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果味电子烟,换个“马甲”继续卖?医疗雾化器搭配食品级萃取液,商家宣称无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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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近期,一种名为草本雾化器的电子烟替代品在市面上流行,宣称无害且具有水果味等丰富口味。

02然而,这些草本雾化器实际上是将医用雾化器与食品级萃取液混搭,超出了产品的适用范围,可能涉嫌违法违规。

03专家表示,频繁使用草本雾化器对人体健康仍然有一定影响,特别是对于具有慢性疾病的人群。

04由于香精添加量没有明确标准,消费者无法得知厂家添加了多少比例的香精,可能影响呼吸道健康。

05为此,消费者应谨慎购买草本雾化器,避免频繁使用,如有疑问,可联系药品监管部门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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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电子烟没什么区别,也是加热、雾化,吸入,只不过不同品牌雾化效果和口味上有所区别。”最近,电子烟爱好者小莫找到了一种新的替代:草本雾化器。他购买后发现使用感和曾经的水果味电子烟十分相似。

为了避免敏感词,商家往往一边宣称产品“不是电子烟”,一边又表示“可吸入”“烟雾量大”,或者来一句心照不宣地暗示:“你懂得”、“买回去你就知道了”。在口味上,所谓的草本、中药萃取液有绿豆、西瓜、葡萄、草莓等各种口味,和曾经风靡一时的水果味烟弹如出一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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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家修改适用范围,把“药物”替换为“草本” 

在各大电商平台和社交平台上,记者注意到,不少商家都在售卖“佰本”牌的医用雾化器。在京东平台的佰本旗舰店,记者看到该品牌的雾化器搭配有西瓜、青提、龙井、番石榴、百香果等各种口味的萃取液,并且标明雾化器和萃取液要搭配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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佰本牌医用加热雾化器的注册编号是桂械注准20232080147。记者在国家药品监管局官网进行搜索,看到该注册产品名为医用加热雾化器,涵盖32个不同型号,注册公司为代言人生物医药(广西)有限公司。注册信息显示,该产品的适用范围为:“用于对液态药物进行雾化,并通过患者吸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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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就是说,这款雾化器必须针对“液态药物”进行雾化。那么这些商家搭配雾化器销售的是否是“液态药物”呢?

佰本旗舰店的商品详情显示,佰本雾化器搭配的萃取液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为SC10645032900236。记者查询发现,这个许可证号对应的许可范围为植物饮料,并非药品。其所属企业为广西道泽本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天眼查显示,该企业是一家以从事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为主的企业,并非药品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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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得注意的是,佰本旗舰店还在商品详情页面将这款雾化器的适用范围改为了“用于对液态草本进行物化并通过患者吸入”,将药监部门批准的“药物”二字改为了“草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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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在佰本官网看到两份授权书,一份来自代言人生物医药(广西)有限公司:“授权深圳佰本健康科技有限公司为我公司联合研发的佰本品牌全球独立合作品牌商,拥有本品牌的二类医疗器械医用加热雾化器(产品型号:HKA10SI、注册证编号:桂械注准20232080147)”,一份来自广西道泽本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兹授权深圳佰本健康科技有限公司为我公司联合研发的佰本品牌全球独立合作品牌商,拥有本品牌的草本萃取液(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SC10645032900236)”。

也就是说,明明该雾化器只能用于液态药物,但上述三家公司联合研发的佰本品牌却将医用雾化器与植物饮料进行了“混搭”。

超出产品的适用范围可能涉嫌违法违规

记者调查发现,不仅佰本雾化器存在“混搭”问题,目前在电商平台能搜索到的草本雾化器都存在这个问题。

在电商平台,以“雾化器”为关键词,可以搜索到各种外观上和电子烟十分类似、且口味丰富多样的相关产品。这些产品都强调自己是医用雾化器,萃取液为中药成分,不含尼古丁。

比如一家名为“夜狐狸医疗器械专营店”的网店就销售“泰永堂医用加热雾化器”和“善雾医用雾化器”两款产品。虽然名称和外观差异较大,但都是雾化器和萃取液搭配销售,萃取液有白桃、绿豆、龙井、老冰棍等多种口味。

商家告诉记者,这两款是不同品牌的雾化器,不过记者注意到,两款雾化器和佰本雾化器都是同一个注册编号:桂械注准20232080147,来自代言人生物医药(广西)有限公司。至于搭配的萃取液,商家出示的许可证显示,和佰本的萃取液一样是SC10645032900236,属于广西道泽本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虽然萃取液只属于“植物饮料”。但还有商家的宣传却主打各种功能,比如红枣口味号称“湿气通”,主打祛湿;绿豆口味号称“眠气通”,主打助眠;铁观音口味号称“酒气通”,主打解酒;金银花口味号称“润气通”,主打清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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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些商家尚能提供萃取液的生产许可证号,还有商家甚至无法提供萃取液的任何证明,对成分也含糊其辞。一家销售医用加热雾化器的商家,记者询问多次萃取液是否有合格证、许可证,都被答非所问,商家只是表示:“肯定安全,不安全不会卖给你。”当记者进一步询问,商家则表示:“我没许可证我能卖给你?”“关你什么事?”

记者从湖南省药品监管局了解到,药监部门批准的械字号用品有明确的适用范围,比如医疗雾化器的适用范围是对液态药物进行雾化,如果超出了产品的适用范围,可能涉嫌违法违规。

专家:频繁使用对人体健康仍然有一定影响

 “虽然市面上的‘草本雾化器’标注不含尼古丁,但不添加尼古丁并不意味着该产品对人体完全无害。”长沙市第三医院呼吸与危重症医学科五病室副主任黄瓅告诉记者,尽管这类草本雾化器宣称自己原材料健康、天然,但如果每天频繁使用,对人体健康仍然有一定影响。“单纯地吸入甘油、薄荷这些物质对身体是没有损伤的,但是我们不能抛开剂量谈安全性。”

黄瓅表示,草本雾化器的原理决定了它仍是通过“吸烟”的方式直接将极高浓度的烟雾吸入肺部,使气管粘膜上皮受到相应的刺激,“无论烟雾成分的好与坏,都与我们正常呼吸吸入的气体不一致,这样的行为实际上就是让气管粘膜上皮处于持续致敏的状态。”

对于身体耐受度相对较高、没有慢性疾病的人群来说,短期内频繁使用雾化器(电子烟)可能不会出现明显症状,但对本身具有慢性咳嗽、哮喘等慢性疾病的人群来说,烟雾的刺激极易诱发疾病发作。

“在临床上,对于雾化器的使用也有严格的规定。”黄瓅介绍,医用雾化器在使用中不仅对药物剂量有严格要求,使用频次上急症患者一天最多也只使用3-4次,每次5-7天,“如果是非急症的普通患者,一天大约只需要2-3次,不可能出现长期频繁使用的情况。”她表示,雾化药物中通常含有非甾体消炎药及糖皮质激素,如果不规范使用,很容易激发口腔霉菌感染或是喉部霉菌感染,反而带来一些副作用。

水果口味、茶香口味、饮料口味一直是消费者购买“草本雾化器”的首选,如何让烟雾实现相应的口感?香精必不可少。

上述部分草本雾化器品牌,雾化器部分持有医疗器械的注册号,萃取液持有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以此证明产品合规并对身体无副作用。对此,黄瓅表示,在食品安全领域,确实对香精的添加量有着明确的标准,但在雾化器的使用方面,香精的添加量并没有明确的标准。“为了达到最好的口感,厂家添加了多少比例的香精?这个是消费者无法得知的。从而,它添加的量对呼吸道究竟有多大的影响,这也是很难考究的。”

潇湘晨报记者李姝 梅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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