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货分离托运大笔现金!合肥警方提醒:警惕此类新型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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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重点

01合肥警方提醒出租车和网约车司机在人货分离情况下提高警惕,避免成为电诈“工具人”。

02近期,全国多地发生诈骗分子利用出租车或网约车转移诈骗赃款的新型犯罪案件。

03诈骗分子通过“线上诈骗”+“线下取现”+“网约车投送”的组合模式进行诈骗,手段较之前更为隐蔽。

04司机遇到上述情形需仔细甄别,严格按照许可范围开展业务,客运车辆严禁从事寄递和货运业务。

05如司机接到有以上特点的运送包裹订单,请及时拨打110报警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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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皖新闻讯  每日嘘寒问暖的网友成了恋人,却不知是被诈骗的开始,还亲自“送上”了59万元现金。近期,全国多地发生诈骗分子利用出租车或网约车转移诈骗赃款的新型犯罪案件,合肥市公安局、 合肥市交通运输局发布《致全市出租车、网约车司机师傅的一封信》,提醒广大司机师傅在运营过程中遇到人货分离的情形一定要提高警惕,避免成为电诈“工具人”。

案例

最近,合肥刘女士被陌生人添加微信好友。

对方自称通过熟人介绍,每天对她嘘寒问暖,想和她发展成男女朋友关系。

刘女士逐渐交付真心时,对方透露最近正在投资一项目,并劝说她一起投资挣钱。刘女士根据对方提供的账号登录平台 ,第一天就挣了2000元,她也完全相信了对方。

之后,对方又以内部福利活动、平台提现交税等理由,要求刘女士将59万元现金分三次送到指定地点,交给所谓的“平台工作人员”。

这名“工作人员”,每次都约刘女士到小巷子见面,带着口罩和帽子,背着黑色双肩包拿走现金。

直至9月下旬,刘女士发现平台打不开了,网恋对象也联系不上,才意识到被骗报警。

目前,警方已抓获部分嫌疑人,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警惕

避免成为电诈“工具人”

近日,合肥市公安局、 合肥市交通运输局发出提醒,全国多地发生诈骗分子利用出租车或网约车转移诈骗赃款的新型犯罪案件,司机师傅在运营过程中遇到人货分离的情形一定要提高警惕,避免成为电诈“工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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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醒称,诈骗分子不断翻新作案手段,通过“线上诈骗”+“线下取现”+“网约车投送”的组合模式进行诈骗,手段较之前更为隐蔽。

同时,诈骗分子以各种理由,要求受害人到银行柜台取款,购买实物、黄金或香烟等价值高、易流通的物品,通过出租车或网约车运送至指定地点,并安排人员与出租车或网约车司机交接,以不见面、不现身的方式将现金或黄金等取走,出租车、网约车司机变成“不知情”的同伙。

提醒

警惕“人货分离”

据介绍,此类案件特点之一为人货分离,下单人只运送包裹不乘车。

同时,通过出租车或网约车运送包裹(现金或黄金等),一般用纸箱、文件袋并用胶带封装,包裹上常见标有“重要文件、贵重物品、电子产品、严禁拆封、后果自负”等字样。

此外,接收包裹人员往往会戴帽子、口罩、眼镜掩盖面部等特征。

合肥警方提醒,出租车、网约车司机遇有上述情形要仔细甄别,严格按照许可范围开展业务,客运车辆严禁从事寄递和货运业务。

如司机师傅接到有以上特点的运送包裹订单,请及时拨打110报警电话。

大皖新闻记者 赵琳 通讯员 合公新

编辑 张大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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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组织、策划、实施、参与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或者为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提供帮助,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前款行为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一万元的,处十万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规定,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