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告诉你,至少在1930年以前,欧美女性从来不敢穿着裤子招摇过市,而巴黎这个号称时装世界第一的城市,直到2013年才从法律角度真正意义上废除了禁止女性穿裤子的条文,不知道你会不会惊讶得张大了嘴。
自从裤子被发明出来之后,它一直是男性的专属品,为的是打猎打仗方便行动,女性则以裙子为唯一的服装款式。去看那些世界名画或是20世纪的老照片,无论是出席晚宴的公主还是在田间劳作的女奴,穿梭于厅堂之间的女仆或者是普通的农家妇女,所有出现在公众场合的女性,都是一袭长裙。实在感觉冷,也只有胫衣可穿。胫衣不是衣服,只是两个裤筒,如果实在难以理解,不妨想象一下我们现在常用的套袖,只不过是把套袖套在腿上罢了。胫衣一般也只从脚踝系到膝盖处而已。《金瓶梅词话》中描述潘金莲的穿戴,是“下著纱裙,内衬潞䌷裙”,裙子里面,则系着一对“锦红膝裤”,说的便是这种胫衣,只不过颜色鲜艳,质地柔软,描金刺绣而已。而在欧美,人们为了防止穿裙子走光,则发明了内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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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传统胫衣
在长达数千年的人类进步史中,穿裤子的女性一直被认为是伤风败俗的坏女人。许多法律都对女性穿裤子做了限制。如巴黎便在1799年制定了女性不准在公众场合穿裤子的法令,后虽于1892年和1909年作出修订,但修订的内容也仅是“女性在骑自行车或者骑马时可以穿裤子”,否则就可能被监禁。很多社会名流在长达200年的时间里,一直提议将这项明显有歧视意味的法律废除,但始终没有得到政府的正面回应,相关部门声称这项法律是法国的老古董,虽然它以法律的面目被公布于众,但从来没被实际执行过,也没有哪个女性因为违反这一法令而受到严肃的惩戒,所以不需要优先处理,“我们还有很多更重要的事情要做,比如工业革命相关的优惠政策”。
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众多的女性为保家卫国而扛起枪走上战场,但她们的军服依然是裙子而不是裤子,很多女兵因为穿裙子不方便而私自将裙子裁剪并把裙摆的中间缝死,结果竟被送交军事法庭审判。她们中的一些“聪明的逃兵”就运用这一招坦然接受审判,离开战场到后方服刑,从而避免了战死沙场的宿命。在西方,20世纪50年代还有一些国家的法律明确有穿裤子的女性要服刑的条款。
但是服装界的革命与政治斗争的相通之处也在这里:越是有压迫,就越是有反抗。专门针对女性生理结构而设计的女裤早在150年前就已经出现了。
19世纪中叶,美国女权运动的领导人艾米丽亚·简克主张解放女性首先要从服装上开始,她设计了一条土耳其风格的女裤,但在“穿裤子的女人都是女巫”的声浪之中,这条裤子仅仅存在了几天而已,根本没有人敢穿上它试试效果。
20世纪30年代,在开放度极高的美国也依旧禁止女性穿裤子,前卫的女明星玛琳·黛德丽在巴黎街头穿着裤子竟被判罚做劳工,虽然最终政府迫于她在美国民众中相当高的知名度和人脉关系不得不撤销了此项控诉,但是“有伤风化罪”的指控还是留在了她的档案里。
第一个真正穿上现代概念中的女性裤子的人是美国内战时期的女军医玛丽·爱德华·沃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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玛丽·爱德华·沃克
沃克1832年出生于美国纽约,父母开明且有学识,是家有余财的小农场主。沃克从小性格开朗,活泼好动,对从头到脚束缚着自己的裙子深恶痛绝,时常把父亲的裤子裁短了自己穿上,家人看她穿着裤子在农场里干活既方便又灵巧,也就不加制止。1855年,沃克拿到了医学博士证书,并立即与同学亚伯特·米勒结婚,但是从小叛逆心极重的沃克拒绝向主发誓“服从丈夫”,同样拒绝改姓米勒,只勉强同意被称作“米勒·沃克医师”而不是米勒夫人,这让丈夫忍无可忍,很快就与她离婚。
随后在美国内战中,沃克以其精湛的医术服役于部队,并多次参加战斗,抢救了无数的伤员。虽然在战争伊始,她只能因为性别的原因充当护士,但这个敢穿裤子的护士无疑是最抢眼的,是敌对双方都想一睹为快的名人,人们想看穿着裤子的女人到底是什么样的,为此她还被敌人精心设局俘虏过。
战后的1865年,美国第17届总统安德鲁·约翰逊颁发国会荣誉勋章给沃克博士,以表彰她在内战中的卓越贡献,这也使她成为获得国会荣誉勋章的唯一女性。有个小插曲:后来因为法令修改,认为国会勋章的颁发对象标准为“实际对敌战斗的军职人员”,而她只是个护士,政府要求她交回勋章,但是遭到了她的严辞拒绝。她在每次出席重大场合时都要把这块美国女权历史上绝无仅有的勋章挂在胸前的显著位置,并骄傲地向身边的每一个人讲述它的来历。
而后世人们记住她,更多的是以其“世界上第一个穿裤子的女人”的身份,而不是因为那块勋章。
不管怎样,这个叫沃克的女性,让裤子终于摆脱了男人的独占。二战时,美国把一艘客轮命名为玛丽·沃克号,并在1982年发行了纪念她的邮票。身为医学博士的她也成为美国医学界的英雄,纽约州立大学奥斯维戈校区就有一个以她的名字命名的医学中心,更因为她曾经为美国独立而战,位于密歇根州的美军预备役基地以玛丽·爱德华·沃克为名。
沃克的努力和成就使得美国政府在战后出台了规定,准许女性在战争或其他特殊需要的场合下穿裤子。
作为世界时尚前沿的时装之都,巴黎的服装设计师们敏锐地捕捉到了女性对裤子的渴望和法律的松懈。1966年,服装大师伊夫·圣洛朗以当时盛行的马裤样式为基础,设计出了一套“吸烟装”。之所以称之为吸烟装,是为了规避“为女性设计分腿服装”这一违法嫌疑,而打出了“专为吸烟者设计的服装而非针对女性”的旗号。这套服装大胆采用了金属质感的配饰,佩以中性的马甲、领结,并融入了欧式礼帽、手套、丝巾和西装等,风格上并无性别体现,但样式和身体各部位的尺寸裁剪上却有着明显的女性特征。这种服装一上市,立即赢得广大女性的喜爱,很多女性,包括政府官员也堂而皇之地在公众场合穿着吸烟装,整个女性的着装风格都为之一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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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经风靡一时的“吸烟装”
三年之后,圣洛朗在时尚杂志《Vogue》中留下了他那句流芳后世的名言:“我终于让女性穿上裤装,远离胸罩。”
2012年7月,巴黎市政参议员艾伦·胡珀特在给女权部长贝尔卡桑的公开信中表示,应立即废止这条隐含诋毁和污辱女性的法令,因为“这项法律的象征意义可能会削弱我们的现代意识”。贝尔卡桑随即批复并同意了这项诉求。2013年1月31日,贝尔卡桑身着裤装出席发布会,正式宣布这项“不允许巴黎女性穿裤子”的法令作废。贝尔卡桑说:“这条法律与宪法中男女平等的原则相违背,它完全没有法律效益,就是一个该放进博物馆的老东西。”
这一天,距离当初制定这条法令的时间,已经过去了21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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