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庆尚(河北师范大学)
近日,四川遂宁河东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慈音大队工作人员张某在处置违建时,情绪失控殴打了66岁的业主。这一事件引发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和强烈谴责,公职人员本应是为人民服务的群体,却出现如此暴力行为,实在令人痛心疾首。(10月30日 光明网)
公职人员从职业道德的角度来看,肩负着维护社会秩序、保障人民权益的重要职责。他们的行为举止不仅代表着个人,更代表着政府的形象和公信力。无论面对何种情况,都应该保持冷静和理智,以合法、合理、合情的方式解决问题。然而,张某却在工作中情绪失控,对一位手无寸铁的老人大打出手,这显然严重违背了公职人员的职业道德要求。这种行为不仅伤害了老人的身体和感情,也让公众对公职人员队伍的素质产生了质疑,损害了政府在人民心目中的形象。
情绪失控不能成为免责的理由。在生活中,每个人都会遇到各种压力和挑战,可能会出现情绪波动的情况。但是,作为公职人员,应该有更高的自律能力和情绪管理能力。不能因为自己的情绪问题而将怒火发泄到无辜的群众身上。如果每个人都以情绪失控为借口来为自己的不当行为开脱,那么社会秩序将会陷入混乱。张某在面对违建问题时,本应通过耐心的沟通、合法的程序来解决,而不是采取暴力手段。他的行为是对法律和道德的双重践踏,必须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这起事件也反映出了一些公职人员在工作态度和工作方法上存在的问题。在处理违建等问题时,应该注重方式方法,充分考虑到业主的实际情况和合法权益,要以教育、劝导为主,辅之以必要的法律手段,而不是一开始就采取强硬的态度,激化矛盾。如果能够在工作中多一些耐心和理解,也许这样的悲剧就不会发生。同时,相关部门也应该加强对公职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提高他们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让他们能够更好地履行自己的职责,给业主解决麻烦,不给业主找更多麻烦。
这起事件给社会带来了不良的示范效应。它会让一些人民群众认为公职人员可以为所欲为,从而对社会公平和正义产生怀疑。特别是对于一些弱势群体,如老人、儿童等,他们可能会因此而感到更加恐惧和不安。为了消除这种不良影响,必须要对涉事人员进行严肃的处理,给社会一个交代。同时,要加强对公职人员队伍的监督和管理,建立健全的问责机制,防止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
对于被殴打老人来说,因公职人员在工作过程中情绪失控而遭到殴打,相关部门除了要对涉事人员进行处理外,还应该关注老人的身体状况和心理需求,给予他必要的帮助和补偿。让老人能够感受到社会的公平和正义,恢复对生活的信心,进一步降低社会负面影响。并在一定范围内开展教育整顿,在大众心目中恢复政府和其公职人员公信力。
最后,公职人员殴打老人这一事件是一起严重的社会问题,它涉及到职业道德、法律责任、工作态度等多个方面。我们不能拿情绪失控当挡箭牌,必须要对涉事人员进行严肃的处理,同时加强对公职人员队伍的建设和管理,以避免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维护社会的公平和正义及政府的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