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企业家精神激荡在春城大地

经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决定,自2024年起,将每年的11月1日设立为“昆明企业家日”。为庆祝这一重要节日,市委、市政府组织举办了首个“昆明企业家日”“1+4”系列活动,这一系列活动包括1个企业家座谈会和4个主题活动,分别是促进民间投资推介重大项目宣介会、民营经济服务集市、民营经济人士运动会和“昆商好声音”专题宣传。

将每年的11月1日设立为“昆明企业家日”,昆明并非第一个吃螃蟹者,在网上搜了一下,全国不少城市都有自己的“企业家日”,有的在11月1日,有的在其他时间,有的老早就设立了,比如今年11月1日是厦门第5个企业家日。

我们为何要设立“企业家日”呢?实质上和“教师节”“医师节”“警察节”一样,是为了向企业家这个群体表示社会的认可和尊敬。众所周知,我国改革开放四十多年,经济社会发展能取得今日之成就,与民营经济的发展、民营企业家的努力是息息相关的。

民营经济如今已是经济发展的主力军,并且在国民经济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网上有一组流传较广的数据,即民营经济贡献了中国经济50%以上的税收、60%以上的GDP、70%以上的技术创新成果、80%以上的城镇劳动就业、90%以上的企业数量。由此,也可见民营企业家对于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

正因民营经济贡献很大,所以我们也看到,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其中明确指出要坚持和落实“两个毫不动摇”——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近期司法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草案征求意见稿)》,致力于依法加强对民营企业的平等保护、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市委十二届七次全会也明确提出要健全促进民营经济发展机制。

今天成立“昆明企业家日”,除了向所有在昆的企业家表示敬意之外,也是希望企业家们能够再接再厉,继续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发挥敢闯敢试、敢为人先、埋头苦干的带头作用,在新时代积极主动作为,大力发展新质生产力,强化科技创新,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让企业家精神激荡在春城大地,昆明需要进一步完善法律法规,切实保障各类市场主体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同时也要创造更加公平、更有活力、更加清爽的市场环境,帮助民营企业跨过难关、树立信心、催生动力。此外,也需要营造重商、亲商、安商、富商的浓厚氛围,增强企业家的归属感、荣誉感、自豪感和社会责任感。

昆明日报评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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