,强调信史之可贵。欧洲以及其他各国史学家亦莫不如此。德国普鲁士学派亦即历史语言学派,就是由重视考据,重视信史而驰誉于世界的。该学派的重要创始者兰克Ranke L.V.(1795~1886),在1824年发表的《罗马民族与日耳曼民族的历史》(或译作《拉丁和条顿民族史》)一书附录了《近代历史作者评议》一文,曾对意大利历史学家古伊齐阿底尼(1485~1540)的《意大利史》作了评论。在此之前,古伊齐享有盛名,人们或将其誉为希腊的修昔底德斯和罗马的塔西陀。而兰克却“批评古伊齐阿底尼的书,证明原书大半皆无批评的抄自他书。书中所举重要事迹,多与真像不符。条约与文书,皆意为去取,演说与辞令,半由臆造,记事不可尽信。同时主张,搜罗案牍、报告、古物与亲见亲闻的史料,加公告、日记、书札等,引用‘原手史料’(primary quelle),以说明当日历史经过的真相。所以兰克在《罗马民族与日尔曼民族的历史》序言中说,世人皆以为历史的职务,在鉴既往,明当代,以测将来。本书并无此等奢望,所要说的,只是往事曾经如何而已,……兰克的主张,简单说,即是赤裸裸的记述往事;不加任何藻饰。详细研究各个史事,不知道的存疑,切戒加以臆造,与杂以浮辞,再由各个史事的联贯中,了解他们间相互的关系。……”兰克与乔治·尼博尔(1776~1831)创立了“语言文字的批评方法”,瑞士费特尔(1876~1928)在所著《现代史学的历史》一书中,曾称誉尼博尔对史学的贡献:“从前的学者,拘守旧闻,不知搜求材料,征引古书,也常说明出处;但他们志在夸示博学,拉古人替自己圆谎,并不注意批评选择的工夫。志在欣赏文辞的优美,情节的新奇,并不问记事是否可信与可信的程度。语言批评派的史学家,受近代科学的指示,完全不是如此。他们对史料,不但不杂宗教、种族与文学的偏见;并且对史料常持寻源、怀疑与批评的态度。第一,要问材料的来源如何?即是史料本身是否是原手的史料?第二,要问所用材料是否掺杂有后人的意见?曾否被人修改?第三,原手史料不存,方许用最早的副料(转手的史料),但副料不能代替原料。第四,原料与副料价值的判断,依时间、地域、亲见或传闻为主;不偏重文辞的是否优美与形式的是否完备。第五,要注意记载人记载事实的动机与态度。尼博尔即是这一派的开创人。”从历史语言批评学派主张来看,要广事搜集材料,重视原手材料,对材料进行审查,注意其真实性,其方法同样是考据的方法,同乾嘉考据学派是相通的。

近代中国史学,我认为是受德国普鲁士历史语言学派和乾嘉学派的最为重要的影响。近代中国史学名家中,直接受到普鲁士历史语言学派的影响的,如陈寅恪、傅斯年、姚从吾、韩儒林等,都是留德的,他们接受了这个学派的直接的熏陶、培溉,因而他们的治学态度、他们的学风,对我国近代史学当然要产生巨大影响。胡适虽然标榜实验主义,他的历史观有其主观主义的重要方面,但对史料方面,则受乾嘉学派深刻影响,强调史料,强调考据、证据,对近代中国史学有着不可磨灭的影响。普鲁士学派诸家与胡适相结合,实际上也是历史语言学派与乾嘉考据学派的结合,对近代中国史学影响之大,是其他学派无法比拟的。直到解放之前,居于中国史学的主导地位的就是这个系统。综合这一系统的研究方法是:

(1)重视资料的考订。这一点和德国历史语言学派是相同的。傅斯年先生筹办中央研究院的历史研究机构,名称为历史语言研究所,这不是偶然的,而是傅先生有意识地引进普鲁士历史语言学派的方法,说明了他受这一学派影响之深。他自己的研究也是走这条路子的。将来有机会再谈。

(2)重视资料及资料的搜集。几位大师都有共同的看法。陈寅恪认为,只有先弄清事实,然后才能在此基础上发议论;史实弄不清,议论一定不正确。胡适则说:“有几分证据,说几分话。有五分证据,只可说五分话,有十分证据,才可说十分话。”证据,当然就是搜集的资料了。傅斯年认为“一分材料出一分货,十分材料出十分货,没有材料便不出货”;凡是能够扩展自己史料范围的,就能够进步;凡是不能够扩展自己史料范围的,就退步;他甚至强调“史学只是史料学”。这一系统的学者重视史料无疑是正确的,因为史料是历史科学的基础,但像傅斯年这样把史学与史料学等量齐观,就失之偏颇了。

(3)重视对史料的考订、辨析。胡适先生曾说:“发明一个字的古义,与发现一颗恒星,都是一大功绩。”当然,这话说得过头了,但他强调史料的辨析也还是对的。

(4)最值得提出的,这个系统的学者极力强调史学的客观性,由于过分强调,就陷入了“客观主义”。他们认为,不论什么主义,都是一种偏见,因而史学不能用任何主义去研究,用任何主义都是以有色的眼镜看客观的历史,都是先入为主的,违反科学的。胡适、傅斯年是公开的不赞成共产主义的。陈寅恪先生,按我看,他不赞成三民主义,但也不赞成共产主义,这从他强调学术上的自由可以了解。

陈寅恪先生认为,中国古代魏晋南北朝和宋朝时期是自由的时代,这种最自由的时代是最适宜于学术发展的。他认为王国维自沉于昆明湖,不是殉某一姓、某一朝,而是在追求自己的理想。这个理想就是思想自由,故“不自由,毋宁死耳”!主义是禁锢人们头脑,使人们不自由。

政治上学术上搞法西斯主义,限制人们的思想自由,阻碍学术的进步,应当加以反对。从这一点说,陈先生的这个意见有其可取之处,但陈先生的这个见解亦有可商榷之处。拿王国维先生自沉于昆明湖为例,他写《殷先公先王考》一类的文章,当时社会历史条件没有加以干预,对边疆民族的研究,也同样没有任何的干预。那么,王国维先生所追求的学术上的自由又是什么呢?当时客观条件是许可他充分发挥其才智的。按照陈先生的见解,史学要客观,任何主义、思想等都会障蔽人们的头脑的,亦即学术上是不自由的。但是,人不能生活在社会的真空中,因为社会并没有真空。人生到现实世界,不是受这种主义就是受那种主义的影响和支配,不是受这种思想就是受那种思想的影响和支配。这一点人们或者是自觉,或者是不自觉,但在社会现实中是无可避免的。陈先生曾讲,王国维取外来观念以论述《红楼梦》诸方面的问题。所谓“外来观念”,无非是一种思想、一种见解,与一种主义都同属于意识形态。如果主义或思想是一种先入为主的偏见,那么,外来观念又何尝不是这样?过去金岳霖先生在冯芝生(友兰)先生《中国哲学史》审查报告中,称胡适之的《中国哲学史大纲》的实验主义气味太浓,不如冯芝生先生的书。后来有人为胡适之先生鸣不平,以为胡先生固然是以外国的观念、方法来研究中国古代哲学,冯先生的《中国哲学史》又何尝不是以外国的观念、方法来研究中国古代哲学。即以陈寅恪先生自己来说,同样也受到外国观念的影响,具体地说,受文化史观的影响。以陈先生所坚持的“中学为体,西学为用”,也同样受一种思想、观念的影响。实际上,近代以来,我国到国外留学的学者,都是受到资本主义国家的各种思想观念方面的影响,从积极方面看,其中一些先进的、合乎科学的思维方法,远比中国封建时代的思维方法要高明一些,因而不论是在自然科学方面,还是在人文科学方面,都推动了中国学术的进步和发展。所以,问题的关键在于,接受的思想、观念是否先进、是否正确、是否对中国学术起到积极作用。这谈不上客观不客观的问题,客观主义是没有的。不受某种思想的影响或支配的自由也是没有的。

考据的基本方法:归纳法、演绎法、类推法、比较法、以反证解决史料中的歧说与冲突。参见姚从吾先生“史料解释的方法”。

二、历史比较法


历史比较法或称比较史学、史学比较研究(comparison study of history)。最早是文学比较研究(comparison study of literature),约在八九十年前;后来发展到比较宪法、比较史学。历史比较法的范围也很广泛,它可以从多种情况作比较研究,但最主要的是两种比较。

历史的研究,基本上是纵向研究和横向研究。纵向研究是上下古今的研究,横向研究是一个朝代、一个国家或地域之间的研究。因之纵向比较研究和横向比较研究也就成为比较史学研究的两个方面。

纵向比较研究是上下古今的比较研究。人类社会历史的发展,即从古到今的发展,大体上经历了两种形式的运动:即波浪式运动,像波浪一样历史的发展有时高有时低,不是平稳不动的;另一种是螺旋式上升运动。总体上是从低级到高级发展的,但在其总体上升运动中有时则是局部的倒退或下降,从而体现迂回曲折的“之”字形的道路。纵向比较研究有助于揭示人类历史总体发展以及它的各个方面前后上下的变化的面貌,诸如政治、经济、文化以及各种制度的演变,靠断代研究不行,必须打破断代局限,进行上下比较研究。

横向研究是对一代或一个国家、地域之间的研究。各地区经济文化各方面的发展,有自己的特点和地区之间的差距,因而表现了地区之间发展的不平衡性。横向研究,当前多是国内诸地区间的比较研究以及国与国之间的比较研究。国与国之间的比较可以说明国家之间发展的不平衡性,从这种研究中,可以借鉴他国、他地区之间的有益的经验、教训。当前这种中外比较研究正在逐步兴盛。

国与国之间的历史比较研究要注意以下几点:

(1)可比性。可比性内容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同一时代才能相比,二是历史发展相同阶段才能相比。

(2)不能以一种模式作为中心。可以找典型,但不可以一种模式为中心。反对欧洲中心论。


三、统计方法


统计方法在历史学中是经常使用的,特别是在经济史、人口史等的研究中应用得特别广泛、重要。在过去的史学研究中,定性多,定量少,因而在说服力方面是不足的。弥补这方面的不足要靠加强对社会生产力的研究,以统计方法将所搜集得来的数据系统化,用来说明事物的量的发展。从这种量的发展中,达到对事物的质的认识。这样,把定性研究放在定量的基础上,这种研究的科学性就增强了。科学研究都是老老实实的,以统计方法作研究也同样是如此,而不能例外。首先要认真搜集数字,分门别类,辨别数字中的真伪,然后进行排列,进行比较和分析、解释,从而得出结论。

使用统计方法,最忌讳的是搞数字游戏。用不足的或几个数字,来证明问题,即是如此。例如论述各国经济情况,就必须用若干年的数字才能看出头绪、端倪,一年就无法判定。所以,统计数字的威力表现在数字的量上,以及数字的精确上。要善于运用这种方法。

在经济史、人口史之外,史学其他方面运用统计方法的也很不少。过去曾经将历代考中科举的进士进行统计,说明各个地区的差别,反映各个地区经济文化的差别。我写过一篇《从对〈辽史〉列传的分析看辽国家体制》文章,对《辽史》305名传主进行统计,证明了:在辽多民族国家中,契丹人占最大优势,其次是汉人,这说明了以契丹人为主、以汉人为副,在契丹统治中占的地位。又从契丹人中统计得出,耶律氏皇族和萧氏后族在辽二百余年统治中居于统治地位,从而说明了辽是以耶律氏、萧氏两大族系结合的贵族专制。辽的国体和政体由此得到了进一步的说明。

四、计量方法


近些年来,还有很多新方法传到中国。诸如计量史学方法,计量史学在美国流行了一阵子,又有其他新方法兴起来,如信息论、系统论等等,不一而足。这些方法,如果在一定条件下,也可能有助于史学的发展,但不能漫无限制。另外,这些新方法,如果真正有其科学合理之处,马克思主义也定能够将其吸收。从近年史学界出现的情况看,有的人讲小农经济超稳定系统说明中国封建社会迟滞不前,这是一种先入为主的主观主义方法,不可能得出正确结论。近年各种新方法极尽标新立异之能事,但到底有什么好作用?恐怕是邯郸学步,不仅失其故步,而且还要爬着回去。

五、马克思主义的研究方法


什么是马克思主义的研究方法?唯物主义历史观即历史唯物主义,既是马克思主义的历史观,也是马克思主义研究包括历史在内的一切人文社会科学的方法论。但,这总不够具体。具体地说:马克思主义的历史研究法是“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列宁有一句名言:马克思主义的精髓,马克思主义的活的灵魂,就是对具体情况作具体分析。具体地分析具体情况,既包括唯物主义,也包括辩证法。唯物主义——辩证法,对马克思主义来说,它是一块铜板铸成的,互相包蕴的(或者说互相涵蕴的),永不可分的。下面我们列举的如阶级分析法,从具体到抽象的方法、从抽象上升到具体的方法等等,无不是既是唯物主义又是辩证法的。当然,在对一些具体情况上,有时侧重唯物论,有时侧重辩证法,从来不曾将这两者分割,更不用说对立起来。认识这一点很重要,一些老一代的学者,即使以马克思主义著名,在此问题上也往往有失误。

(甲)阶级分析方法

阶级分析是马克思主义观察世界、观察国情的基本方法,也是观察研究历史的基本方法。对这个阶级分析法,敌对者反对,不了解者怀疑。其实,只要认真地思索、考虑,这个方法是非常科学的。

马克思主义认为,人不是抽象的人,而是具体的人,是生活在一定社会条件下的社会的人。人离开动物界,真正成为人类,是由于劳动造成的,因而劳动是人的本质,是真正的人性。但是随着人类历史的进步,原始社会的人的劳动除了能供给自己生活之外,还能有些剩余,这就是马克思所说的剩余劳动。在这样的情况下,人的价值被发现了:在掠夺中俘虏来的人,不再杀掉、吃掉,而是放在家庭中与家庭成员一起劳动,从而有了家内奴隶,这就是第一个私有制社会——奴隶制社会的起源,由此进入阶级社会。在这种情况下:


所谓阶级,就是这样一些集团,这些集团在历史上一定的社会生产体系中所处的地位不同,对生产资料的关系(这种关系大部分是在法律上明文规定了的)不同,在社会劳动组织中所起的作用不同,因而领得自己所支配的那份社会财富的方式和多寡也不同。所谓阶级,就是这样一些集团,由于它们在一定社会经济结构中所处的地位不同,其中一个集团能够占有另一个集团的劳动。


阶级划分问题,从根本上说,属于经济范畴中的问题。经济力量——生产资料占有,从而在产品分配中也就不同,于是占有生产资料的社会集团占有不占有生产资料的社会集团的劳动,有了剥削和被剥削,阶级斗争就是在此基础上产生。每个人生活在社会上,生活在社会中的不同阶级中,因而他的思想、行为当然要受阶级的影响。所以“存在决定意识”,社会阶级存在,决定社会阶级意识,每个人的思想无不打上阶级的烙印。阶级分析法就是从社会生活中这一实际情况入手,区别社会中人与人之间的同点与异点的。

阶级是某一社会集团的共同的本质,亦即普遍性。但是,阶级中的每个成员既有其共同的本质,又自有其特殊性。一切事物,既有普遍性,又有特殊性;既有统一性,又有千差万别,阶级分析法能够作出非常准确的区分。

剥削阶级,历史上主要是指奴隶主、封建主和资产阶级,这些阶级有其共同性,即都剥削压迫他们那个时代的劳动者。但由于生产方式的不同,这些剥削阶级也有各自的特点。奴隶是会说话的工具,又是可以买卖的商品,拥有奴隶的多少,便是奴隶主经济力量和财富的标志。封建主以土地作为占有农民剩余劳动的主要手段,因而占有土地多少便成为地主们财富的主要标志。《元曲选·看钱奴》中的贾老员外说他有老鸦“飞不过的田产物业”,多么神气!土地占有得越多越好。资产阶级占有工人的剩余价值,增殖资本。所以资本越多越好,资本增殖得越多越好。这就是剥削阶级的本性所在。

历史上的剥削阶级到底起什么作用?由于所处时代、条件不同,剥削阶级所起作用也不同。当着这种剥削性质的生产方式处于上升地位时,对生产力起着推动作用时,这种生产方式就是进步的,代表这个生产关系的剥削阶级也起着进步的甚至是革命的作用。当着剥削阶级所代表的生产关系对生产力起着阻碍作用,而且代表新的生产关系的剥削阶级已出现时,这个剥削阶级便成为了落后的多余的社会阶级,就要退出历史舞台。所以马克思主义主张共产主义,反对一切剥削压迫制度,但对历史上的剥削阶级,却极其公正地评论其功过是非。恩格斯在《反杜林论》中说过,没有奴隶制度,就不可能有近代文明。

劳动者诸阶级也各有特性。奴隶对奴隶主怠工、破坏工具,所以奴隶制时代的工具是粗糙的;农民、农奴因有自己的经济、自己的工具,对生产是积极的,对工具也是改进的;工人则会使用大机器,而使用这种大机器则要有相应的知识。劳动者诸阶级是生产力的代表者,他们也是不断提高,不断进步的。这就是历史的进步,从阶级分析中才能观察出来。

不论是剥削阶级还是被剥削阶级,经济情况也是不相同的。以封建社会的地主阶级来说,就其经济力量,可以区分为大地主(宋朝特大地主为出等户)、中等地主和小地主。农民阶级也是如此。宋代可以区分为上层农民(富裕农民)、自耕农民、半自耕农、佃户(客户)等阶层。但是,有这么一种见解,河南大学朱绍侯教授曾认为,天下老鸹一般黑,地主阶级都是剥削压迫农民的,不应分什么大、中、小地主。这个见解,我不赞同。这是因为,它与客观实际情况是不符合的。从理论上说,这种见解只承认地主阶级的阶级性——普遍性(剥削本性),但它却否定了其特殊性,而失去特殊性的普遍性,便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成为抽象的东西了。实际上,地主阶级的经济力量都有大、中、小的区别,宋代官户,虽然同曰官户,但其经济力量也有大、中、小的区别。一般地说,大官僚这类官户比七、八品级的官户的经济力量要大得多。否认经济上的差别,也就看不出地主阶级各政治集团中在政治上的各种差别,以及他们之间的矛盾关系。

是否在中国封建时代,大地主阶级总是反动的、阻碍历史前进的社会力量,而中小地主阶级总是推动历史前进的?还不能够得出这样的结论。魏晋南北朝到隋唐前期都是不同的大地主阶级掌权,东晋时候则是士族大地主掌权。东晋的王导和谢安当政期间在缓和士族间的关系、反对北方胡族政权方面及维护汉文化过程中起了作用,在谢安主持下还取得了淝水之战的重大胜利,因而士族的这两个代表人物还是应当肯定的。

至唐中后期,朝廷上形成了所谓的牛李党争。唐文宗说:“去河北贼非难,去此朋党实难。”是否以牛僧孺、李宗闵为代表的由进士科出身的庶族地主就比以李德裕为代表的山东士族进步?也得不出这样的结论。从两党执行的政策看,在对吐蕃的问题上,李党坚决主张打,而牛党采取姑息、求和的政策。事实证明,打稍胜于和,因为吐蕃贵族不可一世,不打无以缓和边患。在对河北藩镇的问题上,李党主张坚决镇压、平叛,而牛党仍然以姑息了事。这两种主张,都不会得到好结果。为什么两党在政策上对立呢?特别是在藩镇问题上如此对立呢?从史料迹象看,李德裕为山东崔卢李郑四大家族之一,所谓赵郡李氏者是也。他的祖父李栖筠原在赵郡不事功名,后来却迁至河南汲郡,其孙李德裕又迁至洛阳。其他许多山东士族也都葬于两京,不再回老家安葬。陈寅恪根据这种情况,认为李栖筠之所以抛离祖坟房地产南迁,当是一种新来胡族势力造成的。陈先生此论甚是,应当说是新兴的庶族土地势力发展,将老牌士族排斥出去而造成的。我在《辽夏金经济史》中也提到这一问题。所以,“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是马克思主义以阶级分析法区分事物的基本的而又行之有效的正确方法。

阶级分析的方法应用的范围很广。约在1956年,《光明日报》上有篇文章提出,阶级分析只能使用于阶级社会。这个见解乍看起来是不错的,但它经不起认真推敲。在阶级分析法产生前后,资产阶级学者的方法往往找到个别的偶然的事例,把私有制、阶级等观念漫无边际地运用到原始社会中去,好像阶级制度、私有财产制度是与人类社会共生的、相伴而来的。正是马克思主义的社会形态学说、阶级分析法,把阶级社会和无阶级的原始社会给以清晰地划分出来。因而不应当把阶级分析法当作局限于阶级社会才能使用的方法。即使到共产主义社会,人类进入大同社会,这个方法也不至于废而不用,因为在它以前的社会形态毕竟还需要使用。

阶级首先是来自于经济的分析,因而阶级分析运用到经济方面自然是顺理成章的。那么阶级分析是否能够运用到政治、军事、文化、意识形态等方面,以及运用到历史人物方面?当然能够。


先说阶级分析法运用到政治上。政治是经济的集中表现,政治为经济服务,当权者集团的政治措施、方针、政策是为特定的阶级利益而制订的。列宁有一段话:

要是一下子看不出是哪些政治集团或者社会集团、势力和人物在为某种提议、措施等等辩护时,那就应该提出“对谁有利?”的问题。

……直接为某些观点辩护的人是谁,这在政治上并不那么重要。重要的是这些观点、这些提议、这些措施对谁有利。


观点、提议、措施“对谁有利”,亦即对哪个阶级、哪个集团有利,这就是马克思主义分析政治的一个基本点。

这里不妨提出一个大家知道的事例加以分析,来说明阶级分析法的正确。王安石变法中曾实施了青苗法,即在每年青黄不接之际,贷民青苗钱,取二分息,以抑制大地主大高利贷者的侵蚀,和缓社会矛盾。可是青苗法却引起了朝廷上轩然大波,以司马光为首的士大夫纷纷上章反对。现在以司马光《温国文正司马公文集》卷四一《乞罢条例司常平使疏》为例加以说明:

夫民之所以有贫富者,由其材性愚智不同。富者智识差长,忧深思远,宁劳筋苦骨,恶衣菲食,终不肯取债于人,故其家常有赢余而不至狼狈也。贫者啙窳偷生,不为远虑,一醉日富,无复嬴余,急则取债于人,积不能偿,至于鬻妻卖子,冻馁填沟壑而不知自悔也。

……今县官乃自出息钱,……各随户等抑配与之。……必令贫富相兼,共为保甲……贫者得钱随手皆尽,……[富者]则独偿数家所负……贫者既尽,富者亦贫。臣恐十年之外,富者无几何矣!


司马光的这些见解,值得注意的首先是他的财富观,人们在财富上的贫富差别,是由“材性愚智”不同造成的。在另外文章中,司马光又认为聪明材智是由上天决定的。所以他的贫富的财富说是和天命论紧密结合的。这种观点,脱离社会经济生活实际而奢谈贫富,当然是唯心主义的。下面司马光的妙论不多说,最后“图穷匕见”,司马光之所以反对青苗,是因为富者现无法放债,又必须偿还贫者拖欠,“十年之外,富者无几何矣”。司马光是作为大地主大高利贷者利益的代言人而说话的。

意识形态、思想领域是否也运用阶级分析方法?同样的要运用。意识形态、思想都是由特定的经济基础决定,并在此基础上建立起来的,因而各种思想无不打上经济基础的、阶级的烙印。当前学术思想界,研究思想史的,大都从思想到思想,而没有把思想同其产生的经济基础联系起来,因而这种研究同样是无源之水、无本之木,不能够切中肯綮。搞中国哲学史研究的学者,有这样一种见解,过去思想家都是地主士大夫,好像出身没有什么差异,因而无法同经济关系、基础联系起来,这是不对的。现在,我们拿“明天理,灭人欲”这一命题加以分析。

“明天理,灭人欲”是宋代程系理学的一个重要命题,但什么是天理,什么是人欲,程氏兄弟并没有说明白,好像人除了要明仁义道德之外,一切物质生活要求都是作为人欲而要消灭的。这个命题在宋代其他学派中都未必能站得住脚,陈亮就有不同意见。朱熹在《朱子语类》卷一三《学七·力行》门中有所诠释。

问:“饮食之间,孰为天理,孰为人欲?”曰:“饮食者,天理也;要求美味者,人欲也。”


人们对朱熹的这种解释无不拍手叫好,认为理学家朱熹是不否定合理的生活欲望的。其实,这只能是浮在表面上的论述,经不住推敲的。朱熹以及封建士大夫的饮食大致是相同的,皇家与贵族们的饮食与朱熹们的饮食是有差距的,皇帝可能要高得多,而农民呢?其中最贫困的也只能以“藜藿之羹”充饥。究竟是以朱熹们以及贵族们的饮食为标准呢?还是以农家的“藜藿之羹”为标准呢?如果按农家“藜藿之羹”为准,那么朱熹们贵族们的饮食岂不都成为“人欲”了吗?朱熹们为什么不加节制呢?如果以朱熹们的饮食为准,农家“藜藿之羹”尚不足以充饥,朱熹们所标榜的“天理”到底是什么呢?天理是在地主士大夫及贵族们一面呢,还是在农民一面呢?张方平说:“穷乡荒野,下户细民,冬至节腊,荷薪刍、入城市,往来数十里,得五七十钱,买葱茹盐醯,老稚以为甘美。”下户细民“买葱茹盐醯,老稚以为甘美”,是否也属于“要求美味”而成为人欲呢?理学家所标榜的“天理”、“人欲”是抽象的,利用抽象的原则,维护既得利益是至为明显的。

文艺作品也同样可以运用阶级分析法进行分析。又如对战争的分析中,运用阶级分析方法,要看发动战争的是哪个阶级,战争的目的是什么,由此确定战争性质。

对阶级分析法的运用,要严谨,不可随便乱来。过去在这方面很不够严肃。由于陈亮的思想对儒家正统有非难之处,因而有的学者称陈亮为小所有者。这是没有根据的。陈亮有田二百四十亩,在他的书信中说得很清楚,这在南宋属于中等地主,怎么是小所有者呢?看到司马光的《阶级札子》,就几乎说司马光是阶级论者,这更是风马牛不相及。司马光的这道札子是强调军队中一阶一级的节制,与阶级毫不相干,而且在封建时代不可能提出阶级这样的概念来。对思想家政治家要看出身,但出身不是惟一具有决定性的东西。例如李觏,出身可谓贫寒,家中水田不过一二亩,全靠母亲的针线活过日子,应当是农民出身,即真正的小所有者。但他接受的是封建统治思想,深受儒家经典的影响,因而他还是封建士大夫、封建地主阶级的代表人物。因此,分析历史人物,要看出身,但更要看他的活动和思想的实质。

(乙)辩证的分析方法

1、辩证的分析方法,即是用辩证法分析具体的矛盾事物。辩证法基本上有以下三种法则:①对立统一法则;②质量转化法则;③否定之否定法则。

在这三个法则中,毛泽东说,对立统一的法则,是唯物辩证法的最根本的法则。为什么?因为对立统一法则可以解释说明其他两个法则。对立统一中,由于新旧两种力量的矛盾,新质因素逐渐成长,超过居于主导地位的旧质(即旧事物),这样便发生新旧质的变革而形成新事物。对立统一法则既包含质量转化,也包含新旧事物的否定,因而这个法则是辩证法的核心,是基本法则。

运用对立统一法则,亦即运用矛盾论,可以到各种领域中,大至社会经济制度、社会形态的发生、发展和变化,小到对一人一事,都用得上。

2、运用辩证法分析历史上的各种问题,要注意以下几点:

①“一切以条件、地点和时间为转移”。时间、地点、条件发生变化,事物情况就很不一样;

②对问题的观察分析,要“把问题提到一定的历史范围之内”,确定历史的范围,也就是放在一定时间、地点、条件之内。如果漫无边际地提出来,越出时代界限,怎好认识、理解?而一般资产阶级学者著作,则在这些问题上不予重视。如王莽社会主义之类。

③同一种思想,在不同的历史条件下,可能产生不同的历史作用。平均主义,这是农民的思想,在反对封建主义,平均地主的土地和财富方面,具有反封建的革命意义。一切批评这时期的平均主义都是违背历史实际的,因而也是不对的。但平均主义,到社会主义条件下,就没有什么进步意义了。

3、以辩证方法反对各种形而上学的研究方法。

①全面地看问题,反对片面性。这在哲学上,即是坚持两点论,反对一点论。我们经常说:只见树木,不见森林;只见点,不见面;只见个别,不见一般;或只见一般,不见个别。都是这一类的问题。

②反对平衡论。在事物的发展中,新旧两个方面,或者对立的两个方面,曾经因势均力敌,而表现为平衡状态。但这种平衡是暂时的,不能长期存在的。平衡论表现的形式往往是既如何如何又怎样怎样,即对所论述的事物的两种性质往往是平均对待,不分主要方面和次要方面,把次要方面当主要方面。

③反对诡辩论。诡辩论也是形而上学的一种。诡辩论与辩证法之间不存在一条不可逾越的鸿沟,辩证法可以滑向诡辩论。诡辩论的要害在于质与量关系中,对质的抹杀或不够重视。佛家的《中论》,讲事物无住性,一切都是暂时存在的,事物的质是无法确定的。不要定性,只看量的发展,不问质的变化,这当然不是辩证法,这同样也是形而上学。

④反对主观主义。反对唯心论,坚持辩证法。教条主义也是唯心主义,因为教条主义方法是脱离实际,以教条代替具体的分析,成为教条公式,成为唯心主义。这在我们历史研究中是常见的。如希腊奴隶制,以城邦为形式,而一些学者套用这一公式,认为中国的奴隶制也必须是城邦形式。

4、以分段研究的方法处理一些大的复杂的长期发展的矛盾。

这类矛盾大体上牵涉到百十年或几百年上千年的社会矛盾关系。例如近代中国与帝国主义之间的矛盾,就需要分段研究。又如对中国封建社会的分期,有千多年到两千几百年不同的说法,但采用哪种说法?封建社会的研究必须分段,才能看清它的来龙去脉。但这种研究困难甚大,歧义甚多。

对此问题,我有自己的见解,与一般人不同。我主张“二黄分期法”,即以阶级斗争为线索,将中国封建制划分为三大段:公元前475-公元184年,春秋战国之交到黄巾大起义,中国封建社会初期阶段;公元184884年,魏晋隋唐阶段,由黄巾大起义到黄巢起义,庄园农奴制阶段;公元8841840年,宋元明清阶段,封建租佃制占主导地位阶段。

兵制发展变化也是这三个阶段;史学四个时期两个高潮也同样是如此。

对一个朝代也可分段研究;对战争(农民战争、民族战争)也可分段研究;就是对一个历史人物,也可以按不同时期的具体情况进行分段研究,我写过一篇《李觏不喜孟子》的文章,用的就是这种方法。分段研究是为了看清一个事物发展变化、前后有什么不同,即发生发展衰落直到死亡的变化过程。

5、从具体到抽象、从抽象上升到具体的研究方法。

马克思主义观察问题的方法,从无数现象中看到事物的本质,即从具体到抽象,亦即从事物的量看到事物的质。而后再从本质的认识回到现象中,对现象的认识更加丰富,对质的认识更加深刻。

从抽象上升到具体的方法,是马克思《资本论》研究的特殊方法。其实,这个方法与前面所叙述的是完全一致的。马克思从资本主义社会经济中碰到亿万次的关系——商品分析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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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厂主付给工人的工资属于必要劳动,而剩余劳动则落入工厂主的腰包,这个剩余劳动亦即剩余价值。整个资本主义社会的秘密由于剩余价值的发现而得到了透澈的说明。马克思在论述这些问题时就像剥葱一样,一层层地剥下去,又像推理一样,从概念上升到具体事物,所以他在第二版跋中说:

当然,在形式上,叙述方法必须与研究方法不同。研究必须充分地占有材料,分析它的各种发展形式,探寻这些形式的内在联系。只有这项工作完成以后,现实的运动才能适当地叙述出来。这点一旦做到,材料的生命一旦观念地反映出来,呈现在我们面前的就好象是一个先验的结构了。


6、历史学研究的独特方法

历史要从后向前看,珍珠倒卷帘。但历史学研究方法既要有抽象思维,也要有形象思维。马克思主义历史科学认为,人类社会历史的发展是遵循一定规律的,历史科学的重要任务之一就是发掘历史发展的规律。规律是看不见摸不着的东西,要发掘历史规律,就只能根据历史的遗迹——史料去探索,这就必须使用抽象思维,或者理论思维。

其次,历史既是人类活动的历史,因而它本身应当是生动的、活泼的、丰富多彩的;构成历史的许多画面、人物和事件,又都能给人们以这种或那种感染,从而取得这种或那种认识和教训。这就需要历史学家以生花之笔,把历史的画面重新再现出来。完成这一步,形象思维更应当说是不可缺乏的。当然,运用形象思维,文学家有他们自己的经验和自己的特点,历史学家们同他们也许不尽相同,而有自己的经验和特点。最根本的一点,历史学家们应用形象思维把历史人物逼真地或真实地再现出来,而没有任何的虚构或文学的特殊的塑造。这一点,是文史的一个区别。

7、历史人物研究方法

人是历史的主体,历史人物的研究虽然十分复杂,但必须进行。马克思主义重视人民群众的决定性的历史作用,但从来不否认不低估更不抹杀个人在历史上的作用。怎样研究?人物千差万别,很难找到一个划一的标准。特别是,对一些研究者来说,往往研究某个人物,不自觉对这个人物有所偏爱,总是多说些好处,甚至把他的坏处要加以掩饰,为之辩护,使这个人失去了他的本来面目。这自然是反历史科学的。因此,对历史人物都应当认真研究,给以客观的评价,从这个人物身上真正看到对历史起了什么作用。

怎样评价历史人物?我认为,应当站在无产阶级立场上,以历史唯物主义尺度去评价人物。以历史唯物主义为尺度,不是说,以今天的标准衡量和要求古人。20世纪60年代初,对干部有六条标准的要求。于是有的人写文章,提出以六条标准评价人物,引出很大的笑话。六条标准有拥护社会主义、拥护共产党、学习马克思主义,古人根本不知道有什么社会主义、共产党、马克思主义,他们怎么能拥护?因此,有的同志开玩笑说,以六条标准要求古人,古人都该枪毙。可见这个以六条标准,或以今天标准衡量古人的作法,是违反历史唯物主义的,是不科学的。

有的人认为,就以当时当地的标准评论人物。这是吴晗先生的见解,这个见解也是错误的。当时当地的标准是什么?在古代社会中,或者是地主士大夫,或者是劳动农民,究竟是以朝廷官方的标准呢?还是其他标准?当时当地标准从根本上说是提不出来的。或者认为,依据当时史家的评论作为标准,这也是难以成立的。史家即如司马迁这样伟大的历史学家,他对人物的评价也只能作参考,而不能作为标准,因为当时当地的评论不可避免地具有片面性或主观性。在讨论史可法的评价时,站在起义农民立场上来评价史可法,这也是不对的。

对历史人物研究中,朱熹有一段话值得人们注意,他说:

品藻人物,须先看他大规模,然后看他好处与不好处,好处多与少,不好处多与少。又看某长某短,某有某无,所长所有底是紧要与不紧要,所短所无底是紧要与不紧要。如此互相来品藻,方定得他分数优劣。


朱熹的这段话非常好,很有识见。

编辑:拾 壹
校审: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