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9岁女孩“自首”:教育的尺度该如何把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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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蓉(湖南师范大学)

10月28日,在湖北襄阳的一家派出所,一位9岁女孩因偷拿同学一支笔,被妈妈送来“自首”,民警默契配合,女孩当场写下保证书。(10月30日《新华每日电讯》)

这则新闻一经发布在网站上,便引发网友热议。有网友非常支持这位母亲的做法,认为“这比打骂管用太多了”,并称她是“三观正的妈妈”;也有网友认为她“小题大做”,批评道:“这种教育方式是错误的,极度伤害小孩的自尊心,是不合格的家长。”双方各持己见,仅就这位母亲的行为进行“对”与“错”的争论,其实我们更应该注重的是这件事背后的问题:作为家长,如何去把握好教育孩子的尺度,以促进孩子的健康成长。

美国心理学家戴安娜提出四种教养方式,即权威型(接受+控制)、专断型(拒绝+控制)、放纵型(接受+容许)和忽视型(拒绝+容许)。其中,“接受”和“拒绝”指父母对待儿童的情感态度,而“控制”和“容许”则指父母对儿童的要求和控制程度。不同的教养方式会对孩子的社会性发展与个性形成产生重大影响。

在这则新闻中,这位母亲选择将女儿带到派出所进行教育,民警也配合告诉她偷拿别人东西是要关起来的,最终让女孩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写下保证书。这位母亲的做法偏向于戴安娜提出的“权威型”教育方式,虽然对孩子行为没有动辄打骂,而是以理性的态度去进行约束,借用派出所这一严肃场所,从法律层面告诉女孩:“没经过别人允许,这叫偷,偷是犯法的。”这一方法对于一个9岁的孩子来说,有些偏激,却也能让她深刻意识到自己的行为是不妥的,对于孩子的价值观与人生观的构建能够起到积极的影响。

“小时偷针,长大偷金”这一故事指出从小培养好习惯的重要性。虽然教育这一问题伴随着人类社会的发展而不断变化,但外部环境与内部环境始终是重要的影响因素。一个孩子未来会成长为怎样的大人,我们无法预测,我们能做的就是在孩子犯错的时候进行教育,这位母亲无疑做出了正确的引导。

当然,在进行教育时我们也要因时而异,因事而异。这位母亲的出发点是好的,对孩子的行为也能起到积极影响,但其中也存在一些问题需要我们改进,这就是我们所说的教育尺度问题。

一方面,孩子仅9岁,心智发育还不够成熟,面对这种类似于“吓唬”的手段,虽然能够记住此类行为是禁止的,但由于心理承受能力有限,可能会对孩子造成心理阴影或创伤。另一方面,找民警帮忙教育孩子虽然能够达到教育目的,但也可能对民警的形象造成影响。因此,如果能够采用更加温和的方法,对孩子予以更多的理解与耐心,从根源上解决问题,培养孩子改正错误的决心,或许对孩子的成长能够起到更加有利的影响。

教育问题关系到一个国家未来的发展,我们不仅要注重家庭、学校和社会三方教育环境的营造,也要关注孩子自身价值观与人生观的培养。只有正视孩子的精神与身体等需求,同时做出相应的回应,才能把握好教育的尺度,让孩子更加健康地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