划重点
01作家刘嘉昊被《星星》诗刊严正否认并委托律师取证维权,指控其冒名收取版面费。
02云南省作协、宣威市作协相继发表声明,对刘嘉昊的行为予以谴责。
03《星星》诗刊杂志社已委托律师事务所对涉嫌侵害声誉的行为进行取证,并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04由于刘嘉昊涉嫌虚假宣传及买卖刊物版面等问题,宣威市作家协会对其进行了除名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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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30日,澎湃新闻刊发报道《再度被冒名收取版面费,<星星>诗刊:已委托律师取证并维权》,报道了自称“作家刘嘉昊”的网民公开兜售《星星》诗刊等杂志版面费,被《星星》诗刊方面严正否认并委托律师取证维权的消息。
随后,云南省作协、云南省宣威市作协相继发表声明,对刘嘉昊的行为予以谴责。
10月31日,云南省作协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严正声明》:近日,云南省作家协会接到反映:有人假冒云南省作家协会会员,向文学爱好者进行收费组稿。此行为严重损害了云南省作家协会及会员的声誉和形象,我会予以强烈谴责并保留诉诸法律的权利。在此,云南省作家协会严正声明:
一、云南省作家协会从未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以云南省作家协会或会员的名义进行有偿组稿。云南省作家协会坚决反对以审阅、推荐、发表稿件为由,向文学写作者索取财物等违背公序良俗、抹黑文学事业的不端行为。
二、请我会会员自觉提升职业道德素养,共同促进云南文学繁荣发展,营造风清气正文学生态。同时,倡议广大作者潜心耕耘创作,通过正常、公开的渠道向相关正规文学刊物投稿,谨防上当受骗。
三、请社会各界对各类有偿征稿、组稿、出版、评奖等非正常组织行为提高警惕,对打着我会及我会会员名义进行采访、采风创作的个人行为加强甄别。如有需要,请及时与我会核实相关活动或人员的真实性。联系电话:0871-65159193。
11月1日,宣威市作家协会也通过官方公号发布《声明》:因刘嘉昊本人涉嫌虚假宣传及买卖刊物版面等问题,在期刊界造成了恶劣影响,作协对上述行为表示严厉谴责。为进一步塑造风清气正的文学创作环境,根据《宣威市作家协会章程》第十八条第五则,经理事会讨论研究,决定对刘嘉昊进行除名处理。
11月2日上午,云南省作协一名工作人员在接受澎湃新闻记者电话采访时表示,上述两级作协声明中提到的刘嘉昊,正是此前被《星星》诗刊打假的刘嘉昊,云南省作协也从未授权其进行经营活动。
公开资料显示,刘嘉昊,本名刘寅,汉族,1987年出生,新嘉昊体诗风发起人。祖籍云南,现居江苏省昆山市。出版个人诗集《芳菲那年,静待花开》等作品。
根据澎湃新闻此前报道,对于刘嘉昊此前公然冒名杂志兜售版面费的行为,有评论者指出,这种方式不仅无形中破坏了文学的生态环境,而且更是直接加速了各大杂志刊物的“堕落”与“消亡”。
还有评论者认为,一个真正“以文学为使命,以读者为本”的杂志刊物,应该都不会“沦落”到靠“出卖刊物版面”来“维系生命”的。
澎湃新闻记者注意到,这名“作家刘嘉昊”在微信群中表示:“《星星》杂志紧急通知收稿几个名额,诗歌70行可以一个版面,费用960,预计2025/8月刊出,感兴趣的诗友可以联系我参与组稿。”
10月29日,星星诗刊杂志社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了声明:近日有人无视国家关于互联网平台的相关法律法规,在网络平台发表不实信息,严重侵害星星诗刊杂志社的声誉。为此,本社特作出严正声明:
一、本社从未委托任何个人或组织为本刊组稿,《星星》诗刊采用的所有稿件须通过本社的三审流程;
二、本社从未向在《星星》诗刊发表作品的作者收取过任何费用,而是按相关法律规定向作者支付相应稿酬;
三、本社已委托四川英特信律师事务所对以《星星》诗刊或星星诗刊杂志社名义组稿的行为展开调查,对在网络发表不实信息涉嫌侵害我社声誉的行为进行取证,并保留对相关违法行为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四、欢迎社会各界人士继续监督我社的工作,并向本社提供相关侵权线索,共同营造良好的诗歌创作生态。
10月30日,星星诗刊杂志社相关工作人员接受澎湃新闻记者电话采访时表示,近年来不断有人打着星星诗刊杂志社的名义在外兜售版面费,杂志社方面也在尽力澄清这类不实信息。
对于上述兜售版面的“作家刘嘉昊”,这名星星诗刊杂志社工作人员表示,社里都没有姓刘的工作人员,目前已经联系法律机构,只要有足够的证据,杂志社将会进一步维权。
澎湃新闻记者注意到,作为国内知名的诗歌杂志,《星星》诗刊多次被人冒用身份,甚至被以征稿名义实施诈骗。
例如,2020年12月,《星星》诗刊也曾发布一则声明,引起了很多人的关注:“近来,有不良网站冒充《星星》诗刊杂志社身份,以征稿名义实施诈骗。《星星》在此严正声明,从未使用官方外手段征稿,也不会向来稿大众收取任何费用!《星星》诗刊投稿方式有且仅有邮箱投递,请按照诗歌类别投递稿件!”该公众号的文章,还附上部分假冒网站截图一览,提醒大家提高警惕,擦亮双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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