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通报7起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例,违规金额超2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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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河源市医疗保障局通报了7例违规使用医保基金的典型案例,涉及超标准收费、串换诊疗项目、过度检查等违规行为,违规金额超217万元。

02其中,河源健华中医医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668241.86元,源城永康医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302439元。

03为此,河源市医疗保障局对涉及的医院进行行政处罚,并要求退回违规医保基金,同时处以罚款。

04另外,龙川县铁场镇卫生院、龙川残疾人康复医院和河源市康惠医院分别违规使用医保基金223718.33元、203070.21元和191903.4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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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河源市医疗保障局通报了7例违规使用医保基金的典型案例,违规使用医保基金金额超217万元,涉及超标准收费、串换诊疗项目、过度检查等违规行为。具体通报案例如下:

案例一:河源健华中医医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河源市医疗保障局于2024年8月22日对河源健华中医医院开展医疗保障基金监督检查工作。经查,河源健华中医医院在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存在超标准收费、串换诊疗项目、重复收费、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等违规行为,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合计668241.86元。

根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河源市医疗保障局对河源健华中医医院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其退回违规医保基金668241.86元,并处罚款668241.86元,将相关问题线索移交公安及纪检部门处理。

案例二:源城永康医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河源市医疗保障局于2024年9月13日至9月14日对源城永康医院开展医疗保障基金监督检查工作。经查,源城永康医院在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期间存在提供其他不必要的医药服务、超标准收费、串换诊疗项目、挂床住院等违规行为,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合计302439元。

根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河源市医疗保障局对源城永康医院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其退回违规医保基金302439元,并处罚款302439元。

案例三:和平东山医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河源市医疗保障局于2024年9月24日对和平东山医院开展医疗保障基金监督检查工作。经查,和平东山医院在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期间存在过度检查、超标准收费、串换诊疗项目等违规行为,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合计294365.44元。

根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河源市医疗保障局对和平东山医院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其退回违规医保基金294365.44元,并处罚款294365.44元。

案例四:河源现代中医医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河源市医疗保障局于2024年8月8日对河源现代中医医院开展医疗保障基金监督检查工作。经查,河源现代中医医院在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存在串换诊疗项目、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基金结算、提供其他不必要的医药服务等违规行为,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合计291822.87元。

根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河源市医疗保障局对河源现代中医医院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其退回违规医保基金291822.87元,并处罚款291822.87元。

案例五:龙川县铁场镇卫生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河源市医疗保障局于2024年9月19日至9月20日对龙川县铁场镇卫生院开展医疗保障基金监督检查工作。经查,龙川县铁场镇卫生院在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期间存在超标准收费、串换诊疗项目、过度检查、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等违规行为,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合计223718.33元。

根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河源市医疗保障局对龙川县铁场镇卫生院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其退回违规医保基金223718.33元,并处罚款223718.33元。

案例六:龙川残疾人康复医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河源市医疗保障局于2024年9月18日至9月19日对龙川残疾人康复医院开展医疗保障基金监督检查工作。经查,龙川残疾人康复医院在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期间存在过度诊疗、提供其他不必要的医药服务、超标准收费等违规行为,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合计203070.21元。

根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河源市医疗保障局对龙川残疾人康复医院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其退回违规医保基金203070.21元,并处罚款203070.21元。

案例七:河源市康惠医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河源市医疗保障局于2024年9月10日至9月11日对河源市康惠医院开展医疗保障基金监督检查工作。经查,河源市康惠医院在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期间存在重复收费、超标准收费、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等违规行为,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合计191903.41元。

根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河源市医疗保障局对河源市康惠医院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其退回违规医保基金191903.41元,并处罚款191903.41元。

采写:南都记者 蔡肇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