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双塔区、龙城区调整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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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双塔区水利局、龙城区水利局

原标题:双塔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河流河道管理范围的公告、龙城区水利局关于调整河道管理范围的公告

  为加强河湖管理,保障河道行洪安全和生态安全,维护公共利益,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和《辽宁省河道管理条例》《辽宁省河湖管理范围划定工作实施方案》《辽宁省河湖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通则》等有关规定,双塔区利用无人机航拍影像,结合治理工程、防洪标准、河道现状等,对辖区部分河流河道管理范围进行调整。经区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河道管理范围调整的河流

  本次调整河流4条,分别为牤牛营子河、花张营子河、他拉皋河、桃花吐河。

  二、河道管理范围调整的内容

  1.河道管理范围:有堤防的河道,管理范围为两岸堤防之间、两岸堤防及护堤地,河道堤防堤脚外5米为护堤地;无堤防河道,管理范围为历史最高洪水位或设计洪水位。

  2.禁止在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妨碍行洪的建(构)筑物、乱倾乱倒、非法采砂取石和从事其他妨碍河道行洪的生产经营活动;禁止损毁水工程建筑物、划界管理线桩及公告牌、防汛水文设施;禁止在行洪河道内种植阻碍行洪的林木和高秆作物;禁止设置拦河渔具、圈养畜禽等行为。

  3.在河道管理范围内,修建各类跨河、穿河、穿堤、临河建(构)筑物,采砂取石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须报河道主管部门批准。

  特此通告。

  附件:《双塔区部分河流河道管理范围调整方案》.docx


  双塔区人民政府

  2024年10月28日


为加强河道管理,保障河道行洪安全和生态安全,维护公共利益,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和《辽宁省河道管理条例》《辽宁省河湖管理范围划定工作实施方案》《辽宁省河湖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通则》等有关规定,结合河道现状、防洪标准等,对辖区部分河流河道管理范围进行调整。经区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河道管理范围调整的河流

西涝河。

二、河道管理范围调整的内容

无堤防河道,管理范围为历史最高洪水位或设计洪水位。

三、河道管理范围线局部调整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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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龙城区人民政府

2024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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