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醉驾呈先降后升态势,南京六合法院发布情况通报

10月31日,南京市六合区人民法院发布危险驾驶案件审判工作情况通报。现代快报记者从会上获悉,近年来六合辖区内危险驾驶犯罪多发、频发。为维护公共安全,精准治理危险驾驶犯罪,六合法院系统梳理了近年来辖区内危险驾驶案件的基本情况,分析辖区内危险驾驶案件的特点,介绍六合法院在治理危险驾驶违法犯罪工作中的经验做法,并发布精选危险驾驶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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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以来

危险驾驶案数量总体呈先降后升态势

2021年以来,六合法院依法审结危险驾驶案481件487人,占已审结各类刑事案件29.87%。其中,2021年审结144件145人,2022年审结90件94人;2023年审结85件86人;2024年1月至9月审结162件162人,占审结案件的44%,案件数量出现回升。总体上,危险驾驶案件呈现先降后升的特点,2024年审结案件数量涨势明显,同比增长170%。(如表1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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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快报记者获悉,该院危险驾驶案件平均审理天数9天,审结的危险驾驶案以适用速裁程序为主。2021年以来,适用速裁程序审结408件,占比84.82%,适用简易程序审结41件,占比8.52%,适用普通程序审结32件,占比6.65%。(详见表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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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合法院切实提升危险驾驶案件的审判效率,加大速裁程序适用率,2021年适用速裁程序审结111件,速裁程序适用率77.08%;2022年适用速裁程序审结72件,速裁程序适用率80%;2023年适用速裁程序审结70件,速裁程序适用率82.35%;2024年适用速裁程序审结160件,速裁程序适用率达98.76%,速裁程序适用率明显提升。(详见表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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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以来,危险驾驶案件认罪认罚适用率达92.60%,依法判处拘役二个月及以下刑罚444人,占比91.17%,依法判处缓刑255人,上述案件仅有2人提起上诉,上诉率0.83%,且均被二审法院维持原判,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在危险驾驶案件中得到全面适用。

高速公路、乡村道路案件多发

多数案件系因发生交通事故而案发

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危险驾驶案件既受到刑事政策调控的影响,又与驾驶车型、行驶道路等因素有关,由于六合区系交通枢纽,具有城乡二元化特点,辖区内农村道路遍布、高速公路众多,故六合法院审理的危险驾驶案件呈现与其他辖区不同的特点。

2021年以来,六合法院审结的危险驾驶案件共计481件,占审结案件的29.87%,危险驾驶案件已位居六合全区各类犯罪案件的首位。究其原因,一方面受行驶道路和车辆性质的影响,六合区系农业大区,辖区内二轮摩托车、农用三轮摩托车、拖拉机等各类机动车辆保有量大,群众饮酒后驾驶摩托车、农用机车上道路行驶的现象比较普遍,致使危险驾驶案件多发;另一方面,因六合区系交通枢纽,辖区内高速公路众多,在高速公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现象时有发生。两方面原因共同导致危险驾驶案件量居高不下。

与城区法院相比,六合法院审理的危险驾驶案件呈现以下特点:一是案涉机动车类型多样。审理的危险驾驶案件涉及的机动车主要有小型轿车、二轮摩托车、三轮摩托车、拖拉机、货车等车型。二是案涉道路性质多样。如前所述,六合辖区内分布着多条高速公路、乡村道路众多,发生在高速公路、乡村道路上的危险驾驶案件随之也较多。该两类案件已成为六合地区危险驾驶案件的主要形式。

六合法院审理的危险驾驶案件呈现出交通事故高发、频发的特点,这些交通事故涉及碰撞事故、自摔事故、连环撞击等,甚至出现两名醉酒人员驾驶机动车发生碰撞的情形。2021年以来,六合法院审理的引发交通事故的危险驾驶案件共计194件,占比40.33%,危险驾驶已然成为道路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

综合多种因素审理案件

构建一站式轻罪治理工作机制

据悉,为有效防治六合辖区内危险驾驶犯罪多发、频发,六合法院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等多部门协作配合,结合辖区案件特点,从依法定罪量刑、制定规范指引、构建轻罪治罪机制、建立一体化办案中心等方面多措并举、综合发力。

与此同时,为高质效办理危险驾驶案件,六合法院协助上级法院研究、制定了《办理醉酒危险驾驶案件收集、审查、认定证据指引》,邀请区公安分局、区检察院召开危险驾驶案件证据指引座谈会,进一步统一证据适用标准,为又快又好办理危险驾驶案件提供指引和遵循。为应对危险驾驶案件多发、频发的态势,六合法院联合区公安分局、区检察院、区司法局共同探索建立“一站式”轻罪治理工作机制,共同签署《南京市六合区关于加强轻罪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

此外,为进一步提升危险驾驶等轻罪案件的办案质效,六合法院联合区公安分局、区检察院共同建立危险驾驶案件快速办理机制和一体化办案中心,做到案件全流程、一体化办理,实现案件侦查、审查起诉、审判三阶段无缝衔接,切实提高危险驾驶案件的审判质效。

通讯员 吴迪 现代快报/现代+记者 王瑞

部分图片来自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