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产品准入及行业规范管理的公告》要开始生效了。
即日起所有电动自行车必须符合以下国标要求:
《电动自行车电气安全要求》GB 42295-2022
《电动自行车用充电器安全技术要求》GB 42296-2022
《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安全技术规范》GB 43857-2024
如车辆、充电器和锂离子电池(动力电池)不符合上述标准的话,车辆不得生产、销售和进口。
从2024年11月1日,此次针对电动自行车的规范升级是全方位的,是从制造企业和销售企业进行的;但是作为电动自行车消费者也需要注意甄别,对于没有经过认证和没有认证标识的车辆,即便价格再低也不建议购买。
(下图为电动自行车合格证范本)
原因为车辆制造企业必须在11月之前依照上述要求使产品到达国标,从11月1日起,所有不符合国标要求的车辆则不可以登记上牌!虽然电动自行车的号牌并非全国统一的制式号牌,管理方式也存在地方性差异;但是执行新标准的差异无非是时间的早晚而已,所以选车一定要选符合国标的车辆,避免未来车辆无法正常上路行驶。
在11月1日之前购买的电动自行车如不符合上述标准也不用担心,因为允许在规定执行之前购入的车辆登记上牌;但是交管部门需要核对车辆的销售发票、车辆合格证和相关认证证书,总而言之,车辆也必须是电动自行车才可以。
观点
电动自行车的进一步规范是有必要的,因为的电动自行车领域存在两个问题。
1.留下“提速开关”
电动自行车的最高时速不允许超过25km/h,这是合理的设计——不要认为有“电动”两个字就不是自行车,电动自行车依然定义为非机动车,只是有助力功能的自行车。自行车的速度不会很快,平均时速不会达到对应标准。所以非机动车道的最高限速也只是15km/h,电动自行车的极速是有冗余的。
可是在没有严格规范之前,有许多电动自行车制造商会给车辆留下“提速开关。”
也就是在车辆完成销售和上牌之后,门店可以通过设备连接车辆控制系统进行“限速的解除。”电动自行车的极速可以达到三四十公里每小时,这就会给道路安全埋下隐患。
因为这些车辆尺寸小、重量轻,速度快了并不安全。
速度过高的车辆一定要有对应的车架,至少要达到轻便摩托车的标准。而现在依然有属于摩托车的、可以上牌的轻便摩托车,最高限速为50km/h;如果需要更高的车速、更高的通勤效率,正确的选择就不是电动自行车而是轻便摩托车或更快的摩托车。反之,把自行车解锁后当成摩托车使用——在非机动车道超速行驶会对其他车辆造成威胁,机动车道并不允许电动自行车通行,于是这些电动自行车总会横冲直撞,一旦引发交通事故又会因为没有车险而无法承担赔偿能力,进而引起一系列的问题。
2.“自燃率”居高不下
在电动自行车普及应用的几年时间里,经常能看到某某地方的电动自行车自燃起火,为什么会这样呢?
因为这些车辆使用了锂离子电池,相较于铅酸电瓶,锂离子电池有更高的能量密度;并且理论上确实存在起火爆燃的可能性,起火之后还难以扑灭。所以锂离子电池成为了众矢之的,可是大量的电动汽车也在使用,自燃率远没有电动自行车那样夸张,这又是为什么呢?究其原因还是动力电池的标准、电池包的封装工艺等方面存在很大的差异。
尤其是动力电池的来源,在不够规范的阶段里,有一些汽车淘汰的动力电池在未经过严格检测之前就会被用于电动自行车或电摩。有一些门店甚至敢于自行组装锂离子电池组,动力蓄电池的可靠性是可想而知的。
反之,在11月1日之后,从源头开始对动力蓄电池进行严格规范;那么电动自行车的“自燃率”也必定能够降低,尤其是在钠离子电池市场规模化之后,这种动力电池的能量密度虽然比锂离子电池低一些,但依然远超过铅酸电瓶,同时安全性能和低温性能又有很大优势。
所以对电动自行车的规范化升级是没有错的,对于用户用车安全和非机动车道通行安全都有很大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