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人口”和“生育”的话题正得到越来越多的讨论。
10月17日,来自中国人口与发展研究中心的消息称,中国人口与家庭发展状况抽样调查进入组织实施阶段,本次调查将聚焦影响群众生育意愿和生育行为的主要因素,了解家庭在生育养育方面的现实困难和需求,全面分析“不想生、不敢生”原因,为完善生育支持政策和激励措施、有效解决群众“急难愁盼”、促进生育政策落地见效提供科学依据。
10月28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加快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 推动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的若干措施》,从四个方面提出13项任务安排,对健全人口发展支持和服务体系,有效降低生育、养育、教育成本,实现适度生育水平和促进人口高质量发展做出部署。
育龄群体的婚育观念有什么新变化?他们最关心的婚育问题是什么?部分地区已经实施的促进生育政策奏效吗?近期,多地相继公布了新一轮生育意愿调查报告,从中可探寻这些问题的部分答案。
宁波调研:57%受访者希望在26岁到30岁之间结婚
例如,微信公众号“宁波女性”11月1日刊文介绍,为更好服务宁波地区的育龄群体,今年9月,在宁波市妇女联合会指导下,宁波市妇女活动中心发起2024年宁波市育龄群体婚育观念调研活动,关注他们面临的现实困难和需求,以期提供“宁波婚育样本”。
据《宁波晚报》相关报道,调研中,对“理想结婚年龄”的问题,57%受访者希望在26岁到30岁之间结婚,然而,实际上,在这一理想年龄范围内步入婚姻殿堂的人数与期望值存在较大差距。另外,32%的人倾向在31岁到35岁结婚,明确选择一个相对较晚的结婚时间。
进一步分析发现,在这些希望30岁以后结婚的人群中,69%的人认为“晚婚”的主要原因是结婚对象难找。此外大约30%的人认为,价值观的变化、个人的发展、心理准备不足、经济压力等因素也是推迟他们结婚的重要原因。这些因素可能包括职业规划、教育进修、个人兴趣爱好以及对未来的不确定性等,这些都可能影响一个人在何时选择结婚的决定。
育龄人群对婚姻的看法呈现两极分化趋势。有超六成的受访者认为婚姻不是人生必选项,也有超三成的人坚定地认为婚姻是人生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还有3%的受访者则明确表示拒绝进入婚姻。结婚的目的趋向多样化,超六成的受访者认为结婚不是传统意义上的组建家庭,更是为了获得精神慰藉和支持。他们希望通过婚姻找到一个能相互依靠、分享生活的人,以此应对各种挑战和压力。
此外,还有相当一部分人认为结婚是为了巩固和加深彼此之间的爱情,或者实现经济互助,共同承担生活开支,提高生活质量。生育后代和社会认可在结婚目的中的排名相对较低。社会认可和外界的看法逐渐失去了其在婚姻决策中的重要性。
据《宁波晚报》报道,调研发现,大多数受访者对生育持开放态度。63%的受访者表示他们可以接受生育,但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性生育。28%的受访者坚定认为生育是必须的。不生育的受访者占10%。这表明在当前的社会环境中,选择不生育的人群相对较少。
在必须生育和可以生育的样本中,38%受访者计划只生育一个孩子,22%受访者愿意生二孩,选择三孩和多多益善的人占3%,此外,还有37%的人表示顺其自然。75%的人认为生男生女都一样,甚至希望生女孩的人数超过男孩。
有生育意愿的受访者中,67%的人希望父母双方能够共同承担起养育幼儿的责任。因为养育孩子不仅仅是母亲的责任,父亲也应该积极参与其中,共同分担育儿的重担,建立起更加亲密的亲子关系。另外,有21%的受访者则希望长辈能参与到抚养过程中。长辈拥有丰富的经验和智慧,能够为年轻父母提供宝贵的建议和支持,更好应对育儿中的各种挑战。
值得一提的是,调研发现绝大部分有生育意愿的群体,对于未来孩子的成长和教育等方面较“迷茫”。仅有8%的受访者表示他们已经制定了详细的生育计划,并且在经济方面也做好了充分的准备,以确保为孩子的成长提供必要的支持和保障。针对育龄群体开设相关的育儿或家长素养提升课程尤为迫切,通过系统学习,育龄群体可以更好理解孩子的成长需求,掌握科学的育儿方法,为孩子创造一个充满爱与支持的成长环境。
绵阳统计:女性生育二孩、三孩意愿低于男性
出生率的降低、出生人口的减少与适龄人口生育意愿改变有关,当前四川绵阳适龄人口的生育意愿如何?
今年8月初,《四川省情》杂志刊发了绵阳市统计局方面撰写的《绵阳适龄人口生育意愿调查报告》。调查结果显示:受访者生育一孩、二孩的意愿较低;八成以上受访者认为生育养育成本高经济负担重是影响生育意愿的首要原因;受访者对发放生育津贴育儿补贴有较高期盼。
受访者的生育意愿中,生育一孩的意愿最高,占46.2%,生育二孩的意愿为40.3%,生育意愿在三个及以上的仅占2.9%,不打算生育的占10.6%。从性别上看,女性生育一孩的意愿为47.3%,略高于男性,但生育二孩、三孩的意愿低于男性。从居住地看,城镇生育一孩的意愿高于农村,但生育二孩、三孩的意愿低于农村。从受教育程度上看,受访者受教育程度与生育一孩意愿总体呈正相关,与生育二孩意愿总体呈负相关,即学历越高,生育一孩的意愿越高,生育二孩的意愿越低;需要注意的是受教育程度越高,不打算生育的占比也越高。
当调查问及影响生育意愿的原因时,受访者表示“生育养育成本高,经济负担重”的比例最为突出,为86.4%;其次是“生育津贴、假期、就业保障落实不到位”,为40.4%;表示“无人帮助带孩子”的排第三位,为37.1%。
当问到生育孩子时受访者与其配偶遭遇过哪些职场问题,有28.0%的受访者表示遇到过“孕产期、哺乳期收入下降”,26.6%受访者遇到过“生育后再找工作比较难”的困境。另有11.6%的受访者认为“用人单位招聘歧视育龄女性”,8.9%的受访者遇到过“因生育被单位辞退、调岗或劝退”。
绵阳市统计局报告还提到,调查中问及“希望获得哪些生育政策或者福利”时,受访者表示“给予生育津贴育儿补贴”的比例最高,为67.2%;希望“优化教育资源配置,提供托管服务”的比例也较高,为56.0%;希望“提高生育保险享受待遇”“购买改善型住房给予优惠”“延长产假、配偶陪产假”的比例相近,分别为52.7%、52.5%、52.2%。
另外,47.2%的受访者希望“设立女职工弹性工作机制,建立单位与个人自愿协商的机制”,38.4%的受访者希望能“发展0-3岁托育机构、完善托育管理方法”。
此次调查共获取有效样本2016个,共收集有关生育方面的建议和诉求1801个,主要体现在福利、医疗、教育、就业等方面。
例如,生育二孩、三孩给予生育奖励或者生育津贴育儿补贴;适当延长女方生育假,特别是延长男方护理假;适当提高生育保险报销比例;加大二孩、三孩家庭购房优惠奖励力度;五是把试管婴儿、不孕不育等此类特殊医疗费用纳入医保。
还有部分受访者期盼,应设立专门机构并出台相应政策帮助育龄女性就业,加大女性生育后就业保障,解决生育后再就业的困难;保护女性权益,减轻女性育后回归社会的心理压力,依托社区开设女性育后就业心理辅导;根据用人单位女性生育情况,政府给予用人单位一定的政策补贴或者税收优惠等相关措施;加强企业在生育保险的购买、报销环节监督力度,保证产假期间的福利待遇正常发放。
竹山报告:补贴力度远不及生育花费,对生育刺激不大
在甘肃酒泉,市人大常委会于今年5月对全市生育支持政策落实情况进行了调研。
相关调研报告提到,酒泉市自2014年相继实行“单独二孩”“全面二孩”和“三孩”政策以来,出生人口数量仅在2015年至2017年小幅上升外,其余年份均呈持续下降态势,给全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带来巨大挑战。
这篇报告总结道:目前,“70后”“80后”生育能量释放结束,其余有意愿的“80后”已基本生育两孩,考虑三孩的很少。问卷调查显示,1284名受访人群中有三孩生育意愿的仅占5.3%,明确不打算生育三孩的占87.54%。作为当前生育主力的“90后”,以独生子女居多,与“70后”“80后”相比,他们更加注重个人生活质量的提高和自身发展,延迟婚育、结婚不育、不婚不育等婚育观念是制约生育水平提升的关键因素。
青年在婚育方面面临诸多压力,主要表现在“结不起婚、生不起娃”的经济压力,“工作加速、没空带娃”的时间压力,不少独生子女还面临“上有四老、下有N小”的抚养压力。多生一个孩子从前只是“多添一双筷子”,而今则直接影响到家庭生活境况。在关于放弃生育二孩或三孩的众多因素调查中,生育养育成本高、经济负担重居首位,父母工作忙无人帮助带孩子、女职工就业保障政策落实不到位等因素分列二、三位。
此外,婴幼儿托育服务有缺口待规范。目前,酒泉市0~3岁托育服务供给现约为每千人口托位数3.07,距省政府“十四五”规划提出到2025年每千人托位数达4.5的要求仍有较大差距。现有托育机构多为营利性质,主要采取备案制管理,缺乏工作规程、服务流程和内容的统一要求,各县(市、区)托育服务机构不同程度存在水平参差不齐、经费保障不足、经营困难等现象。
酒泉市人大常委会还提到,问卷调查显示,群众在生育方面最希望给予的支持中,增加产假育儿假、降低教育费用、提高生育津贴分别位居前三位。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实施以来,省内外多地纷纷出台了鼓励生育的地方性政策,其中以直接“经济刺激”为主的生育补贴、育儿补贴、购房补贴等较为普遍。通过横向对比,调研组认为酒泉市现有生育支持政策协同性不够,保障水平还有待进一步提升。
澎湃新闻注意到,对于当前生育支持政策中存在的问题,湖北省十堰市竹山县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也在今年8月公布的调研报告中予以阐释。
近五年来,竹山县结婚人数逐年减少,每年减幅均高于全国均值。尤其是2023年,全国结婚人数有大幅回升,较上年度增加84.5万对、增长12%以上,而当地县依然下降了3.95%。同时,结婚对数持续下降,适婚单身人群不断扩大。调研中选取两个村做了统计分析,A村常住人口约920人,30到40岁户籍人口283人、未婚60人,其中单身男性54人、女性6人;B村常住人口约450人,30到40岁户籍人口186人、未婚13人,其中单身男性9人、女性4人。村干部普遍反映,农村“单身汉”越来越多,绝大部分都不可能结婚成家,更别说生儿育女。农村适婚单身男性群体与城镇适婚单身女性群体,形成了婚恋市场中不可调和的结构性矛盾。
“十三五”以来,竹山县出生人口呈现持续下降态势,2016到2023年出生人口由6306人降到2202人,下降了近三分之二。2022年竹山县与全国同步首次出现人口自然负增长,而且2022年、2023年连续两年减量扩大,减幅也显著高于全国水平。
“2016年实施的全面两孩政策对生育起到了短期激励作用,2021年实施的三孩生育政策对刺激生育基本没有效果,出生人口仍然快速下降。”竹山县政协调研报告提到,预计到“十四五”末,全县年出生人口将降至2000人以下,年死亡人口则达到3200人以上,人口负增长将不断加剧。
调研报告“一口气”列出了当地鼓励生育政策存在的9类问题:
一是工作合力有待加强。各类文件虽然明确了各级政府和各个部门的职责和任务,但由于涉及面太宽,现实中是都管又都管不到位。而且有些文件是指导性意见,没有配套的评价考核制度和统筹协调机制,各地各部门合力推进的局面难以形成。例如在落实托幼机构奖补过程中,由于全县大部分公办幼儿园在早期建设时没有消防验收合格证,托管0到3岁幼儿无法在卫健部门进行备案登记,因此在这些公办幼儿园入托的幼儿就不能享受每人每月300元的托育补贴。
二是奖补资金兑付困难。根据政策要求“生育奖励、育儿补贴、托育补助”三项,2024年预计需财政资金720万元,未来两年预计分别需要850万元、900万元,但目前配套资金来源不明确,兑现资金不到位。
三是购房奖补限制较多。房源匹配难,购房奖补房源集中在县城或宝丰集镇指定区域,很难匹配到农村地区生育家庭就近购房的需求。资格认定难,全县符合奖补条件的二孩三孩家庭共有4954户,已完成资格认定的只有259户(二孩家庭130户、三孩家庭129户)。房源兑现难,房源兑现速度慢,第一批纳入奖补房源的82套房子仅有1套被一个二孩家庭购得。
四是托育服务存在缺口。目前,竹山县0到3岁托育服务供给现约为每千人口托位数2.28,距省政府“十四五”规划提出到2025年每千人托位数达4.5的要求仍有较大差距。现有托育机构多为营利性质,主要采取备案制管理,缺乏工作规程、服务流程和内容的统一要求,托育服务机构不同程度存在水平参差不齐、经费保障不足、经营困难等现象。
五是休假制度难以落地。生育假、陪产假的延长增加了企业的成本,导致企业落实政策不积极、不主动。女性职工长时间休产假、育儿假有职业中断、职位变动、薪酬减少甚至失去岗位的风险,迫使其“自愿”放弃或缩短产假及育儿假。
六是鼓励力度相对较小。现阶段鼓励生育的政策措施数量少、力度小,与不断攀升的生育、养育、教育成本相比,激励作用有限,实际效果不及预期。座谈时有几个年轻妈妈简单算了一笔账,从怀孕到孩子出生,仅孕检和生产花费就达1.5到2万元,奶粉每月约1500元,尿不湿、婴儿纸巾等消耗品每月约500元。这些花费在农村已经是“刚性”支出,而此时他们的家庭总收入却因产假或暂停工作而下降,补贴的力度远不及生育花费,对其生育行为刺激力度不大。
七是政策宣传覆盖不全。由于政策落地难、兑现慢、力度相对小,相关部门和乡镇不愿广泛宣传。在农村,村干部只面向已孕人群采取“点对点”“一对一”开展宣传,对未婚适龄人群宣传不够,不利于形成鼓励生育的社会氛围。
八是思想观念存在掣肘。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进步,人们的婚育观与国家鼓励生育的政策取向出现较大反差,一定程度上影响着鼓励生育政策的落实效果。受中国长期实行的计划生育政策影响“晚婚、晚育,少生、优生”等生育观念已然成为80、90、00后等生育主力普遍的价值认同和实践自觉。同时,年轻群体中个人主义观念越来越强,年轻人更加追求自我满足、自我价值实现,不愿意过早被生育束缚,影响事业发展,更多倾向于晚生、少生,甚至不生。
从走访情况看,绝大部分育龄妇女都能接受二孩,但如果头孩是儿子选择二孩会更为谨慎;生育三孩普遍都比较抗拒。此外,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尤其是养老保障和医疗保障取得了实质性的进步,家庭养老逐渐向社会养老转变,“养儿防老”“多子多福”的观念逐渐弱化,人们不约而同地规避“养儿啃老”“多子多负”的风险。
九是青年婚配困境突出。当前就业竞争激烈,加班多,工作压力大,年轻人有的专注事业,没时间恋爱、没时间育儿、没时间照顾家庭;有的安于现状,社交少、欲望低、不婚不育。在经济相对落后的农村,本地就业岗位少,青壮劳动力大多数选择外出务工,既无法融入当地娶妻生子,回到家乡也错过最佳婚育年龄,在农村大龄单身男性群体普遍存在。
为此,竹山县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呼吁,应加快建立落实鼓励生育政策联席会议制度,定期通报工作,统筹解决问题。鼓励各部门和企事业单位结合自身职能职责,围绕鼓励支持生育制定切实可行的小措施、小办法;加大财政保障力度,提高生育津贴标准,确保津贴实际购买力,减轻家庭生育负担,激发生育意愿;调整奖补办法,用更精准、更直接的方式调动年轻人的生育热情,让想生又不想生的中间人群进入生育队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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